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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響應號召,繼法荷西之後,也選擇“退群”,宣佈退出ECT條約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歐洲國家一直倡導使用綠色能源,以緩解日趨嚴重的氣候問題,但隨著俄烏衝突引發的能源危機愈演愈烈,以及寒冬日益逼近,這些歐洲國家不得不著手解決現實面臨的難題,因而過去被列為不環保的化石能源漸有捲土重來之勢,歐洲多國已經宣佈重啟部分燃煤發電廠,以確保冬季電力供應安全。

不過,傳統化石能源重新佔據主要能源供應市場,也讓歐洲國家逐漸遠離此前在《巴黎氣候協定》中承諾的“碳中和”目標。而歐洲國家受限於更早之前簽訂的《能源憲章條約》,也很難對捲土重來的化石能源企業採取限制措施,因為條約中明確規定,在某個國家的決策會損害化石能源企業投資回報之時,這些企業可以透過仲裁的方式挽回投資損失。所以自今年10月份開始,一些歐洲國家陸續開始退出《能源憲章條約》(ECT),如西班牙、荷蘭以及法國。

法國總統馬克龍宣佈退出該條約時明確指出,最近的幾起案例中,條約讓一些化石能源公司獲得了鉅額賠償。這意味著在條約的框架下,如果想對某些能源公司採取限制措施,那麼成員國會付出額外的代價。值得一提的是,法國宣佈退出的同時,也呼籲歐盟退出《能源憲章條約》,並得到了響應。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主席康芬表示,歐洲國家退出條約是一件值得慶賀的好事,希望德國也能響應號召“退群”。

德國當時並沒有就相關事宜做出迴應,但經過二十來天的考慮,德國最終還是選擇退出《能源憲章條約》。宣佈這一決定的德國經濟部議會國務秘書弗布蘭特納還強調,德國將始終讓貿易政策遵循氣候保護的宗旨,並表示這是向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發出的一個重要訊號。

聯合國氣候大會中,廣大發展中國家一致呼籲發達國家承擔更多氣候責任,而德國在這一背景下宣佈退出《能源憲章條約》,從某種角度來說,確實對外展現出積極響應的態度。但減少使用化石能源只是氣候問題中的一個分類問題,廣大發展中國家更需要的是發達國家投入更多資金,幫助他們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問題。而且,德國等歐洲國家接連宣佈退出條約,可能更多是考慮內部問題,所謂向氣候大會傳遞重要訊號,多少有些給臉上貼金的味道。

早在今年9月份時,歐盟委員會就曾提出一項建議,要求對可再生能源企業與核能發電企業的利潤進行限制,並向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徵收額外1400億歐元的“暴利稅”,以幫助歐洲家庭和企業支付高額的能源賬單。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也曾在法國斯特拉斯堡的一次演講中指出,能源公司收入激增是從未預見過的事情,從戰爭中和消費者手裡獲得創紀錄的鉅額利潤是錯誤的。這種情況說明,在能源危機之下,歐盟國家想對能源企業下手不是一天兩天了,只不過受制於現實情況,不能輕易下手。

而德國等歐盟國家退出《能源憲章條約》後,就能夠毫無顧忌的響應歐盟號召,針對性的向某些能源企業徵收更多稅款,以補貼能源危機中無力承擔高額能源賬單的家庭和企業。德國此前就宣佈了2000億歐元的“能源防護盾”經濟援助計劃,但問題在於如此鉅額的資金補貼從何而來,或許現在德國退出條約,就是明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