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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一女子被強姦,丈夫不報警,被迫嫁給自己的親舅舅,最終被殺害

(說歷史的女人——第1481期)

女人的命運,在歷史的長河中,可謂是歷經波折。尤其在古代,女性之命運,要麼被男性控制,要麼被道德綁架,可謂十分之悲慘。該案,便是最好的證明。

該案發生在明代萬曆時期。

該案發生的地點在雲南祿豐縣。

在該縣街面上有一戶富家,其妻徐氏,人賢貌美,很有美名,但是徐氏命不好,年紀輕輕的,便死了丈夫。

擱在今日,一個女人,年輕貌美,又有錢財,可謂是白富美,重新開始一段婚姻,也沒人會說什麼。

但在古代,卻不行,在古代的倫理概念裡,一個女人,一輩子只能嫁給一個男人。即便男人早死,也要為其守活寡。

徐氏便是如此,丈夫去世後,她就帶著一個丫鬟,叫桂芙,一起度日。轉眼間,10年光陰已經過去。

但是這10年中,並非沒有人來找徐氏提親,因其姿色出眾,加上身後家產富足,覬覦之人多矣。有的想娶,有的想倒插門,各種情況都有。然而徐氏卻全部拒絕,誓為亡夫守節至死。

此外,徐氏帶著一個丫鬟,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有諸多不便,比如到街面上採購食材等物,這些事她們弱女子是做不來的,所以每年都會花錢聘請一個僕人來操辦這些事,並無固定之人。

到了第十年的時候,她們請來了一個僕人叫鄒福。此人比較憨厚、誠實,工作賣力,徐夫人和丫環桂芙對其十分信任,便讓其住在院門偏房,捎帶負責看守院門之責。

這事被一個叫堯燭的人知道後,便動起了心思。

堯燭並非善類,類同水滸中之高俅牛二之流,乃是街面上出了名的惡棍,在這10中,沒少打徐氏的主意,可是不管是他想娶,還是想倒插門,找了多少媒人,都沒說成。儘管如此,堯燭依然心懷不甘。

堯燭見攻徐氏不破,乃暗中在鄒福身上打起主意。

一日,鄒福外出採買物品,被堯燭拉住到酒樓。

堯燭點了酒菜,擺了一桌,請鄒福吃。

酒過三巡之後,堯燭把話題引到了鄒福的主人徐寡婦身上。

堯燭見人多,便對著鄒福耳邊竊竊私語,把自己的計謀說出,並且許諾,只要鄒福幫他把徐寡婦娶到手,到時候必拿出徐寡婦之家產的三分之一重謝鄒福。鄒福乃窮人之身,一聽說如此鉅額的酬謝,當時雖有猶豫,覺得這樣做對不起主人,但是也還是熬不住金銀財富的誘惑,便答應了堯燭。

如此,鄒福便依照堯燭之計行事。夜裡睡覺,故意裸衣敞門。而徐氏十年如一日,有夜裡查房之後再就寢之習慣,故此查房到鄒福之房,便見此景。

一開始,非常惱怒,責罵鄒福為不守規矩之狗奴。

但鄒福佯裝睡熟,如此三番,對於徐氏而言,竟成了一種誘惑和挑戰。

徐氏畢竟年輕守身,十年有餘,作為一個正常女子,又非石頭,自然會有俗人之慾求。所以,終於一夜,趁丫環不在,鄒福放肆,而徐氏竟也沒有生氣。

但這種事,畢竟見不得光,尤其對於徐氏而言,一旦被傳出,名譽盡毀是小事,連活著都成問題了,不被人揹後戳脊梁骨戳死,自己也要羞愧得無言出門而抑鬱死。總之,在古代,名節對於女人而言,就如懸在頭頂的一把生死之劍。

可是,雖見不得光,但一旦犯下,必然不可能永遠遮掩。況且,此事畢竟是按照堯燭之毒計而行,一切都在堯燭的魔掌掌控之下,曝光不過是時機和籌碼的問題。

原本徐氏已經擔心不行了,更糟糕的事又接連而來,那就是她懷孕了。

苟且之事尚可設法掩蓋,但這肚子一天天變大,孩子若出生,終究是掩蓋不住的。所以,徐氏無奈之下,只得讓鄒福去買打胎藥,以絕後患。

鄒福對徐氏之態度,雖有男女之情,但對徐氏還是心懷同情的。所以,就答應出去買,可是鄒福為人老實,竟不知到何處購買,竟找堯燭討要打胎藥。堯燭是何等狠毒心腸,豈能往好了去做。

