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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楚漢之爭”實際上是“第二次秦國東滅六國”?

秦朝滅亡之後,劉邦與項羽之間展開了長達數年的“楚漢之爭”,最終以劉邦的勝利而告終。但鮮為人知的是,“楚漢之爭”實際上是“第二次秦國東滅六國”。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首先,劉邦與項羽分別代表了大一統(秦朝)、分封制(戰國)兩種國家制度,而劉邦代表了的大一統繼承自秦朝並且順應歷史潮流的發展。“楚漢之爭”也是一次先進對落後的勝利。

其次,如果大家仔細研究地圖就會發現,在“楚漢之爭”的大部分時間裡,劉邦控制的地區基本上就是秦始皇剛剛登基時的故秦之地,而項羽及其支持者控制的地區則是原來的六國故地。

可以說項羽分封諸王的最大錯誤就是給了劉邦輕易控制幾乎所有故秦之地的機會,讓劉邦在綜合實力上完全繼承了秦國對東方六國的優勢,而項羽自己卻沒能控制東方六國的全部故地。

最後,秦國之所以能掃滅六國、統一天下,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秦國的主導階級是代表了當時先進生產力發展的地主階級,而東方六國則依然是舊封建領主佔據主導,這就是落後導致滅亡。

在進入關中之後,劉邦基本上繼承了秦朝制度,其統治階級也是以新興的地主階級為主,而項羽卻還是舊封建領主貴族的代表。從主導階級上講,“楚漢之爭”也是“第二次秦國東滅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