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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無神論史》連載20——曆法領域裡的反對有神論的鬥爭

編者按

:為宣傳科學無神論,從9月10日起,我們將連載李申的專著《中國無神論史》。李申,1946年4月出生,河南孟津縣人。1969年畢業於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原子物理系;1986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獲哲學博士學位;2000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儒教研究室主任。2002年轉任上海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現任中國無神論學會顧問、國際儒學聯合會顧問、中國反邪教協會副會長。

第五章 秦漢時代神人關係的新見與對舊神祇觀念的否定

六,曆法領域裡的反對有神論的鬥爭

制定曆法,本是一項科學事件。可是在古代,則被塗抹上了一層神學的油彩。漢代由於國家統一,社會安定,這層神學油彩也日益濃厚起來。

從漢朝初年魯人公孫臣建議“改正朔,易服色”開始,著名的儒者賈誼、董仲舒都把“改正朔,易服色”作為尊崇儒術的基本措施。漢朝的臣子們認為,“改正朔”的意義,是表示自己接受了上天的任命:

武帝元封七年,漢興百二歲矣。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是時御史大夫倪寛明經術。上乃詔寛曰與博士共議,今宜何以為正朔,服色何上?寛與博士賜等議,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於天也。”(《漢書·律曆志》)

因此,這是一件重大的科學加政治-宗教的活動。而所謂“改正朔”,就是糾正曆法朔日和實際朔日的偏差。因為古代曆法推算不準,一段時間以後,每月的朔日,也就是每月初一日,和實際天象就不相符合,所以必須修改曆法,糾正偏差。這本是一項科學活動。然而在古人看來,曆法是描述上天執行狀況的工作,因而制定新的歷法,改正朔日,就被認為是一項承順上天意志,表示重新接受天命的活動。

在這種思想指導下,漢武帝組織了全國優秀的歷法人才,經過數年的觀察、測量,制定出了漢代的第一部曆法:《太初曆》。著名的歷算學家鄧平、落下閎等,還有司馬遷,都參與了制歷的工作。

數十年以後,西漢末年,劉歆造《三統曆》,其資料多來自《太初曆》。《太初曆》的資料是經過辛勤觀測和計算得來的,但劉歆卻說,《三統曆》的資料,都是根據《周易》中的天地之數推算出來的。

所謂《周易》中的天地之數,其實就是1到10的十個自然數。其中五個奇數被稱為“天數”,五個偶數被稱為“地數”。於是,這十個自然數就具有了神聖的意義。說曆法資料是根據天地之數推算出來的,曆法也就具有了更加神聖的意義。

比如每十九年有七個閏月,這本是經過多年觀察、辛苦計算得出的資料。劉歆說,這是“合天地終數”得出來的。所謂“天地終”,就是天數終是9,地數終是10。9+10=19,這是十九年七個閏月的根據。

又比如所謂“月法之實”,即每月有29又43/81日,這也是經過艱苦測算得出的資料。29×81+43=2392。其意義是:假如把每天的時間分為81分,則每月有2392分。除以81,得29又43/81日,也就是每月有29天多一點。劉歆不願簡單地說明2392的來源,他說這是推《周易》中“大衍數”的結果。

所謂“大衍數”,是《周易》中用來畫卦的資料:“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劉歆說,2392的“月法”,就是從這個“大衍數”中推算出來的。其方法是: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統,三也。四時,四也。合而為十。成五體,以五乘十,大衍之數也。而道據其一,其餘四十九,所當用也,故筮以為數。以象兩兩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歸奇象閏十九及所據一加之,因以再扐兩之,是為月法之實。

其演算步驟為:1+2+3+4=10,即“合而成十”;10×5=50,即“大衍之數”;50-1=49,即“道據其一”,“筮以為數”;49×2×3×4=1176,即“象二二之,象三三之,象四四之。”1176+19+1=1196,即“歸奇象閏十九及所據一加之”;最後是“再扐兩之”,即1196×2=2392,於是完成了“月法之實”的計算。

用《周易》的天地數或大衍數,劉歆甚至還推算出了五星的會合週期等等。這是很大、很複雜的計算。

仿照劉歆的方法,就有人更進一步地把曆法上的科學數字,塗上各種各樣的神學油彩。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把曆法和讖緯相聯絡,甚至依讖緯為根據,來修改曆法。

東漢永平年間,因為曆法出現了不準確的情況,皇帝讓太史署的張隆根據《四分曆》的方法,把月食以及相關的上弦下弦和望日弄清楚。張隆說,他能根據《周易》占卦的方法,把月食以及相關的情況弄清楚。資料出來以後,儒者賈逵進行審查。結果是,都不準確。張隆的資料以及方法,就被否定了。

這是一個真正要用《周易》裡的資料推算曆法事件。當劉歆用歷數去附會易數,即《周易》裡的那些數字,不過只是給這些資料塗上了神學的油彩,曆法資料本身,還是準確的。但是當張隆真相信劉歆,以為曆法資料是根據所謂易數推算出來的時候,收穫的就是失敗。

第二件事,就是馮光、陳晃要根據讖書修改曆元。

曆元,又稱曆法上元,這是曆法起算的日子。漢代認為每年冬至太陽到了最南邊,然後又向北遷移,因此,冬至也是天氣開始回暖的日子,是一年之中氣候開始迴圈的日子。時間從夜半起算,就是現在的零時。這一天,按照干支計日系統,又應該是甲子日。按照日月執行,這一天又應是日月會合、夜裡看不見月光的日子,也就是每月的初一日,古代叫做“朔日”。

