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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菜收1500元的商家,為什麼還沒有對消費者退一賠三?

2023年開工第一天,我們來講講消費欺詐的問題。

為什麼要講這個,因為我看到幾個事兒。

廣西北海,幾個遊客去飯店吃飯,點了4個菜,收費高達1573元;

陝西西安,一名女遊客點了一碗價值58元的大燴菜,上桌後就是一碗白菜湯;

安徽亳州,一名女子打包一份椒麻雞,回家打開發現裡面有整整23個雞屁股。

這幾件事兒怎麼解決的呢?

椒麻雞的事兒,老闆說裝錯了,重新給換了一隻雞,其他兩個事兒,當地相關部門都已經介入調查,北海的已經立案。

網友爆料北海吃飯被宰

這三件事兒有一個共同點,經營者都涉嫌消費欺詐。

按照法律規定,消費者可以找商家要求退一賠三,或者退一賠十,但是在這三個案例中,我們沒有看到和商家賠償有關的任何資訊。

4個菜收費1500元的商家,曾經被多次投訴,一隻椒麻雞裝23個雞屁股的商家,重新賠只雞就完事兒了。

在我們的生活實踐中,也很少看到有商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賠償,那到底是為什麼,消費者拿懲罰性賠償這麼難?

除了消費者本身嫌麻煩不追究責任的原因,畢竟這類案件不告不理。背後到底存在什麼問題,我們來好好講一講。

4個菜1573元

所謂的懲罰性賠償,就是法律對因故意、惡意、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法行為,處以高於傳統損害賠償金額的懲罰。

食品安全領域,我們常講的

退一賠三、退一賠十

等等,就屬於懲罰性賠償。

這是個舶來品,早在18、19世紀,英美等國家已經開始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

1979年,美國商務部公佈的《統一產品責任示範法》,第一次把在產品質量責任中適用懲罰性賠償,以法律條文形式確定了下來。

原文是這麼說的,“如果原告能充分證明其所受的損害是由於銷售者應當考慮消費者或者其他人的權益而沒有考慮造成的,那麼原告應當獲得懲罰性賠償。”

應當做某事而沒有做,用法律術語來講,就是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過失心態。在這種情況下造成消費者或者他人損害,應當進行懲罰性賠償。

而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提到懲罰性賠償的有三個地方,分別是《民法典》第1207條、《食品安全法》第148條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原文我貼在這裡,方便大家檢視。

法條原文

除了這3部法律,還有相關的司法解釋,比如2021年釋出的《食品安全糾紛解釋(一)》,以及2014年釋出的《食藥糾紛適用規定》。

由於篇幅限制,我在這裡就不一一展開講了。單就《民法典》《食安法》《消法》這3部法律,懲罰性賠償有三種正規化,2倍賠償、3倍賠償和10倍賠償,單看起來沒有問題,放在一起,實踐上有太多問題。

首先,針對物件的

主觀狀態範圍太狹窄。

前面我們說了,懲罰性賠償針對的應該是原告故意、惡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一種行為,而在《民法典》《食安法》《消法》的相關規定中,都用了一個詞,叫做“明知”。

什麼叫明知?民法上認為應當是行為人主觀故意,不包括重大過失。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主觀故意,就是太忙了沒注意到,或者漏了什麼手續導致產品不符合規定,你就不屬於主觀故意,不適用懲罰性賠償。

這一點,從《食安法》148條的但書條款中就可以看出來。

其次,

關於損害的規定不夠詳細。

《民法典》1207條明確指出,只有在產生死亡或者健康嚴重受損的情況時,消費者才能請求懲罰性賠償。

《食安法》148條和《消法》55條也有損害條件的要求,但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以及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時,不管有沒有造成實質損害,消費者都可以請求懲罰性賠償。

可民法有個基本精神叫做“無損害即無賠償”,如果消費者沒有受到任何損害,就可以向商家請求賠償,有人質疑,這是對民法精神的違背。

當然我們也可以理解,在食藥領域,無損害也可以有賠償是為了廣大人民的利益,嚴格點沒壞處。

但考慮到懲罰性賠償動輒2倍、5倍甚至10倍,一般高於商家填平消費者損失的數額,出於對利益的追求,必然會出現職業打假人這一結局。

中小經營者的經營漏洞,在熟讀法律的職業打假人眼裡可太好抓了。

職業打假人陳之強

最後再提一點,食安領域,

關於消費者實際損害的包含內容,法律沒有給出明確的標準。

所謂的損害,一方面是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款,另一方面是生命健康的損害。

對經營者進行的懲罰性賠償,是兩者皆有,還是隻包括一個,無論在《食安法》還是相關的司法解釋中,都沒有界定和解釋。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和國外相比,我們的懲罰性賠償制度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同時和國內公益訴訟不多,監管部門職能不明確也有關係,所以才會出現消費者發現問題,遇到問題,卻難以獲得商家懲罰性賠償的局面。

4個菜收你1500,一隻雞給你放23個雞屁股的商家才會越來越放肆。

原理很簡單,馬克思的一句話就可以概括,

“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有人敢於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100%時,他們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絞刑架都豪不畏懼。”

解題之道就在於不斷提高錯誤成本,出頭就捱打,長此以往,行業必然會慢慢規範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