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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了張信用卡後被起訴,究竟是持卡人惡意透支,還是銀行利息過高

你的信用卡逾期後有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明明每個月都會償還一部分欠款,本金沒有減少不說,欠款總額反而變得越來越多,還清欠款的可能性越來越低。當負債人經過銀行的兩次有效催收之後,如果還是不具備還款意願的話,或償還欠款的話,最終產生的後果就是被銀行起訴。

(信用卡詐騙判決現場)

給大家舉個經典案例

2008年7月1日,張某在中國工商銀行懷化湖景支行申請了一張信用卡,到2008年9月16日到26日,十天裡共透支了20000元,算上基本額度也不到30000元。

在經過兩次有效催收之後,截止到2014年,欠銀行本金加利息共91423。52元,到了12月15日欠款總金額達到了102028。66元。後被銀行以信用卡詐騙罪對張某進行了起訴。在賠償了欠款欠款金額和罰金後,才避免了刑事責任。

看到這裡,你是否覺得張某罪有應得?畢竟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中,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欠了錢不還被人家起訴也屬於正常。但你是否發現, 20000元的欠款本金6年多的時間能漲到100000多元,

這個利息是不是“過高了”?

在最新的信用卡逾期後的利息收取的規章制度中,滯納金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罰息和違約金

罰息是按照日利息萬分之五進行收取的,如果你的逾期金額是10000萬元的話,逾期第一天收取的利息就是5塊錢,看起來並不高,但他是複利進行計算,也就是說你第二天扣去的利息就是按照10005x萬分之五,以此類推。

違約金是按月進行收取的,為你逾期金額最低未還款的百分之五十進行收取,同樣是複利計算。違約金和罰息相加,長期不還款的話,你的欠款總金額很容易就會翻倍。

信用卡的罰息和違約金在當下同類商品中雖然比較高,但只要欠款本金減少,總會有還完的那一天,

那麼信用卡逾期後,你每月所償還的費用是先還本金嗎?

法律對此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每家銀行對此的規定不盡相同,通常情況下,在逾期的90天內,實際還款金額包括(年費、提現手續費、違約金、各項其他費用本金、透支消費本金),

也就是說,你最後的還款會償還本金,但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對於利息和違約金的增長沒有明顯影響。

讀到這裡你應該瞭解到,信用卡逾期後被銀行起訴,除了負債人惡意透支不想還款之外,跟多導致這種情況產產生的原因,是髮卡銀行在逾期後的利息收取和還款規則設定上的問題。沒有人想當老賴,但大環境負債無法改變,唯一能做的就是剋制自己的消費慾望,勿讓信用卡成為追求美好生活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