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消費綜合報道】6月1
5
日訊息,據浙江電視臺《1
818
黃金眼》節目報道,近日有消費者在國際奢侈品品牌路易威登(L
V
)購買了一雙休閒鞋,但在雨天穿著時鞋子疑似出現掉色的質量問題。
據消費者闡述,涉事鞋品是其於杭州東坡路路易威登專賣店買的,共花費
8450元,鞋子
外觀配色為
綠色
與
銀色
混合
,內襯
配色為
綠色
與
白色。
6月8日,該消費者第二次穿著鞋子出門,由於當天降水,回家後該消費者發現自己的白色襪子被染上了綠色,更嚴重的是,
腳趾甲
也被染上了綠色。
隨後,該消費者求助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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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眼》節目組陪同該消費者一同前往路易威登專賣店進行溝通交涉。該消費者提出全額退款,並賠付一雙鞋子的賠償訴求。
路易威登專賣店的員工表示,品牌可以為徐先生退貨,但如果要
“退一賠一”的話,則需要給到公司質檢部門給的質檢結果後再回復徐先生,走售後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結果出來後,徐先生不滿意,可以提起其他的訴求。
根據最新媒體報道,目前該路易威登方面已將該產品送檢。
有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人士分析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做法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所購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花費的三倍。
因此,
“退一賠三”的前提是商家賣鞋過程中存在欺詐,但商家提供的鞋子不符合質量要求通常屬於違約,而非欺詐的情況,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更換、維修等。本案中消費者所主張的“退一賠一”要求可能很難得到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