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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皇帝批答背後的時代觀念的研究

批答是皇帝對大臣表奏的批覆,作為一種文書的專稱應是在唐代形成的。批答文書的命名、形式、執行乃至制度規定在唐代經歷了一個由混亂到相對統一的過程,最終作為政務處置環節而發展出的文書形式逐漸固定下來。批答作為皇帝對大臣表奏批覆,因其發付的用途和目的不同而表現為敕旨、敕牒和論事敕書等多樣的文書形式。

作為皇帝對大臣表奏的批覆,批答涉及到中央與地方關係、君與臣的互動,可以作為觀察朝廷態度和政策導向的切入點。由各時期批答中關於“忠”的表述來看,唐代的“忠”觀念由唐前期對“移孝為忠”及“忠諫”的重視,到安史之亂後唐朝廷對“忠”有意識地利用,體現出較強的功利性。

作為皇帝對大臣表奏的批覆,批答涉及到中央與地方關係、君與臣的互動,可以作為觀察朝廷態度的重要史料。

一方面,批答作為皇帝的批覆,其中的表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體現皇帝的態度,體現的是朝廷對於臣子,特別是到了中後期,對於地方藩鎮長官乃至地方軍士的勉勵、宣傳與教化。

另一方面,批答史料相對於有一定時間差的史書記載,是當時歷史情境下直接使用的、未經史官加工的材料,具有相對的即時性。因此對批答的研究分析對於史料相對缺乏的中晚唐時期有重要的補充作用。

唐代批答的發展與變化

批答是皇帝對大臣表奏的批覆。由於“批答”二字的動態特徵,批答既可被視為文書流通的一個環節,也是由此環節逐漸固定下來的一種文書形式。

關於批答的性質,遊自勇認為批答是政務執行途徑中的第一個步驟,即皇帝對錶狀進行批答之後,一般禮儀性的表狀,不經過正規程式,由禁中直接以墨詔、墨敕的形式經由中使或地方來使發給上表狀者本人;另一部分經過三省正式的頒佈程式以敕書的形式下發。他將批答作為一種文書批示的過程和環節來理解,並與敕書區別開來。

要而言之,批答由唐初一種名稱、運作尚不明確的文書形式,隨著唐代表狀文書的增多和中樞決策的發展變化而逐漸形成並固定下來。批答在唐代從政務執行的一個環節發展成為一種相對固定的文書形式,是與現實政治需要契合而不斷髮展的一個過程。

唐前期的批答文書多被稱為“詔”“手詔”,從內容上、格式上乃至下發程式看尚不具備典型性,多用於對中央重臣表奏的簡單批覆,也很少涉及到具體政務的處理。

玄宗以來隨著處理具體事務的需要,表狀數量的急劇增加。批答文書的命名、形式、執行乃至制度規定在唐代經歷了一個由混亂到相對統一的過程。批答作為政務處置環節而發展出的文書形式逐漸固定下來,並且在宋朝繼續發展。

批答與唐代的“王言之制”

從制度規定上看,批答沒有被明確為王言,這可能與《唐六典》是玄宗時官修,所載王言七種更多的反映開元及以前的情況有關。

且批答作為對大臣表狀的批覆,是以政務運作為參考而分類出的一種文書,表現為以敕旨、敕牒和論事敕書等多種形式形式下發,名稱上也比較多樣。

批答從政務執行的一個環節逐漸發展到成為一種文書形式,有固定格式而成為一種文書制度,是與現實政治需要契合而不斷髮展的一個過程,如果批答是在唐代逐漸形成並固定下來的,那麼唐代皇帝批答的文書性質以及其與敕旨、論事敕書和敕牒乃至手詔等文書的關聯和區別,都需要進一步分析。

關於這些不同層次批答的運作過程,這裡結合不同的文書形式做一簡述。一般的禮節性批答主要由翰林學士負責,這些批答文辭華麗,而不涉及實際事務,擬好後批准即可施行;而敕牒形式的批答主要是應對隨時上報、不涉及現有制度的請示文書,由宰相直接處理後上皇帝御畫即可由宰相發付所司施行;而敕旨涉及到更高層級的、特別是遇到的實際情況現有制度沒有包含或與現有制度相沖突的事件,需要根據皇帝意見處理,

