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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真相驚人!三本史書,《史記》和《呂氏春秋》都是

有三本史書,《史記》,《呂氏春秋》,《資治通鑑》都曾記載或者影射秦始皇嬴政是商人呂不韋的私生子。事實真的是這樣嗎?難道統一中國的秦始皇是個來路不明的私生子嗎?

這三本史書中,我們先看《呂氏春秋》,首先“春秋”二字已經指明它不是正史。事實上,這部著作是秦國丞相呂不韋出錢編纂,其作者是自家的賓客。成書於秦始皇統一六國前夕。這部著作本質上是一部黃老道家文學著作,借寓言,傳說故事來闡明諸子百家的思想與治國之道,以此來規範秦國的意識形態。“荊人涉澭”、“刻舟求劍”和“引嬰兒投江”的故事均出自這本書。可見《呂氏春秋》這本書所記載的,根本不能取信。這是其一,其二,假如呂不韋自己寫書說秦始皇是他的兒子,你認為秦始皇能饒了他嗎?因此,不管《呂氏春秋》有沒有記載,如何記載相關資訊,其真實性都極大存疑。

我們再來看《資治通鑑》,這部書成書於北宋神宗時期,作者是司馬光。其成書時間距秦始皇已過去一千多年。在意識形態方面,宋代的史家,多是反秦的;內容方面,也以史記為主要參考。因此,我們著重分析《史記》。

《史記》關於秦始皇身世的說法有兩處:一處是《史記·秦始皇本紀》,是這樣記載的:秦始皇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

這裡我們看到的是,莊襄王質於趙的時候,看到呂不韋的小老婆,悅而取之,然後生的秦始皇。如何能得出秦始皇是呂不韋兒子的結論呢?

另一處是《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這裡倒是明確指出呂不韋把小老婆先給秦國公子的時候已有身孕,而且,趙姬還“自匿有身”,但是“至大期時”,才生的政。所謂“大期”,意思是懷孕足月生產。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姬懷孕於前,那麼秦始皇怎麼可能足月而生呢?假設嬴政是母親趙姬嫁給子楚(贏異人)之後所生,那麼從時間上推斷,趙姬的孕期就長達12個月。這就太荒謬了。

那麼,為什麼《史記·呂不韋列傳》會有這樣違反常識的記載呢?

《史記》作為一部不朽的史籍著作,其題材根據記述的物件不同而有所區別,包括:本紀,表,世家,列傳四種。本紀是對國家以及帝王的記載和敘述;表主要是對事件的概述;世家記述的是貴族宗候的歷史;最後一個列傳則是社會中不同型別,不同階層人物的傳記。很明顯,以本紀的級別,它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要遠遠大於列傳。二者放在一起,一個理性的讀者更應該選擇取信《秦始皇本紀》的記載,而非《呂不韋列傳》。另外,呂不韋本人也做過秦國的宰相,按理說也可以進入“世家”這個級別,但司馬遷還是將他放進了最低一級的“列傳”,可見司馬遷本人對呂不韋的態度,更像是一種戲謔和調侃。

因此,在《史記 秦始皇本紀》與《史記 呂不韋列傳》之間,毫無疑問我們應該取信前者。因此取信後者的《資治通鑑》,是應該被質疑的。

還有一種流行的猜測是,呂不韋認為作為秦國質子的異人奇貨可居,呂於是用懷了自己孩子的趙姬投資贏異人,以期日後這個孩子做了秦王后,自己能夠飛黃騰達。

這種說法的荒謬在於,難道呂不韋能夠預知自己小老婆懷的一定是男孩,而且這個男孩將來一定能做秦王?退一步講,即便呂不韋真的知道小老婆懷的是男孩,並且確信這個孩子能做秦王,那麼問題又來了,假如這個孩子不知道呂不韋是自己的秦始皇父親,他憑什麼優待你?假如他知道,那麼他皇位的合法性就收到了最嚴重的挑戰,他還會留著你呂不韋嗎?可見這種說法,就是一種後人的臆想,或者是對秦始皇的編排。可笑的是,這種說法仍然被一再提及。

實際上,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封建社會,尤其是帝王之家,其宗法傳襲有這極其嚴格的倫理規範,難以想象秦王將皇帝之位傳給一個來路不明的孩子。兩千年之後的我們,尚且懷著獵奇的心態一再探究,當時的秦國,若是一個身世可以的孩子承繼大統,那豈不是要有亡國之亂?

所以,無論是史籍的記載,還是處於人情之常的考量,或是對正常生理常識的認知,呂不韋是秦始皇生父的這一說法,根本就是無中生有的偽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