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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險,怎麼樣才算是意外?

有些購買了意外險的客戶在出險後,卻得不到保險公司的理賠,到底是保險公司的原因,還是被保險人遇到的“意外”壓根兒就不是保險條款上的“意外”?意外險,怎麼樣才算是意外?

法妞網友諮詢:

意外險,怎麼樣才算是意外?

律師解答:

意外傷害保險看似簡單,但具體的理賠事項還是要事先了解充足,有時候保險公司的拒賠處理會讓人感到無助,但這並不是說保險公司有意推卸理賠責任。意外險有它的承保範圍,但這個“意外”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意外”還是有不少區別的。意外險對於意外的定義是: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非本身的。只要滿足這4個條件,那就符合意外險的賠付範疇。

一般情況下,意外險是由多個條款組成的,每個專案的責任對應一份條款。新興的一些意外險產品已經做了些許改善,將保障責任都放到一份條款上。意外險的核心保障是身故和殘疾兩個專案,不過隨著消費者需求的提升,現在一些意外險會附加一些相關責任,常見的有意外醫療、住院津貼、猝死。

律師補充:

外來的,指傷害的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燒傷、燙傷、咬傷等。突發的,是指人體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襲所形成的傷害。比如交通事故、高空拋物等。非本意的,所謂非本意的,是指非當事人所能預見,非本人意願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傷害,傷害的結果確實是意外導致才能保。非疾病的,是指損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體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比如猝死是心臟病引起的,那麼就不在意外險的理賠範圍。

一般而言,除了一些特殊用途的意外險有特別的規定(如航空意外險、駕乘意外險、旅遊意外險等),大部分意外險的免責條款包括了以下的幾個大類:故意行為;意外醫療特定疾病;高風險運動;核汙染及戰亂;自主選擇的行為;自身引發的疾病或死亡。

如果想要購買意外險,首先要弄明白意外險理賠中,哪些意外不在賠償範圍內。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做到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