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戰友圈裡都在熱議一個話題,關於
“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從2021年1月1日起按月發放”
的這一訊息,
許多戰友紛紛在後臺留言詢問小班長這一訊息的真實性
,小班長了解到,確有此事:
2020年10月26日,退役軍人事務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
《關於規範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髮放工作的通知》(退役軍人辦發〔2020〕47號)文
件,內容明確規範:
從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按月發放。
當前已經有多省、市、地區按照事務部印發的《通知》要求開始落實,下面是落實的檔案:
一、從2021年1月1日起,內
蒙古自治區
將全面實行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按月發放制度,各級將於
每月15日前
將當月的撫卹補助資金髮放到優撫物件手中。
二、
雲南省
退役軍人事務廳、財政部在2020年12月2日聯合下發檔案,要求全省各退役軍人事務局、財政局相關單位,
按退役軍人辦發[2020]47號檔案要求
,建立
“精準核實、按月發放”
機制,紅標頭檔案如下:
三、武漢市要求,撫卹補助資金嚴格
實行按月社會化發放
,
每月10日前按規定標準足額髮放到位
。
四、新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出通知,按退役軍人辦發[2020]47號精神,
自2021年1月起,全面實行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按月發放。
五、
濰坊市
財政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髮放工作的通知》(濰退役軍人字【2020】48號)要求,
自2021年1月起,我市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實行按月發放。
上面這些地方性落實檔案的通知中,都提到了退役軍人辦發[2020]47號檔案,所以
真實性毋庸置疑
,各地都在陸續的制定相關地方性檔案進行落實,
意味著未來幾個月內,全國各地都會按照《通知》要求,對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退役軍人等優撫物件按月足額髮放撫卹補助金。
在小班長看來,規範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髮放工作,有很多優點:
一、統一發放,方便執行管理。
之前,
撫卹補助金未進行規範管理時,各地的發放時間並不統一,這也導致了一些地區存在發放不及時,拖欠,漏發撫卹補助金的現象,最終損害的是老兵等優撫物件們的利益,統一發放時間,發放形式,逐月發放,便於執行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即利於上級查詢資金落實情況,也利於老兵在每月查詢優撫補助金的發放情況。
二、保障及時、足額的領取撫卹補助金。
事務部在檔案中明確規定
“進一步細化資金流程管理,最佳化資金髮放程式,提高資金髮放效率”
,
優撫金規範管理,逐月發放可以保障老兵們及時、足額的領取撫卹補助金,對相應的撫卹標準查詢自己的撫卹金,如出現問題也可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三、便於監督管理。
優撫物件補助金統一發放時間,有利於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可以更便捷的查詢臺賬,提高監管效率,將極大地改善優撫金的發放情況。
撫卹補助金是國家給予退役軍人等優撫物件的生活保障,是退役軍人等優撫物件的生活收入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規範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髮放工作將有力的治理該項工作中的亂象,
確保優撫補助金能夠按月、足額、專款專用、一分不少的發放到老兵手中!
相信2021年,會陸續傳來各地規範優撫物件撫卹補助資金髮放工作的相關政策,優撫補助金逐月發放的喜訊會越來越多,請戰友們務必關注本地的退役軍人部門,如有好訊息請互相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