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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是“怪”藝術,怪在哪?就三點

文/一者

中國書法是以漢字為物件的書寫藝術,書法從古代人類結繩計數發明漢字始,就與漢字結下了不解之緣,這個結定的緣過去不可分開,現在、將來都不可能分開,一旦分開那書法藝術就消亡了。因為此,中國書法的

“奇怪” 之一就是

:從書契、陶文開始算起已經五六千年的歷史了,在世界範圍內只有中國具有這門藝術。也就得出結論,全世界也只有漢字能夠書寫發展為藝術,除非有的國家和民族按照漢字結構原理髮明創造一種文字,就像漢字一樣發展為藝術,就現在看,已經沒有可能。因為中國書法藝術已經存在了幾千年,至今沒有誰能夠創造出同類的藝術。

“奇怪” 之二

: 漢字的書寫,既然不知不覺中都能產生藝術效果,如今書法已成為自覺的藝術形式,就應該在書法藝術構成的各個方面有新的更多的藝術效果創造。可事實是古時候,誰也沒有想到創新,可是字型一種接一種地創變。如今任何藝術都強調創新,而我們誰也創不出一種新字型來。不僅如此,古人在為實用而書立下的種種規矩、方法等,今人作藝術追求也還得要遵守,不能改變,想增加點新辦法,還不可能。

“奇怪” 之三:就是書法內容

書法既然是書寫漢字,那書法究竟有沒有內容?書法的內容究竟是什麼?如果書法只有形式,沒有內容,書者一條心在如何把握好形式上下工夫就可以;如果書法有內容內容、形式都重要,從事書法實踐就要同時從兩個方面下工夫。然而,書法產生了幾千年,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產生了豐碩的成果,人們是否認識到答案了呢?

一切藝術之為藝術,就在於它是形象思維,講求形象創造,無論是具象還是抽象,一定的條件創造的形象,只要生動就有可能成為藝術。漢文字書寫,原本只是借文字儲存資訊,沒想到書契所成之象,一個個竟然出現了“若飛若動、若起若臥”的效果,即成了生動的有生命意味的形象。最初書契者出於熱愛生命的本能,喜愛這種效果,就有了日漸自覺的追求,從而使這種書契日益成了可尋求審美效果的藝術形式。

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就明確指出這種字型意識之所由,乃是人於長期各種實踐中,不知不覺“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的結果。這樣就使所造之字,無論是象形字和非象形字,不管後來怎樣變體,都有了雖不象形卻充分體現出各種生命形體共同具有的形體構成規律,而成為有形象意味的“不象形的象形字”第二個原因則是書寫。本來任何民族的文字先後都有了書寫,一切的書寫也都是由點而線的運動,都會因書寫熟練產生流利的力的運動效果。熟練的書寫都有一定的審美效果,只是漢字書寫的這種熟練,卻因與具有形象意味之形體結合,點畫形象有了活力,成了有運動感的、有筋骨血肉的“軀體”,從而一個個字便成了有生命的意味形象。

書法藝術的第三怪是:從一般情況看,大量的現代藝術和他們的原始狀態都有很大不同,發展成現在狀態以後也不能說已最後定型,都還在發展變化,不然世上哪有這許多前人做夢都想象不到的藝術形式?然而書法卻一點沒變。以前怎麼寫,現在仍怎麼寫。以前書寫有什麼講求,現在仍然這麼講求。以前只為實用,字型一種接一種發展;如今專心專意為藝術,想為新面目追求創造一種新字型,可怎麼也創造不出來。更為奇怪的是,不僅創造了漢字的中國人在造出了正、行字型以後不再有新體創造,有本事借取漢字創造他們國家文字的朝鮮,也沒本事創造一種新體。日本就不用說了。正體中夾著些草體,在我們看來很不統一,他們也沒法創造一種新體,讓其文字型勢有統一的效果實事求是地說,這不是人無能,而是規律不可違。

原來漢文字諸體形成,都是條件決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不是任何人憑主觀想象設計的。漢字自正、行體出,字型創變的歷史就結束了。

漢字之所以有這幾種字型出現,都有其必然。連按以甲骨一大篆一古隸一小篆一今隸一章草一今草一正楷一行體這個次序出現,也都是必然。

在那以漁獵為生的歷史條件下,人們為了儲存資訊,想到了創造文字。在準備將文字變為現實時,找不到可以利用的載體,就只有利用食用後丟棄的動物甲骨。毛筆倒是以前早已發明,人們可以將字寫在甲骨上,只是寫在甲骨上的字跡難以儲存。好在時代已發明了青銅冶煉,人們已能鍛鑄漁獵工具、鍛造小刀具並不困難,人們也逐漸學會用小刀將寫在甲骨上的字跡刻出來。只不過以筆畫出的線條,彎彎曲曲比較多,以刀刻線,不可能彎轉自如,所以刻出的線都變得細而直,原來圓轉的線都變成以短線構成的方折(甲骨文字弧線變成了> 圓圈變成了□),這就自然形成了人們現在還可以見到的被稱之為“甲骨文”的體勢。一個個獨立完整,有形體構成規律的運用。這是書契者從現實中獲取的積澱於心理上的形體意識的作用,不是任何人有心進行的設計。

