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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按律當凌遲處死,但明武宗還是不解恨,想出了一個更絕的辦法

封建專制時代,民眾造反是帝王最不能容忍的,國家律法將其定為“大逆”、“謀逆”,只要攤上這樣的罪名,誅九族凌遲處死是跑不掉的。我們知道,凌遲應該是古代最殘酷的刑法了,沒有任何酷刑能與之相比。但凡事都有例外,明正德年間,就有一個倒黴蛋攤上大事了。

正德五年(1510年)十月,宦官劉瑾伏誅,朝野內外沉浸在一片叫好聲中。可就在這個時候,霸州文安人劉六(名劉寵,行六)、劉七(名劉宸,行七)聯合發動了聲勢浩大的農民起義。儘管起初的時候規模並不大,但腐敗的朝廷軍隊不堪一擊,起義軍很快就橫掃南、北直隸、山東、河南、湖廣諸省,搞得京師幾次被迫戒嚴。

眼看起義軍規模越來越大,明政府感到事態嚴重,若不盡早剿滅將威脅明王朝的統治。更嚴重的是,起義軍壯大以後,兵分兩路:一路由劉六、劉七、齊彥名率領;一路由楊虎、趙鐩、劉惠、邢老虎率領。劉六所部於次年秋自河北進入山東,攻破了山東十個城鎮。後突破明軍堵截,再入河北。

在明軍的圍攻之下,劉六所部後來在黃州兵敗,劉六被迫自殺。劉七、齊彥名繼續領餘部作戰,直趨南直隸,但最終在正德七年(1512年)七月大敗於狼山,劉七中箭身亡,齊彥名戰死,數百名義軍全部壯烈犧牲。

由楊虎率領的另一支義軍頗有特點,規模也較大。其中,趙鐩是文安縣儒生,人稱“趙瘋子”,不但勇猛善戰,而且極富文才。正德六年(1511年)九月,這支義軍由河北攻入山東,過泰安時,趙鐩還題詩一首,表現了義軍的大無畏氣概。詩云:

得罪男兒愁滿腹,胸中豪氣虹霓吐。

滿懷血淚灑雕鞍,幾回魂夢歸鄉土。

貽累父母囹圄中,連坐妻子釣臺苦。

平欺敵將虎擒羊,縱橫六合誰敢捕。

惟願君恩深似海,釋我寧家萬事足。

從這首詩可以看出,義軍們只是恨那些貪官汙吏的巧取豪奪,而並不反對荒唐透頂的武宗,或許這就是義軍的最大弱點,之後的事實表明,他們的失敗是註定的。

不久,楊虎率眾突破明軍包圍,南進徐州,再渡黃河故道。但楊虎在渡河時被官軍追擊,翻船而淹死。從此,眾推劉惠為首,號稱“奉天征討大元帥”;趙鐩為副,改名趙懷忠,號稱副元帥。義軍分為二十八營,以應二十八星宿,各樹金旗一對,上書“虎賁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龍飛九五,重開混沌之天”。

當時,明官府想招安這支聲勢浩大的義軍,趙鐩便乞恩辯明本,內寫道:“近年群奸在朝,舞弄神器,濁亂海內,誅斬諫臣,屏斥元老,未有不亡其國者。乞皇上澡雪精神,獨斷於中,梟群奸之首以謝天下,斬臣之首以謝群奸!”趙鐩再次表示忠於朝廷和皇帝,但明確拒絕招撫。

正德七年後,劉惠、趙鐩率領號稱十三萬的軍隊,轉攻襄樊、隨州等地。在泌陽縣,趙鐩率兵火燒了奸相焦芳的豪華住宅,盡發其家所藏窖金,並掘其祖墳,將其遺骨與牛馬骨雜燒之。

焦芳是天下痛恨的奸臣,趙鐩欲得而斬之。但焦芳父子預先潛逃,趙鐩便將其衣冠掛在庭樹上,拔劍斬其首處,並說:“吾為天子誅此賊。”是年五月,義軍兵敗於應山縣,趙鐩削髮為僧,想待機再起。但不久,被官軍抓獲,與其他被捕義軍首領及親屬押解進京。

正德七年十月二十日,武宗指令三法司、錦衣衛等機構,會同公卿大臣對趙鐩進行審訊。刑訊後,三法司對趙鐩等二十三人均以謀反律,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決不待時。其祖父、父子、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叔父兄之子,不限籍貫之異同,皆斬。其十五歲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均給功臣之家為奴,財產沒官。

已經死去的劉六、劉七、齊彥名、楊虎、劉惠等人,均連坐家屬並沒收家產,已打撈並送至京城的劉七等人首級均懸掛於街市示眾。

其實,像上面這個判法已經十分嚴酷了,也很符合大明律法中的規定。但武宗仍覺得不解氣,他下令將趙鐩等為首的六人處死後,再剝下人皮。法司極力反對,認為這種做法在太祖祖訓中,例有明禁。武宗堅決不聽勸阻,終將趙鐩等六人的屍皮剝下,不久又令人做成鞍鐙,裝配在馬上,而且還每每騎這匹馬巡幸,可謂人性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