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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點丨讓物業和業主都滿意的充電樁很難嗎

自今年7月《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施行以來,不少物業積極響應,啟動小區公共充電樁建設。近日,南都·奧一新聞調查團隊走訪中發現,越秀區華樂街道的世貿花園大廈新配建了電動腳踏車公共充電樁,解決了大廈業主的充電難題。

電動腳踏車與電動汽車,如今已經成為多數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受到越來越多市民的青睞。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建充電樁面臨不少難題,建成後也存在維護管理難,如何破解這一痛點?

以世貿花園大廈為例,在《實施辦法》施行後,不僅主動聯絡充電樁公司在大廈樓下建設充電樁並投入使用,而且遵守消防規定、尊重業主意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沒有收取進場費,要求運營商達到標準、買好保險、按民用電收費,還不收取業主停車費。這些做法難能可貴。

過去很多小區業主充電難,是因為建充電樁難,原因之一是開發商或物業服務公司不主動、不讓利。不主動是因為缺乏動力,不讓利是因為想獲利。其中,物業服務公司向充電樁公司收取進場費甚至“獅子大開口”,是造成充電樁公司難進小區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上述大廈放棄了進場費。這不僅為充電樁進小區創造了有利條件,同時也能為業主降低充電成本。因為充電樁建設成本最終要分攤到充電收費中。加上按民用電收費、不收停車費,綜合來算,該大廈業主的充電費用將低於其他小區。而不對外開放、不接待“無牌與改裝車”,有利於保障業主充電和充電安全。

不過,就電動腳踏車、電動汽車充電而言,“好社群”還離不開“好車主”的配合。過去,某些小區的業主由於對充電樁缺乏科學認知,擔心充電樁帶來安全問題,或反對建充電樁,或不愛護充電樁,或肆意佔用充電車位,甚至有的還破壞充電設施,這都讓“充電難”更加複雜。

所以,建立良好的“充電關係”,既需要小區方面為業主利益著想,也需要業主特別是車主為公共利益著想。只有每個人端正思想認識,既看到充電安全有相關保障,也看到充電關乎大家利益和節能降耗,就有望支援配合小區“充電工程”,為順利安裝、維護充電設施提供支撐。

當然,不足也存在。再以上述大廈為例,大廈住戶多,卻只有6個充電樁,這顯然無法滿足業主充電需求。能否進一步挖掘潛力多建充電樁,值得思考。雖說很多小區早期規劃未預留充電空間造成“建樁難”,但“後天”可以想方補救。

從城市管理角度看,既要對電動腳踏車、電動汽車充電的熱點難點問題透過政策進行破解,也要對可落地的做法進行推廣。同時,要嚴格落實《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制度,對違規企業和個人依法處罰,以倒逼充電行為規範化。

( 來源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