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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交通基礎設施碳匯建設、交易的思考及建議|龍志剛專欄

作者:王坤,河南省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交通運輸戰略發展研究院,河南省交通綠色發展研究中心

導讀:交通領域是支撐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領域,交通碳匯是實現行業“雙碳”目標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中生態碳匯建設和光伏應用是發展行業碳匯較為經濟、安全、有效的手段。透過推進交通基礎設施碳匯能力建設,制定可行的參與碳交易市場機制,對實現交通領域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一 交通基礎設施碳匯建設的意義

目前,交通運輸領域是我國第三大碳排放源,具有佔總碳排放量比重較大、增速較高等特徵,減排潛力巨大。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艱鉅、時間緊迫,對於交通行業既是巨大挑戰,也是重要機遇。交通領域碳排放主要來源於非綠電間接碳排放和傳統化石能源直接碳排放。因此,交通行業碳達峰碳中和主要是三種途徑:一是減碳,提高汽油、柴油等傳統化石燃料能源效率。二是零碳,推動交通儘可能的使用綠色電能。三是負碳,發展交通生態碳匯、交通運輸CCUS技術,實現固碳。

提升交通碳匯能力是交通生態環境保護的關鍵,也是交通領域推進負碳排放的主要舉措之一,具有投資少、碳迴圈週期長、固碳效果持久等特點。同時,隨著國內碳排放交易機制的逐漸完善,未來交通碳匯成果將可實現商業化執行,擴大交通行業使用碳排放配額的空間,轉換剩餘碳排放配額為經濟效益,對沖低碳轉型成本。

二 交通基礎設施碳匯資產價值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將碳匯定義為: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主要分為海洋碳匯、農作物碳匯、溼地碳匯、林業碳匯、人工碳匯五種型別。就交通基礎設施碳匯而言,可分為生態碳匯和人工碳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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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碳匯

交通生態碳匯是指透過在交通通道沿線、樞紐節點等實施生態修復、綠化造林及管理,減少毀林以及溼地保護等活動,吸收大氣中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交通生態碳匯具有明顯的生態產品特徵,主要體現在:一是自然參與性。交通基礎設施植被透過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合成有機質,將碳固定在植物。二是經濟收益性。目前國內部分省市已開展農業、林業等碳匯交易試點,交通碳匯交易配套的體制機制尚在探索中,未來交通碳匯供給者向碳交易平臺提供碳匯及相關衍生品而獲得收益。三是產品稀缺性。《巴黎協定》提出全球平均氣溫較前工業化水平高於1。5-2℃限制目標,由於目前溫室氣體排放仍在不斷增長,溫室氣體濃度日益接近臨界值,這就導致大氣對二氧化碳的環境容量越來越小,造成碳排放權的稀缺,使得碳匯出現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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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礎設施人工碳匯

交通基礎設施人工碳匯是指在基礎設施建設中採用一定的技術或工程手段,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減少或不排放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包括交通領域零碳技術和負碳技術。如透過在交通基礎設施中應用碳基吸附材料和交通CCUS技術,吸收大氣二氧化碳或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直接產生碳匯;推進光伏、地熱能等新能源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應用,實現零碳發展,間接產生碳匯。

HOFs材料對CO2的吸附作用

碳匯因為其稀缺性而形成一定的市場價格,具有一定的財產屬性,透過將交通碳匯產品轉化為經濟價值,能夠激勵市場主體透過交通基礎設施生態修復和環保技術研發,提升交通基礎設施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水平。

三 交通基礎設施碳匯發展機制

目前,交通基礎設施碳捕集與封存等碳匯工程技術尚處於理論研究中,交通基礎設施人工碳匯發展仍需時間和技術的積累,加快發展交通生態碳匯是推動交通碳中和較為可行的途徑。交通生態碳匯發展應圍繞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強化頂層設計,合理佈局資源投入。

植被碳匯形成示意圖

加強交通生態碳匯相關研究

當前國內林業碳匯市場已經步入穩步發展的良性階段,交通生態碳匯可以以林業碳匯為參照,開展啟動工作。由於交通碳匯發展機理、核算、交易等尚不明確,在交通碳匯初期階段,應加快釐清交通生態碳匯的發生機理、交通建設活動與碳匯間關係。分析交通通道沿線,港口、機場、車站等基礎設施的生態固碳能力,研究科學而精準的碳匯計量方法,為交通生態碳匯量計算提供技術支撐和碳匯發展奠定理論基礎。

將交通生態碳匯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體系

圍繞現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建立健全交通生態環境保護指標,並將交通碳匯納入其中。同時,積極與環境保護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將交通碳匯納入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指標範疇。交通生態環境保護相關部門應合理支配生態保護資源,吸引科研機構、交通建設企業、交通運營企業等交通碳匯相關主體積極參與。

建立交通生態碳匯參與碳交易機制

以碳匯交易為主要手段,建立交通生態碳匯與碳排放權的置換機制,以參與林業碳匯交易為突破口,逐漸融入碳匯交易大市場。同時,廣泛吸引社會資源推動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碳匯監測技術、評估方法、生態修復技術、節能減排技術等多類技術同步發展。

