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廈門晚報訊息
一個尋常的夜晚
一位送完外賣回家的父親
怎麼也想不到自己的大意之舉
最終斷送了女兒年輕的生命
近日
廈門市思明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
令人痛心的失火案件
案情回顧
張某某和妻子主要以送外賣謀生,租住的地方一樓是店面,一家三口住在閣樓。2020年2月14日晚,張某某回到暫住處,因擔心電池被盜,他取出電動車的鋰電池,放在一樓充電。張某某還特意用鐵板做了一個放置電池的地方,以為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不料,次日凌晨3點左右,張某某被突如其來的爆炸聲驚醒,緊接著就是滾滾濃煙。發現一樓著火,他趕緊拉著妻子逃出房間。而後,張某某又準備衝進女兒的房間,但濃煙太大,他未能將女兒救出。等消防員將女孩帶出房間,女孩已無生命體徵。
經調查,此次火災為電動車電池的電氣線路故障所致,引燃了周邊的可燃物。
張某某的行為涉嫌失火罪
火災發生之後
他主動前往公安機關投案
被取保候審
去年年底
這起案件移送至思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一方面,張某某因過失引起火災致人死亡,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他是一個失去女兒傷痛懊悔的父親,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慘痛代價。
考慮到張某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本著“慎訴”的司法理念,思明區檢察院最終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又是它!
又是它!
又是它!
電動車充電引發的火災猛於虎
去年8月1日起,由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布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實施。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
《規定》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
然而,因電動車引發的火災
仍時有發生
每一次都是慘痛的教訓!
2021年5月10日晚上,四川省成華區一小區電梯內發生電動車起火事件,造成5人受傷,裡面還包括一名嬰兒。
2020年8月8日晚上11 點半,廣西南寧某小區,一名女子騎著電動車進了電梯,電梯門剛剛關上,突然車尾下面開始冒煙,之後火著了起來,從電動腳踏車開始冒煙,到整個電梯廂被濃煙包裹,前後僅僅用了4秒。
2021年6月14日,福州倉山區飛鳳水岸小區,一15層住戶電動車發生爆炸。起火原因初步判定由電動車充電引發。
電動車起火觸目驚心
以下動圖記錄了電動車起火瞬間
電動車充電注意事項
1 合理控制充電時間
按照電瓶容量的大小,一般在8-10小時內就能完成充電。
2 勿在住宅內充電
室內易燃物品較多,一旦出現起火事故容易釀成火災。
3 勿透過窗戶從室內飛線到室外充電
透過窗戶從室內飛線到室外充電,在天氣突變等情況下易釀成火災。
黃金100秒,你必須瞭解!
有實驗表明
電動車短路後30秒出現明火
燃燒產生的毒氣100秒內足以使人窒息死亡
4分鐘後最高瞬時溫度達1200攝氏度
此時黑煙瀰漫
能見度基本為0
奪命僅有100秒
該實驗模擬電動車電瓶在家中充電。
蓄電池發生故障,開始燃燒。
蓄電池外部材料持續燃燒,內部發生劇烈反應,火勢瞬間擴大。
火勢熄滅後,實驗現場可燃物全部燒燬。
電動車火災頻發這份使用電動車安全指南請收好▼
請一定記住!
生命禁不住“烤”驗
眼淚熄不滅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