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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管道化趨勢明顯,沒有誰會大而不倒

十年前,對電信運營商來說,把管道鋪好、坐等收錢的黃金時代已經一去不返———移動網際網路帶來的大部分增量利潤湧向了創新型技術公司,電信運營企業管道化的趨勢日漸明顯,海量資料流量衝擊了電信網路承載能力,卻未能帶來相對應的收入和盈利。

十年後,對網際網路大平臺來說,把平臺生態做好,靠圈內企業收割使用者韭菜的時代也已經一去不復返。我們清晰的看到,網際網路公司創造的大部分增量利潤會湧向新一代的核心技術創新公司,大量的網際網路企業將走上運營商的老路。

曾經,中國移動當時的董事長王建宙就分析過,移動網際網路帶來的大部分增量利潤湧向創新型技術公司的同時,電信運營企業管道化的趨勢日漸明顯,海量資料流量衝擊了電信網路承載能力,卻未能帶來相對應的收入和盈利。

王建宙說,“一方面,移動網際網路極大豐富了行動通訊和資訊服務的業務種類,讓消費者擁有更多選擇;另一方面也帶來了巨大的產業調整,引發產業價值鏈發生變化,電信運營企業為中心的生態系統受到了嚴重衝擊。”

王建宙認為,中國移動要做“智慧管道”,“積極向產業鏈資源滲透,集中優勢打造優質的、有服務的、增值的智慧管道。”王建宙更提出,要向網際網路學習,“要善於學習網際網路企業的運營規則、發展模式和服務方式,以開放的思想、合作的態度、共贏的原則,探索建立適合發展需要的新模式。”

但是,即便全球運營商都使出了渾身解數,但運營商的流量經營實際上收穫不大,避免被管道化的努力也失敗了。對於相應的網際網路公司來說,這次轉型的努力估計也難以成功。

當年,運營商們認識到,在網際網路價值鏈中,電信運營商是資訊管道的提供者,資訊是眾多SP/ISP/ICP提供的,但在這個價值鏈中,電信運營商是悲劇的角色,因為這行業競爭激烈,“管道”價值不斷下行;而資訊提供者SP,因為其在資訊上的獨特優勢,或壟斷或特異性,電信運營商爭相爭奪資源,低價賤賣“管道”,不僅要提供低廉“管道”,隨管道資源的豐富(個人寬頻、個人移動等),具備特質的SP發展迅速,造就了內容產業的迅猛發展。

因此,在避免“被管道化”中,運營商開始極力增強自己在資訊源上的話語權,加大了內容的投入,如中國移動在無線音樂、手機閱讀、手機支付、手機動漫等領域努力拓展。

但業務和應用實在是太多,運營商貪多嚼不爛,也沒有抓住其中任何一個進行堅定的發展,所以不僅沒有搶到全面的話語權,甚至都沒有拿下任何一個細分領域的掌控力,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被管道化。

管道化就意味著資源投入的無效,運營商們雖然也逐漸放棄了語音業務價值轉而深度開發流量價值,但在網路利用率飆升和使用者數激增的情況下卻因提速降費而不得不讓渡更多的利益給網際網路公司,促成了像微信、支付寶這樣的大平臺生長。

數字化社會中,通訊基礎設施與網際網路平臺都已經成為整個社會的底座,這個底座要足夠結實、足夠大,但也要足夠的便捷低價,否則上層建築無法構建和發揮作用,這也就註定了網際網路特別是社交網路平臺要成為管道。

更為重要的是,隨著人工智慧的發展,更多的應用入口將與終端和硬體結合,人們操作智慧終端的方式也會脫離開APP本身而透過息屏呼叫喚醒,簡單的大平臺溝通雙邊使用者的規模經濟讓位給範圍經濟和運營。

有人把管道化與平臺化分割開來,認為大多數的網際網路公司都是做平臺,所以即便管道化也沒有問題,甚至指出,微信本來就是管道,但其平臺生意極大,是天生不會重蹈運營商的覆轍。

實際上,這是隻看到了事物的表象,而本質上,運營商提供的通話、流量服務,與社交軟體提供的通訊服務沒有多大區別,只是因技術不同導致的形態差異。

平臺雖然一直在開展雙邊或者多邊交易,促使雙邊或者多邊繁榮,從而獲取價值,但全部也都是依賴這個平臺或者說是管道,只是管道有一個出口還是多個出口的差別。一旦失去這個管道,其上的平臺價值也就一文不值。俗話說,一條繩上的螞蚱。

就大多數平臺,特別是社交平臺來說,看似獲取價值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本質卻依然是管道的“流量費”,如果管道的流量變得沒有價值,或者無法獲得曾經的大額價值,這種看似平臺的管道也就蕩然無存。

平臺即管道,只是一種不同於通訊運營商的另一種管道。管道化的基本特徵就是增量不增收、增收不增利,不管這個管道是直接想使用者收錢,還是透過附加功能收取通道費,最終都是以整個管道化平臺收益逐漸降低為標誌的。

總之,屬於網際網路超級大平臺的黃金時代正在終結,擁有一兩個10億使用者APP就可以呼風喚雨獲取超額利潤的時代結束了。很多大公司將要重新被估值,元宇宙這種新概念也無濟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