這一類的批答往往涉及改易現有制度,百司接受皇帝的處理意見並以之為新的處理問題的“程式”。

要而言之,這些批答所使用的不同的王言種類實際上以不同層次的事務為區分,而在具體的處理中涉及不同的程式,因而批答也呈現出多層次的特點。

處理表狀的批答文書,總體上反映皇帝的意志,體現出皇帝對政務處理的參與在有唐一代逐漸深入的特點。

從皇帝批答看唐代“忠”觀念的嬗變

“忠”觀念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倫理觀念。有學者認為最早在原始社會,人們即具‘忠’的本義思想(即敬、忠誠)和行為。而“忠”作為具體字眼的出現可追溯到春秋時《論語》中的記載。

忠在早期是一種非常綜合性的倫理概念,

首先是作為一般人倫道德的概念而出現的,主要具有善良、正直、誠實等含義;又由於其較強的實踐傾向而迅速向政治領域發展,指內在的公心情感,其價值觀念即指向於國、民、君的利益;行為上指放棄個人利益而竭作為皇帝對大臣表奏的批覆,批答涉及到中央與地方關係、君與臣的互動,可以作為觀察朝廷態度的重要史料。

一方面,批答作為皇帝的批覆,其中的表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體現皇帝對於“忠”觀念的態度,具有一定的私密性,體現的是朝廷對於臣子,特別是到了中後期,對於地方藩鎮長官乃至地方軍士的勉勵、宣傳與教化。

另一方面,批答史料相對於史書有一定時間差的記載,是當時歷史情境下直接使用的、未經史官加工的材料,對於史料相對缺乏的中晚唐時期有重要的補充作用;從眾多材料中抽離出來的批答史料,也為我們從長時段觀察“忠”觀念的內涵在有唐一代的變化提供了切入點,因而值得關注。

誠為公家(君國民)事業服務的政治品行。

從元和四年十月發兵成德到元和五年三月久戰無功而歸罪盧從史,憲宗與各藩鎮的互動經由各藩來表和批答展開,為我們觀察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提供了良好的切入點。

雖然這些批答有白居易代擬而保留在其文集之中,但反映的當是憲宗意旨無疑。

批答史料貫穿歷史事件之中,成為觀察憲宗平藩態度轉變的極佳材料。

批答史料中的措辭、指示和具體態度與唐前期相比有極大差異,多涉及軍政乃至經濟事務,這種靈活的形式為朝廷和地方挑戰者之間提供了新的政治運作空間,憲宗與各藩鎮長官的批答往來就是這種政治空間的體現,在唐後期相對失衡的政治秩序下,批答的作用逐漸顯現,為中央地方之間透過溝通達成平衡提供了重要途徑。

唐代皇帝批答的研究,放在文書執行和資訊傳遞的框架中,乃至中樞政務執行和皇帝權威增強的大背景下,有利於對其整體的把握。

批答一方面可以作為政務執行的一個環節來看,但另一方面,從其名稱和形式的逐漸固定,執行程式上的特殊性來看,批答在唐代的確逐漸成為一種獨立的文書形式。批答與制敕等王言之間既有重合之處,又因其靈活性和私密性逐漸獨立出來。

批答在有唐一代的發展,不僅體現了晚唐政務處理中皇帝權力伸張的特點,也有助於加深對於五代至宋,乃至明清的“硃批”“硃諭”等制度的理解。

唐安史之亂後,朝廷面對著來自各方的挑戰和危機,傳統的朝廷權威已難以支撐正常的政治秩序,因此需要在這之外建立一種新的權威體制,皇帝權威在這一時期逐漸得以加強。唐後期溝通皇帝和藩鎮長官的相對靈活私密的批答文書即可以視作這種加強皇帝權威的體現,本質上反映了皇帝加強皇權的努力。

批答中尤其是唐後期對“忠”的強調正是這種重塑權威努力的表現。

此外,批答的靈活性和私密性也為朝廷和地方挑戰者之間提供了新的政治運作空間,憲宗時處理成德王承宗叛亂事時,與各藩鎮長官的批答往來就是這種政治空間的體現,為中央地方之間透過溝通達成平衡提供了重要途徑。

結語

由於批答文書所涉及的時段較長、篇幅較大,且材料較為分散,關於具體格式的保留也幾乎不存,使得在史料的收集和具體分析上有一定難度;且限於史料在各時期分佈不均,對於具體時段的劃分和分析也有所偏重而不甚清晰。批答制度實際涉及到唐代中樞決策的變化等一系列問題,限於水平和精力未及深挖,也有待進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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