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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登記被撤銷,她終於可以結婚了

“我們今天領證了,我第一時間就想把這個好訊息告訴你。”9月5日一大早,江蘇省興化市檢察院行政檢察部門檢察官收到了譚女士從1800多公里外的廣西發來的微信和包裹。喜慶的繡球和香甜的喜糖帶來了一對新人的新婚喜悅,包裹內附的明信片上是譚女士娟秀的字跡:“公正司法匡正義,檢察幫助暖民心,有限的語言難以表達我的感激之情……”

事情要追溯到5個月前。今年4月的一天,家住廣西的譚女士與戀愛多年的男友到當地民政局登記結婚。不料,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譚女士卻被告知她於2018年在江蘇省興化市與楊某有過一段短暫的婚史,必須提供離婚證,才能再次登記結婚。

“我從未結過婚,更沒有去過江蘇興化,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譚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經反覆回憶,她終於想起一個可疑的細節:2017年12月,譚女士的錢包被盜,裡面的身份證也隨之丟失,或許自己的身份資訊由此被他人冒用了。譚女士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因時隔多年,冒用譚女士身份資訊與楊某結婚的人早已杳無蹤影,且根據現行法律,譚女士被冒用身份結婚的情形並不屬於法定的可撤銷婚姻或婚姻無效情形,因此她也無法透過訴訟方式撤銷相關登記。

“我從沒有過婚史,怎麼能以離異身份與男友登記結婚呢?”6月17日,心有不甘的譚女士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向興化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受理該案後,該院行政檢察部門檢察官立即前往興化市公安局、民政局、檔案館調取相關證據材料,並詢問當事人楊某,查明2018年1月,楊某經人介紹與一名自稱“譚某”的外地女子登記結婚。一個月後,二人因感情不和離婚,之後“譚某”便不知去向,無從查詢。

檢察官仔細核對楊某、“譚某”的結婚、離婚材料,發現材料上的“譚某”簽名與譚女士監督申請書上的字跡差異明顯。雖然無法找到與楊某登記結婚的當事人,但只要證明上述結婚、離婚材料上的簽名並非譚女士所寫,便可證明其身份被冒用的事實。於是,檢察官向該院檢察技術部門申請筆跡鑑定。鑑定結果證實,登記材料上“譚某”的簽名與譚女士本人提交的筆跡確實不是同一人書寫形成,結合結婚照片上“譚某”的面部特徵與譚女士的面部特徵出入較大,而且與譚女士本人提交的2018年期間其生活照的差距較大等實際情況,檢察機關綜合審查後認為,譚女士的確被他人冒用身份資訊進行了婚姻登記。

7月5日,興化市檢察院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建議撤銷譚女士被冒名的婚姻登記。7月20日,行政機關經審查核實,採納了檢察建議,依法撤銷了譚女士2018年的婚姻登記,為她恢復了“未婚”狀態。

9月5日,譚女士與男友高高興興地登記結婚。手捧鮮紅的結婚證,兩人笑得很甜。

【來源:正義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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