當人們進行鐘鼎彝器鑄造時,想將鑄造的目的要求以文字表述出來並鑄留其上,此時決沒有想到另造一種字型,運用的仍然是已為人共識的簡書。但由於可寫字的面積比竹簡寬而大,不僅可以在一定的面幅上將寫的文字全面設計安排,而且因字寫在鑄件的泥模上,不僅可寫大,筆畫還可以寫粗,線條也不必方折,寫壞了可以重來,寫得粗細不勻的筆畫還可在鐫刻中修正。總之,主觀意識上是沿用的簡書,而在刻鑄完成時已完全變了體勢。這就是被後人稱作篆籀的金文。

再看其後出現在碑石上的和在簡牘、繒帛上的小篆,體勢變得就更不同了——除了為便於實用,而有筆畫的省簡,其他的變化,大都是因書寫物質條件和工藝技術引出的變化造成。試想,如果不是簡牘和以直接書寫成書,能有篆體以後的那些字型?

文字書契,沒人指望它成為藝術,它成了一門既大眾化又高雅的藝術。既然不再受實用需要的約束,應該可以隨人意願做更有效果的追求,可是為什麼原在實用書寫中所積累的一切經驗、辦法、審美要求等,竟然一點不能丟、不能變,一點新的辦法都不容想,書法為什麼這麼怪?

到了當今,眼看著更快速、更便利、更有效的資訊手段、方式取代了書寫,書寫只能作為一種專供欣賞的藝術形式存在。而嚴峻的問題是,目前各行各業都在講求創新,文藝事業從總體上看,也和百業一樣,都有欣欣向榮之勢,書法事業,從表面看似也興旺發達,可是就以前面所說也為大家都能發現的問題看,你能相信書法作為藝術會有新發展嗎?估計有怎樣的發展不說別的,書法創新問題提出已有三十多年。誰也沒有說這個要求是錯的。這既是受眾的願望,也是書家們的願望。然而三十多年來,我們好像還沒有見到一些理想的創新之作,也沒見到從創新中總結出來的被大家認可、能指導大家踐行的經驗。

這究竟是書法自身存在的怪問題,還是我們對這一現實缺少高度理性的觀照和認識引出的必然現象呢?

筆者坦誠地認為是後者。因為書法作為一種藝術的特性是明擺著的人們只能利用它而不能改變它。

書法藝術,就是漢字書寫的藝術。這是鐵律。不以寫、不寫漢字,不講文意,那不是創,那是給自己為難,而沒有書法上的意義。

既是寫,就講寫的技巧、功力,為了少走彎路,古人積累的書寫方法經驗,就得認認真真學取,“寫”是來不得半點虛偽的真工夫。既寫字就得磨練這種真工夫。無論你怎麼創,沒有“寫”的真工夫是不行的書寫所據的是漢字,漢字有形象性的特點,書寫就是利用工具材料的特性,以順時依勢而行的揮運,充分利用漢字的形象性特徵,將它們一個個變成有筋骨血肉感、有生命意味的形象,這是書法之為藝術的根本。使書法不期然成為藝術的就在這一點上:從實用中走出來成為純藝術,也是基於這一點;書法作時代的藝術追求,也仍須牢牢把握這一點。

當前書法創新追求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我仍以為是,創新者應真正考慮書法作為一種藝術形式存在,它的藝術特點究竟在哪裡?它的真正藝術意義、價值在哪裡?真正弄清楚書法只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只能怎麼做,不能怎麼做。不要以為創新就是突破傳統書法形式的規定性,而應想到簡單的規定中有絕對的真理性,沒有漢字書寫的規定性,不講書寫技巧、功力,不講求在這個規定內創造有審美意味的形象,就絕對不可能有書法藝術。而要創造出具有豐富的審美效果、高雅的藝術價值的書法,則應盡最大的努力,以切實的步驟,提高自己的精神修養、思想境界和藝術功力。實事求是地說,書法是很難的。東坡道人說得好:“書貴難。”好在書法藝術創造有規律,書法藝術創作規律客觀存在,你的實踐不自覺地符合了它,它就讓你成為最好的藝術家;反之,當規律已總結出來,任人認識運用,你卻無視於它,強要作你的創新,那結果是南轅北轍,抱怨誰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