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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變法篇:同屬法家,商鞅能使秦國富強,而申不害為何不能呢?

公元前359年,秦國國都櫟陽王宮大殿之上,一位中年男子以一己之力舌戰群臣,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秦國當前面臨的危機,發出了那句擲地有聲的千古名句——“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因為這場論戰,堅定了屢遭山東各國羞辱的秦孝公心中變法的想法,在秦孝公的支援下,他得以在櫟陽南門外“立木為信”,拉開了一場在歷史上影響深遠的變法序幕。

這個中年男子便就是法家的一大代表人物——公孫鞅,也就是後來鼎鼎大名的商君商鞅,而這場變法便就是那場曠古爍今的商鞅變法。

公元前351年,一位鄭國遺民在韓國國軍韓昭侯面前指點江山,述說天下大勢,其言辭之中,無時無刻沒有表露出自己想要協助韓昭侯,在韓國開展變法,使得韓國走出四戰之地的困境,建立一番功業的想法。當韓昭侯問及如何變法之時,他又與韓昭侯侃侃而談。他的這一番話給了正在天下紛擾的大爭之世為韓國尋找正確方向的韓昭侯極大地感觸,遂被韓昭侯拜為相國,主持韓國變法。

這位鄭國遺民便就是法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申不害,而這場變法則被後世稱之為“申不害變法”。

因為這兩場變法幾乎是同一時期進行的,主持這兩場變法的人物又是戰國前中期赫赫有名的兩大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和申不害,這兩場變法又分別使得秦、韓兩國在一定時期內擺脫了此前疲弱之態。

可是,就算是不熟悉歷史的同學都知道,戰國最後是由秦國終結,完成統一的,在這一過程之中,商鞅變法可謂是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而韓國好像從建國開始到最後滅亡,就沒有“支稜”起來過,申不害變法的成果又在哪去了呢?

正是因為這同一時期的兩場變法卻使得兩個國家走向了不同的結局,所以商鞅變法和申不害變法也經常被史家拿來對比。我們今天就來討論一下,同一時期,同屬法家,為何商鞅變法能為秦奠定大業根基,而申不害變法為何卻沒有掀起什麼像樣的波瀾呢?

在闡述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來了解一下法家的一些冷知識。

我們都知道,法家的集大成者是韓非,他將法家三派的學說融會貫通,而後又將辯證法、樸素唯物主義與法融為一體,使得法家學說得以成為後世兩千多年封建王朝的統治思想基礎。

可是,又有多少同學瞭解過法家的歷史,知道法家三派是哪三派,代表人物有哪些呢?

法家,是諸子百家之一,被《漢書》列入“九流”,在“三教九流”之中,法家的成熟算是比較晚的,但是其思想成型較早,最早可追溯至夏商時期的理官,在春秋時期以及戰國早期被稱之為“刑名之學”,經管仲、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樂毅、劇辛等人的發展,使之成為了戰國時期的一大學派,得以在諸子百家爭鳴中大放異彩。

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法家逐漸形成為法”、“術”、“勢”三大派系,而商鞅、申不害、慎到三人便分別是“法”、“術”、“勢”的代表人物。

法家三派皆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都主張依法治國,

以法制

為自己的核心思想,不過在具體的實現過程中,卻有著不一樣的見解。

以商鞅為代表的法家法治派主張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事事皆需

在法制

的框架下進行,強調絕對的法制,就算是天子也需要在這一制度下使用自己的權力,而且“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以申不害為代表的法家術

治派主張統治者需以自己的帝王之術駕馭臣子,臣子則需要以自己為臣之術察言觀色,側重點並不在法律條文之上,而是“術”。

以慎到為代表的法家勢治派主張治國以法為準繩,但是在這一基礎上,他又提出了任何變法都需要看準“勢”的變化,要讓“勢”永遠站在自己這一邊,依靠“勢”的作用,來達到自己變法、強國的目標。

那麼,法家三派在自己確立的指導思想這一框架下,都取得了什麼樣的成果呢?

法家勢

治派

的代表人物是慎到,可是他的一生大部分時間或在稷下學宮講學,或在楚國輔佐楚頃襄王(慎到是楚頃襄王作為太子時期的太子傅),他並未將勢治學說付諸於大規模的實踐,因而取得的成果較之於其他兩派是不大的。

而法家法治派和術

治派

取得的最大成果自然就是商鞅變法和申不害變法了,商鞅變法取得的成果自不用多說,大家也都知道,那就是為秦國奠定一統天下的基礎;申不害變法則是使得韓國在一定時期內國富兵強,使之有了“勁韓”之名,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

在此前的一些關於申不害變法的文章裡,有不少同學在評論區問筆者——為什麼申不害變法僅僅只做到了“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為什麼申不害變法只是做到了一定時期內的國富兵強?

這個問題,是個好問題。

首先,從天下大勢上來說,變法強國之後的韓國,周邊國家一個都惹不起——西邊有同樣走向富強的秦國,南邊有正值宣威盛世的楚國,東邊有剛剛打垮了作為天下霸主魏國的齊國,北邊又有虎死威猶在的魏國和趙肅侯執政時期堪稱“戰國平頭哥”的趙國。試問,在群雄窺伺之下,就算變法圖強,地處四戰之地,地塊狹小破碎的韓國,又有什麼資本去挑戰這些國家?

其次,申不害所推崇的術治本就算是一種慢性毒藥,韓國此舉可謂是飲鴆止渴。

我們在前面就提到了法家三派的特點,商鞅及商鞅變法的立足點是法,就算是天子犯法也是與庶民同罪,商鞅為了踐行新法,還不惜衝撞太子駟,對兩位太子傅下手。而且,在秦國未得寸功就算是王室貴胄也不能世襲爵位;只要有戰功,就算你是奴隸、是平民,那也可以受封爵位;君臣之間,臣子可以大膽諫言,君王也不靠所謂的帝王術控制群臣。

可是申不害變法之後的韓國卻不是如此,申不害所提倡的術治,其立足點是並不是法律條文,而是一個力行法治的君王,這樣的後果可想而知——法治與否,皆取決於君王一人。而且,在申不害變法之後,術治思想深入人心,在韓國朝堂之上,韓昭侯與群臣、韓昭侯與申不害、申不害與群臣之間皆離心離德,只想著如何玩弄權術,使得自己利益最大化。

如此一來,韓國在韓昭侯、申不害去世後,便“人死政廢”,而術治思想卻一直充斥著韓國朝堂,以至於後來竟然出現了四大政治烏龍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