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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以後,將軍越來越成為代表地位的虛職,為什麼虛職還管用呢?

爵位不僅僅是說明社會地位的吧,也代表其封地。比如曹騰的費亭侯,就是他的封地在沛國費亭。後來譙縣劃為譙郡,費亭在譙郡境內。再比如被袁術害死的陳王劉寵,他的封地就是陳國。劉寵死後,陳國被劃為陳郡。爵位在先秦時期,應該是表示封地的,當時的爵位主要是公、侯、伯、子、男五級,商朝的時候,只有公、侯、伯三等,取消了子、男二等爵位,周朝又複用。從周朝的爵位來看,的確都是用來分封的,五等爵位都有封國,封國內的卿、大夫也有封邑,這些都是先秦時期封建制的特徵。

到了秦朝,實行郡縣制,取消了分封制。所以這時的爵位與先秦不同,更像是榮譽象徵,而不是分封的依據。這時的爵位分為二十等,分別是:1公士,2上造,3簪梟,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長,11右庶長,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駟車,18大庶長,19關內侯,20徹侯。

最高等的徹侯,到底有沒有封地?我不是很清楚,應該是沒有吧,只是一個虛名,雖然也叫侯,但是跟先秦時期的侯不一樣,秦朝不實行分封制,徹侯應該沒有封地。到了漢朝,實行的是郡縣制和分封制並行的制度,或稱郡國制。此時的爵位,仍然沿用了秦朝的二十等爵,不過關內侯以下仍然是沒有封地的,所以漢武帝也曾經賣爵位籌集軍費。有封地的最低的是亭侯,往上是鄉侯,縣侯。列侯,所食縣為侯國。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為徹侯,金印紫綬,以賞有功。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後避武帝諱,為列侯。武帝元朔二年,令諸王得推恩分眾子土,國家為封,亦為列侯。舊列侯奉朝請在長安者,位次三公。中興以來,唯以功德賜位特進者,次軍騎將軍;賜位朝侯,次五校尉;賜位侍祠侯,次大夫。

這裡的食,是收取租稅的意思,同時應該還享有封地的管理權。比如陳國王劉寵,就是陳國的管理者。軍銜和領兵數量原則上肯定是成正比的,小虎最後的結語有點畫蛇添足。結語中所說情況,歷朝歷代應該都是常事。說三國時期,軍銜除了領兵,更多的時候是用來說明地位的不同。很多文官也用“某某將軍”來表示等級,比如糜竺曾做過‘安漢將軍’,簡雍做過昭德將軍,賈詡、程昱等也都當過將軍。還有時候軍銜只是用來撫慰人心,和軍權沒有任何關係,尤其是戰爭時期,蔣屆時當初慣用此招。古代官員的頭銜複雜,分實職虛職爵位等等。比如曹操曾表劉備為鎮東將軍,宜城亭侯,後來又讓他做豫州牧,左將軍。

宜城亭侯是爵位,說明社會地位,豫州牧是實際官職,左將軍是軍銜,虛職,但代表政治地位。如果只有宜城亭侯,身份不低,但沒有政治上的話語權,豫州牧在虛領的情況下也沒有話語權,只有左將軍這個頭銜比較管用。魏晉以後,各種將軍包括大將軍,越來越成為僅代表地位的虛職。為什麼虛職卻還管用呢?大概因為這能代表政治地位吧。此外感覺過去的將軍和軍隊,在平時沒有具體隸屬關係,手裡不掌握軍隊,根據戰爭需要由君主,軍閥割據時則就是實際掌握一方實權的諸侯。交給一定的實際軍權,掌握這支軍隊的時間由作戰程序決定,比如曹操給徐晃不斷增兵,在階段戰爭結束後,這個兵權一定是會收回的。

或根據徐晃下一步的‘任務’決定。如果是較長期處於征戰狀態,則領兵將軍軍權可能相對固定,掌握一定數量的基本軍隊,但軍隊主要還是掌握在君主手裡。君主感覺某個將軍不可靠時,就會剝奪他的指揮權——但因為是感覺不可靠而剝奪,所以自然這種剝奪有時候就會用比較特別的方式而和正常的收回不同——想當初劉邦奪韓信的兵權,是偷偷溜進中軍大帳把帥印收走。奇怪的是中軍大帳怎麼會那麼容易溜進去呢?也許說明那時候韓信根本沒有二心,所以對劉邦毫無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