朔,古人解釋說,就是“蘇”的意思。這一天,是月亮開始“甦醒”的日子,所以定為月初。《論語》上孔子批評子貢不要廢除告朔的餼羊。所謂“告朔”,就是每逢朔日,諸侯們要到宗廟裡用一隻羊舉行小型祭祀,並頒佈這個月的各種法令。因此,朔日也是個重要的政治-宗教節日。

這樣,曆法的開頭,應在既是冬至又是朔日、甲子日的夜半,就是古人說的“甲子朔旦夜半冬至”。甲子60個一迴圈;朔旦每月一次,約30一迴圈;冬至每年一次,約365一迴圈。推算它們恰好湊在一起的日子,是個非常繁難的計算。劉歆的《三統曆》推得,從“甲子朔旦夜半冬至”的上元到商湯伐桀,有14,1480年;到武王伐紂,是14,2109年;到漢朝建立,是14,3025年。

曆法中更大的數字,是推算五大行星的執行週期。當時的人們認為,日月和五星原本是聚集在一起的,後來由於各自執行的路線和速度不同,才逐漸分開。因此,日月和五星聚集在一起的日子,是更早的元始,劉歆稱為“太極上元”。太極,就是最大的、最早的“極限”。劉歆推得,太極上元的年數為2363,9040。

二千多萬年之前,日月五星是否會聚集在一起?推算這樣的日子對於曆法是否必要?這都是科學活動本身的問題。可以贊同,也可以不贊同。後來,讖書把曆法推得的上元說成是天地開闢的日子。

劉歆製成的《三統曆》,由於算出的每年的日數大於實際數字,用了一段時間以後,就不準確了。東漢章帝時期,又改用從戰國傳下來的“四分曆”,即每年計算出來的日數為365又1/4日,稍小於《三統曆》的數字。曆法的誤差得到一定程度的糾正。到東漢末年,誤差又出現了。這本來是該制定新曆法的日子。可是五官郎中馮光、沛相上計掾陳晃二人聯合上言,說是曆法的誤差僅僅是曆元的錯誤。如果採用讖書講的,以甲寅為曆元,就可以糾正誤差。並且認為,當時“妖民叛宼”“盜賊相續”,都是因為用的歷元不對。假如改用讖書說的甲寅元,就可以使社會安定,天下太平。

皇帝把馮光、陳晃的建議交由大臣和儒者們討論。蔡邕發言說(用現代漢語轉述如下):

曆法的誤差,是從古以來就有的事,所以要經常修改。使用的歷元,也不一樣。秦朝以前的六種曆法,有黃帝歷,有顓頊歷,也有夏、商、周和魯國用的歷。這些曆法都是聖人所定,曆元都不統一。

秦朝繼承的是顓頊歷,曆元乙卯。一百多年以後,孝武帝造《太初曆》,曆元是丁丑。將近二百年後,孝章帝改用“四分曆”,曆元庚申。這都是根據當時的情況,沒有哪一種是絕對正確,哪一種絕對錯誤的問題。但馮光、陳晃主張,只有甲寅是正確的。其實他們主張採用的,不過是商朝的歷元。他們之所以這樣主張,只是因為這個曆元見於讖書。

當年《太初曆》造成,曆元雖然不見於讖書,但當時和天象是比較符合的。過了一段,當時擔任太史令的張壽王要求廢除《太初曆》的歷元,改用甲寅元。經過比較,還是《太初曆》比較準確,張壽王的意見被否定了。章帝時改用“四分曆”,曆元雖然也不見於讖書,但當時比《太初曆》精密。延光年間,有個叫亶誦的,要求改用甲寅元,沒有得到承認。

馮光、陳晃援引讖書,認為天地開闢到春秋獲麟事件,是275,9886年。這個數字,和曆法推算的數字並不符合。他們其他來源於讖書的數字,和歷官們推算的數字,也不一樣。

假如馮光、陳晃能夠根據自己的方法,造出一部新的歷法,一面和讖書符合,一面又和實際天象符合,比現行的歷法精密,那就應該採用。但是在考察中,他們只說是根據讖書。這樣的理由,是不能服人的。

過去堯舜一直到湯、武革命,都曾經造出新的歷法。他們的歷法、曆元,當時都是正確的。但是他們那時也有水災、旱災,也有叛亂的發生,蠻夷的侵擾,盜賊的興起。因此,這些現象,並不就是曆法、曆元的錯誤所導致的。但馮光、陳晃卻認為,“陰陽不和,奸臣盜賊”都是曆元的錯誤,實在是沒有道理。而且他們說漢朝建立以來,用的都是繼承秦朝的歷元,卻不知道漢朝建立以來,曾經三次改變曆元。從學術上,他們也是無知的。

蔡邕的意見被朝臣採納,大家要求治馮光、陳晃“不敬”之罪。皇帝赦免了他們。

蔡邕的意見,是一篇在曆法科學領域、全面而深刻地批判神學觀念的正確言論。對於我們今天發生在科學領域裡的神學侵襲事件,仍然具有借鑑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