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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停建”?2021年起,住房迎來“新標準”,兩類房子或吃香了

一提到我國房地產的快速發展,很多人就潛意識地聯想到房價上漲、買房“躺賺”。事實上,過去二十多年,我國房地產迎來快速發展還有另一個重要的真實寫照,那就是我國大大小小的城市土地上,都建造了太多太多的高樓大廈。尤其是一二線城市,造城運動一刻不休,摩天高樓更是互相較勁著撥地而起。

統計資料顯示,在商業建築和住宅建築兩個領域,我們國家的高樓保有量都是“世界第一”——安居客研究院的資料顯示,截至到2020年底,我國擁有200米以上高樓近900棟;另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9年底,我國擁有高層住宅(11層以上)數量高達26萬棟。此外,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世界十大高樓大廈(已建成)榜單中,中國就獨佔6席:上海中心大廈、平安金融中心、高銀金融117大廈、中國尊大廈等都赫然在列。

過去這些年,很多城市為什麼樂此不疲地建造高樓大廈?

專家一針見血解釋道:最能代表一座城市繁華經濟的就是,這個城市擁有的摩天大樓數量。這其實很好理解,建造摩天大樓不僅需要日臻醇熟的建築技術運用,更需要一定的經濟實力支撐。城市自身經濟實力,足以支撐建設幾座摩天大樓,這無可厚非。不過,過去十年,建造高樓的“攀比風”卻四起,不僅很多超大、特大城市之間在互相攀比,連很多縣城也在暗中較勁。不足20萬人口的小縣城,住宅高樓甚至可以建設到100米的高度。明眼人都知道,開發商之所以熱衷於建設高層住宅,並非現實需要,而是為了多賺取利潤。

事實上,不管是商業建築還是住宅建築,不斷“追高”的背後,還有另外一個不得不提的重要因素:為了應對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

統計局資料顯示,過去二十年,我國城鎮化率提升了27%,全國有約4。2億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該如何解決?在有限的住宅用地上,只有不斷地建設高層甚至是超高層住宅。一言概之:建高樓大廈、超高層住宅,是節約土地資源,有效提高空間利用率的最好辦法。

從這個層面來看,每個城市多建造點高樓大廈似乎沒什麼不妥。但事實並非如此:一方面,我國早已不缺房。央行報告顯示,城鎮地區住房擁有率高達近97%,戶均擁有1。5套房。此外,西南財大的研究也顯示,2020年末,我國的住房空置率已經不低於22%,按照全國4。5億套住房計算,全國僅空置住房就有近1億套。住房不缺,甚至很多城市已經步入住房“嚴重過剩”階段。也就是說,當前階段,很多城市完全沒必要再盲目放肆地建造高樓大廈了;

另一方面,高樓大廈及高層住宅,遠沒有想象的那般美好。視野佳、採光好、通風優,這些雖然都是高層住宅的優勢,

但不可忽略的是,高層建築,也有三大顯而易見的弊端:

1、拆遷成本高,未來拆遷難度大。有多位重量級專家已經“明示”,幾十層的高層住宅沒有升值潛力,未來將成為“永久空中貧民窟”;2、後期的維護成本高,維護難度大。電梯老化、基礎設施衰敗、以及建築本身的使用壽命終止等是不可逆的,不僅維護費用高,而且維修難度大;3、消防安全是幾十層的高層住宅的一大難題。消防雲梯最高200米,且現在消防配備的雲梯普遍只能通到13、14層樓高。一旦大樓發生火災,依靠外力很難消除,只能依靠建築自身的防火防災功能。

綜上所述,未來高層建築應該“適可而止”。

事實上,最近一段時間,網路上到處充斥著“高層停建”、“高樓全面消失”的說法。甚至連很多權威媒體以及知名專家,也跟著發聲。事實真的如此嗎?未來高層真的會“停建”嗎?答案是否定的。

國家層面確實已經意識到了我國高樓大廈氾濫以及未來高層建築可能帶來的隱患等情況,也有意出臺政策對各地建設高層建築進行適當控制。事實上,從2020年開始,國家就連發了兩道“住宅新標準”,來約束各大城市高層的建設:

第一:2020年4月27日,住建部和發改委聯合釋出了《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業內專家稱此之“限高令”,其中對於“超高層地標建築”提出了四點明確規定:1、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確需建設的,應進行專業論證及層層嚴格審查;2、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確需建設的,同樣需要論證、審查;3、新建100米以上建築應充分論證、集中佈局;4、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

