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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5000,現任妻子鬧翻天:盡責任重要,小家平衡也不能忽視

都說二婚難,難在兩人的共同利益不一樣,特別是有孩子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多得一些。

或者是有些因為愧疚,所以對原來的孩子會多一些補償。

端午節的時候陳平和現在的妻子回丈母孃家,所以答應陪孩子的沒做到,孩子和前妻生活,加上馬上放假了,他希望前妻能帶孩子多出去走走,於是回來後沒有和妻子商量就轉了5000給前妻。

妻子知道後,大吵大鬧,覺得我們現在生活質量不高都是因為我把錢給了前妻和孩子,對她一點不好,還要和我離婚。

大家說,我錯了嗎?

錯和對,永遠沒有絕對的說法,只是角度和立場不同。

站在現任妻子角度

其實無論你對孩子有多愧疚,目前你就是和現任組合成了新的家庭,你們就是一體的,她的確是對你的錢財有支配權和知情權。

你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先和她溝通,至於能不能接受那是她的事,或者說你們可以商量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方案,而不是揹著她操作。

今天你揹著她給錢,在她的心裡明天你又能做出什麼事情呢?

所以讓她放心安心有安全感是你應該做的事,照顧孩子是你的責任,但作為丈夫你也不能讓妻子不安。

況且你當初和她結婚對她應該是有一定的瞭解。

站在你作為父親的角度

你作為一個父親,覺得這是給自己的孩子,無需商量,甚至你還覺得是自己掙錢,不說也沒關係。

作為父親你的確有義務讓孩子過得更好,哪怕已經離婚,這點還是要給你點贊,但是當初你離婚的時候是否考慮過帶給孩子的傷害呢?

如今過度誇大也沒有必要,既然結婚還是要和妻子有商有量,不然誰能保證日後你們的婚姻如何繼續。

也許你對大的孩子更有感情,也可能是第一次升級做父親的感覺令你難忘,也可能是離婚後你對孩子有虧欠心理想要補償。

你覺得嫁給有孩子的男人,就需要一點容忍,不然談什麼幸福?

但是你也一定要給予她足夠的安全感,讓她知道你只是盡一個父親的責任,你只是對孩子好,你不會和前妻發生什麼事情。

相信妻子擔心的只是未來的種種不確定。

身處複雜關係中,想要依然淡定,除了心中有愛,還要能獲得心理平衡,明白自己想要什麼才能處變不驚。

有人問到底要不要和前任聯絡?

多數情況下既然兩人選擇分開就代表不合適,那麼做朋友這個說辭肯定就沒有必要了。

除此之外如果還要聯絡,除了有孩子那隻能是有其他想法。

一個已婚男人應該和單身女人保持距離,尤其是單身的前妻,她需要幫助應該不止你一個朋友。

如果有孩子,建議和現任妻子溝通好,什麼時候去,大概回來的時間,不要讓她猜測。

金錢方面也要公開,是你的孩子,只要合情合理,相信一般妻子不會不可理喻。

否則藕斷絲連,心裡有異心,結局也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