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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意外摔倒,4000塊玉鐲碎了,找餐廳索賠:鐲子升值了!

下雨天我們去逛超市或者去飯店吃飯時,因為怕地上有水地滑,人們不小心會摔倒,所以門口一般都會擺出“小心地滑”的警示語。如果忽視了這些警示語,往往會付出很慘痛的代價。

海欣就聽聞了這樣一起事故,一位喬女士與同事在一家自助餐餐廳用餐,去取飲料時因地上有水不慎摔倒,弄髒了羽絨服,於是找店鋪經理理論,經理答應給予80元乾洗費用。

本以為事情結束了,然而喬女士逛街時候發現,自己的玉鐲沒了,心想,應該摔跤時掉在餐廳裡,便再次返回餐廳,而找到自己鐲子時,發現已經摔成了兩截。

那麼問題來了,鐲子的損失該誰來負責?

喬女士認為餐廳必須背這個鍋,畢竟是因為餐廳地面上有水漬她才會滑到的,而餐廳負責人也承認自己有一定的責任,但是他們認為喬女士本身也沒有注意,所以她也是有責任的。

這樣一來餐廳要賠償一定的錢是一定的,但要怎麼賠呢?餐廳希望喬女士出具購買證明和鑑定證書,楊女士出示了一張發票,發票上顯示這塊手鐲的價格是4390元。但是喬女士提出這個手鐲在購買的時候,對方告訴她有升值空間。喬女士表示現在鐲子肯定升值了,值多少錢她也不清楚。

手鐲的價值不得而知,雙方還是決定等到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再談賠償的問題。

海欣覺得,這件事故店家應負大部分的責任,畢竟顧客是因為水漬才滑倒的!四千多塊錢也不是什麼大錢,雙方還是協商私了比較好。如果真鬧到要對簿公堂的話,四千塊錢,可能連司法鑑定的費用都不夠付。

2016年的時候也發生過相似的事故,鎮江某商場正打算打烊時間,店內的幾名保潔人員正在清掃。這時,顧客陳女士來到了入口,店員告知她即將打烊,陳女士表明要進店購買牛奶,店員同意後放行。陳女士快步走入商場,僅僅幾秒鐘,意外就發生了。

陳女士意外滑倒,雖然陳女士本人安然無恙,但她佩戴的玉鐲被摔成了三截。陳女士認為,清掃過程中地面留有積水,才造成自己摔倒,商場應當賠償玉鐲摔壞的損失。雙方多次協商無果,陳女士一紙訴狀將這家商場告上了法庭。

陳女士稱,玉鐲是她六、七年前,在雲南騰衝花費6萬元購買的,考慮到這是翡翠玉鐲,有一定的升值空間,因此主張8萬元的賠償費用。

之後由權威機構對這隻玉鐲進行評估:該手鐲在完好狀態下的市場零售價應為6000至7500元。產生的1萬元評估費用已經由原告方先行墊付。

休庭調解無效後,法院依法作出宣判:雙方都有責任,商場承擔75%的責任!

超市必須在十日內賠償原告陳女士5400元,案件受理費700元,司法鑑定費10000元,合計10700元,由原告陳女士負責其中2000元。

翡翠飾品本身就是很脆弱的東西,公眾場合佩戴時應該格外注意,避免此類玉毀人傷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