他答應鄒福,然後就去弄藥,結果堯燭給鄒福的藥,不是打胎藥,而是保胎藥。

鄒福不知,拿回煎煮,給徐氏吃。

後果可想而知,徐氏肚子裡的孩子不但沒打掉,反而更加穩健地成長起來。

轉眼,已是五六個月,徐氏著急,鄒福也著急。

鄒福就又去找堯燭,堯燭竟對鄒福說:“可能是先前藥效不夠,然如今已懷胎半載,恐無奈何,若再用藥,必會鬧出人命。不如讓徐氏生下孩子,徐氏怕影響名節,可把孩子暗中給我,代為養育。養大,我再賣了就行。如此,總是能保住你主人的清白之名。”

鄒福無計可施,只得回去說與徐氏。事已至此,徐氏也沒良策,只得依照鄒福所說而行。

結果,懷胎十月,徐氏生下一子。

鄒福就依照之前所說,暗中把孩子抱給堯燭。

但是令人吃驚的是,堯燭沒有養育該子,而是掐死了嬰兒,擇處埋藏。

實際,以堯燭之惡棍品行,斷是不會養育的。怎奈鄒福老實,徐氏是女流,皆無可奈何而已,輕信了堯燭。

如今堯燭抓住嬰兒之把柄,如抓住搖錢樹,開始找鄒福索財。

堯燭說了兩條,讓鄒福和徐氏皆不敢不從。

第一條是徐氏身為寡婦,卻產下私生子,此事若傳出,徐氏必然無顏活在世上;

第二條是鄒福身為家奴,竟行奸主母,《大明律》中,這可是死罪。

徐氏恐懼,乃按照堯燭之要求,拿出百兩白銀,讓鄒福給堯燭,以作封口,但要買回孩子之屍,悄悄掩埋。

鄒福見堯燭不但不提當日密謀所說重謝之詞,反要告官致自己於死地,方看清堯燭之惡棍的險惡嘴臉,遂向徐氏如實交代這事都是堯燭所設之圈套,表示對不住徐氏。

可是如今,知道也無可奈何了。

因為堯燭的慾望,豈是百兩白銀能填滿的呢?

緊接著,堯燭更可惡的欲求便暴露出來了。

他得了百兩銀子之後,見徐氏還有更厚家財,認為如此敲詐勒索,總是太慢。所以,他想了一個快吞之法,此法便是直接娶了徐氏,其家財就順勢為他所有。

所以,堯燭就找保長任統去說媒。

保長任統原本不願去說,因為徐氏守節已經十年,從未有改嫁之念。但堯燭說:“保長大人儘管去,倘若她不同意嫁我,就說那就縣衙見。”

保長任統也不願得罪堯燭這個惡棍,再加上堯燭來的時候也沒空手,就跑了一趟。

徐氏聽聞,心裡萬分痛苦,因為堯燭是惡棍,若嫁,必遭人恥笑。倘若不嫁,則會被堯燭把醜事抖出,再若抖到縣衙公堂,人盡皆知,那麼更是羞恥到家。總之,反正都是一個死。

想到這裡,徐氏請保長幫忙把哥哥徐綸叫來商量。

但徐氏卻並未等到哥哥徐綸來到,而是在保長徐綸前腳剛走,就寫了一紙遺囑,主要是家產的分配,她分配給了哥哥、以及叔伯等近親。

接著,洗漱打扮後,在臥房就上吊自殺了。

等其兄徐綸和保長任統來到徐氏之家時,見到的便是徐氏懸在房梁的屍體。

徐綸見妹妹身死,豈能坐視不管,所以就到縣衙告狀。

祿豐縣當時的知縣姓顏,顏知縣接案後,對此非常重視,立即提審相關人等。因鄒福之招供,案情很快就明瞭了。

所以,顏知縣就根據法律進行判決。

對於堯燭的判決,依據是《大明律·刑律·人命·威逼人致死》:

“因奸盜而威逼人致死者斬。”

堯燭惡棍,心腸極壞,手段歹毒,因覬覦寡婦徐氏之鉅額家財,不惜巧使損招美男計,誘騙家奴鄒福奸騙主母,後又設計騙其生子,卻又殺之騙銀百兩,然其貪心不足,又以此要挾欲娶徐氏以謀其財,結果卻逼死徐氏。如此結果真是令人又憤怒又唏噓!對於堯燭,殺之都不能平人們心中之恨。

再說鄒福,根據《大明律·刑律·犯奸·奴及僱工人奸家長妻》:

“凡奴及僱工人奸家長妻女者,各斬決。”

因此,鄒福雖為堯燭所騙,但其最初目的也是不純的,徐氏之死,雖非其謀,卻是最重要的參與者,故徐氏之死,鄒福是逃避不了責任的。所以,鄒福被判死刑。

結語:該案說到底,就是惡棍堯燭利用蠢奴鄒福之身,設了一個圈套,騙得寡婦徐氏好苦,賠了身體,毀了名節,搭了性命!可謂可憐可悲可嘆!堯燭之令人憤怒,徐氏之令人唏噓,皆是歷史使然!

(作者:案先生,女,80後,歷史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