2021年3月29日,住建部又釋出檔案對“限制縣城居住建築高度”進行意見徵求。該“徵求意見稿”對於未來縣城的居住建築高度進行了三點規定:1、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佔比應不低於75%;2、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築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並加強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3、縣城居住建築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透過上述新規,我們不難發現,很多人所謂的未來“高層停建”實際上是錯誤地理解。真實情況是,未來各地會在“超高層地標建築”的規範下,進一步縮減建設高層的規模。尤其是500米以上的建築,再建設的可能性極低。除此之外,對於較為發達的一二線城市,實際上還是可以繼續建設10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的。只是需要充分論證和集中佈局。換言之,國家並沒有要求一二線城市徹底“停建”高層建築。國家要求停建高層的是縣城,新規要求“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實際上就是禁止縣城再建高層居住建築。綜上所述,概括性地說未來“高層停建”,實際上是不夠全面的——縣城會停建高層,但經濟發達的一二三線城市,還是可以繼續建30層以上的高層建築的。

第二:2021年起,全國各地也開始越來住房“新標準”。2020年7月底以來,北京、江蘇、上海、浙江等地都相繼釋出了《住宅設計規範》,宣佈住房迎來“新標準”,且這一標準將從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標準”明確規定:四層及四層以上新建住宅建築,必須設定電梯。當樓層達到十二層甚至更高時,設定電梯不應少於兩臺;樓層達到二十五層及以上,同時單臺電梯服務戶數大於90戶時,每棟樓設定電梯不宜少於3臺。設定電梯的住宅,每居住單元至少應設定1部能直達戶門層的無障礙電梯。

2021年起,住房“新標準”下,兩類房子或吃香。換言之,這兩類房子或再次升值。

2021年起,高層“停建”雖然僅限於縣城,經濟發達的一二線城市仍然可以建設高層建築。但不可否認的是,在住房兩大“新標準”下,住房市場原有的房產格局被徹底打破了——國家出臺“限高令”,雖然沒有徹底禁止建設高層建築,但按照新規的要求,未來幾年,各地建造高層建築的規模將大大減少,尤其是超高層建築獲批的可能性更低。超高層住宅建築減少,勢必小高層和多層會更加受歡迎。此外,在“舊改”老房子加裝電梯新規和新建住宅四層以上必須配備電梯的“新標準”下,我們同樣看到了,未來電梯與房子的強關聯作用。直白點說,未來房子吃不吃香,某種程度上,不僅要看高度,還要看是否配備電梯。

說得再具體點,2021年起,在住房“新標準”下,兩類房子或吃香了,再次升值的可能性非常大:

第一類是新建的配有電梯的多層住宅。

原因有兩個:其一、“限高令”的出臺,某種意義上宣告了摩天大樓和超高層住宅的投資價值會變得越來越小。尤其是三到八線城市,未來將以多層和小高層建築為主,這是政策主導的結果。當然,這種情況下,將大大提升多層住宅的需求,尤其是“原則上不準建18層以上建築”的縣城,未來配備電梯的多層肯定比高層更吃香;其二、配備電梯的多層住宅本身居住體驗就比高層住宅好。因為多層公攤普遍低於15%,容積率也低於3。0。更主要的是多層的戶型設計比較規範實用,往往也更能俘獲年輕人的芳心。尤其是大品牌開發商、大品牌物業的多層,再次升值的前景不可小覷。

第二類是可以加裝電梯的老舊小區住宅。

無電梯的老舊小區,雖然坐擁地段、配套、交通等多重優勢,但往往很難俘獲購房者的芳心。歸根結底是老舊小區的環境和居住體驗較差。尤其是很多2000年以前建成的6層老舊小區,沒有電梯,讓很多購房者望而卻步。2021年起,老舊小區“舊改”正式實施,這意味著老舊小區在基礎改造、改善改造、提升改造之後,會迎來“脫胎換骨”的改變。尤其是底子好且加裝電梯的老舊小區,不僅整體環境會迎來大幅提升,也能徹底解決困擾多年的出行難題。疊加這類住房自身的地段、配套以及公攤面積小等優勢,在購房者中會越來越吃香,再次升值自然並非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