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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文帝改革的主要內容?調整統治階級矛盾?實行俸祿制?

北魏太武帝拓跋燾統一北方後,經過三代,傳到拓跋宏為帝,便是著名的孝文帝。當他繼位的時候,北魏社會上各方面的矛盾都日趨尖銳。公元471年,青州高陽民封辯起義,自號齊王,聚眾千餘人。第二年,有光州人孫晏等也聚眾千餘人起義。公元477年,更有秦州略陽民王元壽起義,聚眾達五千餘家,自稱沖天王。起義一起接著一起地衝擊著北魏的封建統治。為了緩和階級矛盾,調整統治階級內部矛盾,鞏固自己的統治,孝文帝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1)實行俸祿制

孝文帝以前,官吏都不給俸祿,放縱他們去貪汙和掠奪人民。史書記載,“魏百官不給祿,少能以廉白自立者”,“惟取給予民”。有一次,拓跋燾要出征,向老百姓徵調驢子馱運軍糧,讓公孫軌負責。公孫軌便公然下令,每一頭驢要加一匹絹當賄賂,才能收受。當時人都說“驢無強弱,輔脊(揹著絹)自壯(就算壯的)”。這個公孫軌一向貪汙成性,剛做官時,“單馬執鞭”而來,卸官回家時,竟然“從車百輛,載物而南”。官吏這樣貪贓枉法,不能不加重人民的痛苦,激起人民的反抗。

公元484年,孝文帝開始“班百官之祿,以品第各有差”,對官吏實行俸祿制度,規定:“戶增帛三匹、粟二石九鬥,以為官司之祿”。同時,制定了嚴懲官吏貪汙的法律——“贓滿一匹者死”。

俸祿制的實行,增加了人民的賦稅,但比起以前放任官吏恣意貪汙、搶掠來說,對人民是有利的。因而,遭到一部分貪贓枉法慣了的官僚們的反對。班祿以後,先後犯贓被處死的官吏竟達40多人,使北魏的吏治出現了一個新的局面。

(2)實行均田制和三長制

北魏的豪強地主勢力非常強大。他們仗勢“蔭附”大量民戶,替自己耕種田地、驅使奴役,致使“百室合戶,千丁共籍”,蔭戶完全隸屬於豪強宗主之下。這些“蔭附者皆無官役”,受“豪強徵斂,倍於公賦”。孝文帝為了和豪強地主爭奪人口、勞動力和緩和農民的反抗,鞏固封建統治,便在公元485年和486年先後實行了均田制和三長制。

均田制規定:男子15歲以上,受(給)露田40畝,婦人20畝,奴婢與平民一樣授田。丁牛一頭,受田30畝,限四牛。所授的露田,如系休耕一年的,多授40畝,休耕二年的,再多授40畝。露田不準買賣,身死或年老不能耕種時,必須歸還政府。男子還授給桑田20畝,種桑50株、棗5株、榆3株,皆為世業,不再還給政府。田地不足的地區,“聽逐空荒”,可遷往他郡。

孝文帝實行的均田制,是北魏早先實行的“計口授田”的推廣和發展。它只限於在政府控制的無主荒地上實行,並不侵犯地主已經佔有的土地,而且還透過奴婢和耕牛授田,肯定了地主比貧苦農民受有更多的田地。儘管如此,均田制的推行對於加強北魏中央政府的力量,開墾荒地,恢復、發展農業生產還是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長制規定: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一里長,五里立一黨長。“三長”的職責是檢查戶口,徵收租稅和徵發徭役。它是北魏的基層政權組織。三長制與均田制相輔而行,加強了政府對人民的控制;同時也透過清查戶籍,與豪強地主爭奪勞動力,爭奪人口,使向政府納稅的戶口大為增加,相對地減輕了每戶農民的負擔。三長制實行後,北魏政府頒行了新的賦稅制,一夫一婦每年出帛一匹,粟二石。農民比起過去的賦稅負擔,確實減輕不少。

(3)遷都洛陽和漢化政策

為了加強對中原地區的統治,接受漢族文化,消除鮮卑族和漢族間的隔閡,以便進一步拉攏漢族地主士大夫,鞏固北魏的統治,孝文帝決心把都城從位置偏北的平城,遷到中原的洛陽。

遷都問題在朝廷中引起了巨大震動,許多鮮卑貴族、官吏都反對遷都。於是,孝文帝便宣佈要大舉南伐,卻又遭到以任城王拓跋澄為首的貴族、百官反對。孝文帝在退朝後,單獨留下拓跋澄,對他說明了遷都的重要性,並告訴他南伐是假。目的是率領眾人遷都中原。拓跋澄醒悟過來,改為全力擁護孝文帝的“南伐”遷都計劃。公元493年,孝文帝發兵20萬,號稱30萬,開始“南伐”。大軍到達洛陽後,孝文帝仍然“戎服執鞭,御馬而出”,表示要繼續前進。群臣都跪在馬前叩頭,請求他不要再南進了。這時,孝文帝乘機說,“若不南鑾(南征),即當移都於此”,並且下令:願意遷都的站在右邊,不願意的站在左邊。所有隨軍貴族、官吏都紛紛站到右邊,高呼萬歲。於是,孝文帝便乘勢定都洛陽。

洛陽是當時中原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遷都洛陽對北魏和拓跋族的發展,都具有很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