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財經

現實中真正的競爭,是向交易對手提供更好的交易條件 | 觀瀾

文 ︳吳荻楓

對經濟學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主流經濟學的競爭概念,強調的是市場主體只能接受既有的市場條件,特別是買賣雙方的行為不能影響價格。最典型的是完全競爭,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中,有很多賣者和很多買者,以單一的價格買賣完全同質的商品。市場的進入和退出都是完全自由的,資源的流動也沒有任何限制,同時,與供求相關的資訊是完整的,已知的。

除了完全競爭之外,主流經濟學還歸納了其他的市場形式。比如壟斷競爭,是指許多廠商生產並出售相近但不同質商品的市場現象;寡頭壟斷,由少數賣方(寡頭)主導市場的市場狀態;壟斷,是由單一的賣家主導市場的市場狀態。

在主流經濟學中,不管是完全競爭,壟斷競爭或者壟斷,都只是對市場狀態的描述,而不是對市場動態變化過程的描述。

更重要的是,不管在哪種市場狀態下,市場主體都能清楚地認識到相關的供求資訊,換言之,他們可以毫不費力地畫出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從而做出所謂的最大化利益的理性決策。

完全競爭市場模型(以及其他市場狀態的模型)透過假設省略了經濟學理論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即分散知識的問題。這些模型都假設資訊已知,供求曲線已知,而回避了市場主體如何在競爭的壓力下發現知識、運用知識的過程。

如果知識不是給定的,那麼市場主體就會充分利用他所掌握的獨特資訊,向交易對手提供比競爭對手更好的交易條件,從而利用這種資訊差所產生的價格差賺得利潤。

提供更好的交易條件,當然可以是價格競爭,但絕不僅限於價格競爭。

企業家也可以同樣的價格,提供質量更好的產品,或者提供一些額外的服務,比如諮詢服務,維修服務或者一些免費贈品等。在主流經濟學中,產品差異化會被認為具有一定的壟斷性,但在市場的執行過程中,提供差異化的產品只是競爭的一種方式,不會影響競爭的強度,不會減少競爭對手對他的壓力。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如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柯茲納所強調的,雖然質量競爭通常意味著努力提高某種特定商品的質量,但從長期來看,質量競爭總是涉及提供某種更好的產品,而且未必是與以前同類的產品。

主流經濟學完全競爭的概念強調產品的同質性,必須生產完全相同的產品才滿足完全競爭的條件。這實際上是一種客觀標準,而不是基於消費者主觀價值判斷的標準。馬車只能和馬車競爭,蠟燭只能和蠟燭競爭,電腦只能和電腦競爭。但從消費者主觀價值判斷來看,與馬車競爭的不止是馬車,還有汽車;與蠟燭競爭的不止是蠟燭,還有電燈;與電腦競爭的不止是電腦,還有智慧手機。

事實上,後者帶來的競爭壓力遠遠大於物理上的同類產品。

所以,現實中真正的競爭,是向交易對手提供更好的交易條件。

更好的條件是其交易對方主觀評價中的更好條件,這可能包括更好的價格、更好的質量、更好的服務、也可能是更好的產品。由此,我們可以順理成章得出,只要市場並沒有限制任何人向市場參與者提供更好的交易條件,

簡言之,只要可以自由地買進賣出,那麼,市場就是充分競爭的。

(作者系西南民族大學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