四 交通基礎設施碳匯交易模式探索

目前我國林業碳匯專案可參與林業碳匯抵消與碳交易機制包括清潔發展機制(CDM)、中國核證減排機制(CCER)、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CGCF)、福建林業碳匯抵消機制(FFCER)、廣東碳普惠抵消信用機制(PHCER)、北京林業碳匯抵消機制(BCER)、林業自願碳減排標準(VCS)等,不同的抵消機制對於碳匯專案類別、土地合格性要求、可交易範圍都有所不同。林業碳匯交易實踐為交通生態碳匯的市場化治理提供了重要實施依據,使得交通生態碳匯的市場化制度建設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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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碳匯交易主體

原有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企業

交通建設企業開展的交通建設活動影響了生態碳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專案透過生態選線(選址)、綠色設計、標準化施工等,加強復墾複耕和生態環境修復,做好生態補償,此類主體可採用配額方式,交易規則類似於碳配額交易。

交通基礎設施綠化建設養護主體

該類主體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綠化植被的建設養護,統籌考慮交通景觀、安全等因素,選育適合當地區域的高固碳釋氧植物,提升交通植被單位面積固碳量,增加交通生態碳彙總量,此類主體的交易方式應該採用信用轉讓方式進行。

交通基礎設施綠化監管主體

該類主體是為了保護交通基礎設施綠化的監管單位,如高速公路綠化監管部門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普通公路綠化監管主體為各級公路管理部門,其發揮作用需要透過所保護生態環境恢復的效果來體現。透過計算綠化植被的碳匯能力增加度量交通綠化行動的碳彙總量,其基礎在於對所保護綠化植被的碳匯能力增長,交易方式應採取類似於CDM計劃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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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碳匯交易平臺

交通生態碳匯資源包含了林木、灌木、草本植物、溼地生態等,其中林木佔絕大多數,因此可以在成熟後的林業碳匯交易平臺的基礎上建立交通生態碳匯交易平臺,該平臺作為交通生態碳匯效果與潛力的評價單位,承擔交通生態碳匯計量相關資訊的收集與統計工作。在交易初期,平臺應圍繞公信力建設為核心,將評估功能作為其主要功能。平臺執行後,維持評估功能,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的必要調整。

五 啟示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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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碳匯

當前,交通生態碳匯是交通領域碳達峰碳中和主要研究方向之一,我國巨大的交通基礎設施規模決定了交通生態碳匯具有一定的規模。將交通碳匯與已有的碳配額市場結合起來,以市場化手段激勵交通碳匯相關主體加強環境保護,開展生態修復,建設碳匯林碳匯草,實現環境與經濟效益的雙贏局面。

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碳匯

建立健全交通生態碳匯監測評價體系

交通主管部門應加大對交通基礎設施碳匯基礎研究的投入力度,透過機制設計,發揮地方各部門參與交通碳匯監測的積極性。結合交通新型基礎設施和交通環境監測系統建設,將交通碳匯監測裝置融入交通環境監測系統中。實現多源資料聯通在支撐交通生態碳匯研究的同時,吸引國內外多方主體參與交通生態碳匯的分析評價。

分階段推動生態碳匯成為交通碳排放治理的關鍵環節

交通管理部門積極與環境保護部門做好溝通協調,分階段推進交通生態碳匯交易。前期啟動階段,交通管理部門應緊抓科學前沿,加快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碳匯能力與潛力、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碳排放核算等基礎研究。在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碳匯建設階段,應聚焦市場體系建設,同步完善相應的政策支撐體系,將交通生態碳匯納入交通領域碳排放治理重要環節。

探索交通生態碳匯市場化發展路徑

交通生態碳匯發展需要社會各方主體的共同參與,在現有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基礎上,透過交易平臺建設完善監測體系,將規範量化後的交通碳匯進行認證並納入碳排放交易系統。市場化的碳匯機制可以使參與各方獲得更好經濟效益,吸引相關主體積極參與交通基礎設施生態碳匯建設,助力實現交通領域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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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礎設施人工碳匯

一是零碳技術間接碳匯,主要是交通基礎設施光伏發電應用,透過在高速公路邊坡、服務區、收費站等設施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站,實現交通用能零排放,將用能進而轉為一定的碳減排量,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參與CCER交易。

二是負碳技術直接碳匯。主要是圍繞交通基礎設施推進CCUS技術應用,重點開展新型低成本具備固碳功能的交通建設材料、具備固碳能力的可迴圈利用水泥和混凝土材料、交通基礎設施建管養運各環節二氧化碳捕集後利用等技術攻關,實現在交通設施全生命週期吸收並儲存二氧化碳能力。探索CCUS捕集量碳匯核算和碳匯參與碳交易機制,補償交通CCUS專案技術研發及建設資金。

生物混凝土(科羅拉多大學博爾德分校)

六 結語

按照《碳匯造林專案方法學》要求,碳匯造林專案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比如造林地權所屬要清晰、專案活動對土壤的擾動符合水土保持符合要求、植被樹種和樹齡限制等。對於交通生態碳匯開發,仍有多個障礙待攻克,如交通沿線生態植被建設用地權屬、交通生態樹種樹齡本底調查、交通生態碳匯測算方法等。交通人工碳匯中CCUS技術整體上處於研發和實驗階段,有關交通領域的CCUS技術、場景應用等關鍵問題還需破解;基於在交通基礎設施中建設應用分散式光伏發電站,不僅可以直接透過售電獲得經濟效益,還可以透過碳排放交易獲得額外的經濟收入,是助力交通領域碳中和的一條可行路徑。

責編:史健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