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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失和,丈夫竟偷偷帶走孩子並拒絕妻子探視?律師:可提起訴訟

大洋網訊 夫妻感情失和,丈夫竟偷偷帶走孩子,並拒絕妻子探視?婚姻關係中,任何一方是否有權阻止對方實施家庭教育?17日,記者從廣州市婦聯萬事興綜合維權服務中心獲悉,陳女士(化名)前來求助社工,說自己與丈夫感情出現了裂痕,丈夫瞞著自己將孩子帶回老家生活,還拒絕讓自己探望孩子。張女士諮詢如何維護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權益,以及這種情況是否能夠起訴丈夫。

據張女士介紹,目前丈夫偷偷將孩子帶回老家生活,張女士多次向丈夫表達看孩子的要求,丈夫均拒絕。陳女士說,自己家在大城市,孩子如果在自己身邊能夠獲得更優質的教育。但目前的情況讓她很為難,不知如何才能見到孩子,也不知目前的情況能否起訴丈夫。

律師:如協商不成,可提起訴訟

“根據《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規定,父母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即使父母分居或者已經離異,雙方都應當相互配合履行對孩子的家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絕履行、怠於履行或者阻礙另外一方實施家庭教育。本案中,無論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雙方已經離異,陳女士作為孩子的母親都是孩子的合法監護人,都有教育和保護子女的義務。”廣州市婦聯萬事興綜合維權服務中心志願者律師梁穎珍表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丈夫阻止讓陳女士探望孩子,已經侵害到孩子以及陳女士的合法權益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陳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保護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權益。”梁穎珍說。

社工: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會更好促進孩子身心健康

“我們建議張女士先平復情緒,透過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尋求問題的最優解。如果遇到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需要綜合考慮,多方冷靜溝通協商,不僅僅考慮教育資源的因素,也需要考慮孩子的意願和需求、家人接送照顧等多方面因素。”社工提示道,在夫妻雙方的糾紛中,也需要關注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可能會因家庭環境變化而產生心理問題。家長要努力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這樣會更好地促進孩子身心健康。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楊朝露 通訊員:市婦聯萬事興綜合維權服務中心

[編輯: 李若凡 ]

【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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