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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統治是如何公平公正選取人才的?科舉制度是如何被推行的呢?

摘要:科舉制度一直是歷史上封建王朝透過考試選拔人才官吏的制度,也是寒窗苦讀書生一步登天的道路,所以在古代有無數的人希望透過科舉改變自己的未來。而科舉制度關係到選舉出來的官吏治理國家,因此非常嚴格,但還是有投機取巧濫竽充數者。那麼在宋代,宋代的統治們是如何透過科舉制度來公平公正選取人才的呢?

據《宋史》記載:“

凡命士應舉,謂之鎖廳試。所屬先以名聞,得旨而後解

首先是考試之前,對於考生的身份檢查非常嚴格,家族中有犯人的、不孝順、品德不好、口碑不好的人不允許考試,道士和尚還俗了以後也不許考試。對於考生的籍貫有著嚴格的審查,確保全國同時開考,避免了多籍貫者在多地重考。

凡是透過各州長官舉薦來的,要先觀察言行舉止,也就是我們現在的面試。透過鄉里舉薦來考試的每十個人一組,只要有一個人的行為品德不好,這十個人都將喪失考試的資格。當時臺閣近臣還可以舉薦,被舉薦的都是官家子弟,是豪門貴族子弟的捷徑,宋太祖也把這種制度禁止了。

自隋朝開始,科舉一直都是朝廷選舉人才的的重要方式,不過在隋唐時期,科舉考試中徇私舞弊的情況越來越嚴重,被選上的官員,在某些方面有很大的欠缺,各方面素質也不高。所以到了宋朝,統治者為了杜絕這種現象的再次的發生,加強對人才選拔的力度,保持著公平公正的準則,便採取了

“糊名考試法”。

所謂的糊名考試法,就是在考試的時候,將所有的考生試卷上的姓名、籍貫等都給糊上,而交卷後,收卷人將卷頭密封,或截去卷首,並逐一編成字號,送到謄錄所抄成副本。然後由初考官檢閱完試卷,並依據考生回答的內容,評定名次,再密封送至復考官處稽核。

因此糊名考試法的確立,讓主考官在閱卷的時候,不知道是誰的試卷,能夠客觀的評卷,防止主考官收賄錢財,有效的防止了徇私舞弊情況的發生,做到公平公正的選拔人才。

主考官在批閱完考卷,評定出名次以後,就算有能夠僥倖作弊成功的漏網之魚,還有最重要的一關,殿試。從唐朝武則天執政時期開始,就有了殿試,只是當時並沒有把殿試形成一種定製,整個過程並不完善和縝密。

直到宋朝,太祖皇帝趙匡胤為了考察從科舉考試中選拔出的人才,便親臨講武殿,親自出題來檢驗他們。至此,殿試成為了一種定製,一直沿襲下來,而宋朝的殿試過程,也被後代君主們沿襲並不斷完善。

殿試的過程極其繁瑣複雜,當貢院合格舉人在面聖時,皇上會指派初考、復考、詳打、編排、點校試卷、巡撫等官員,用一天的時間來考察他們的詩、賦、論題,並在一旁監督整個過程。而殿試結束以後,就由皇帝親自宣佈名次,並授予

“天子門生”的稱號。

在宋朝以前,許多學子都會投靠在各個大臣們的門下,私自之間拉幫結派,所以皇帝授予天子門生稱號,就是將學子們盡歸於自己名下。

經過一系列的稽核,和透過一道道複雜的檢查,這時金榜題名的考生,往往都是有真才實學的,保證了封建社會政府每年新增官員的質量,避免了各級官員被各大官閥豪門所壟斷,促進了文化的發展。

參考文獻

《宋史》

《宋史紀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