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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該如何獎勵員工,獎勵又該如何發放呢?不妨來看看

河南某公司2020年度企業年會上,拿出了2700萬用於優秀員工獎勵,全公司3000名業務員,獲得獎勵的僅有19人,獲得獎勵最多的領取400萬。

看到這則新聞,很多網友留言說,這樣的公司還招人嗎?求錄用,等等,網上關於該公司這項舉措的討論比比皆是,無疑都是在怒贊該公司的豪橫行為。筆者另闢蹊徑,倒想和大家聊一聊關於

公司如何獎勵員工,獎勵如何發的問題

首先來說,作為企業在年終總結時,表彰優秀員工,給予一定物質或現金獎勵,這是常規操作。毫不誇張地說,一到年底,員工們最盼望的就是公司年會,看看自己拿到手的紅包,再想想這一年的工作,就該考慮一下是走是留,所以春節後是員工離職率變化較大的一個期間。其次,年會上發現金還是發實物獎勵,現金比較有衝擊力,比較靈活,實物獎勵有時難以做到員工滿意,比如員工想要手機,卻得了電腦,想要耳機卻收到了音箱。適用性不太強。再次,獎勵是公開發還是私下悄悄進行,這就要看這份獎勵的目的是表彰得獎人還是激勵未獲獎的。

其實看到這個新聞,我腦海中第一個問題就是——個稅怎麼交?如果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來算的話,400萬的獎勵適用45%的個稅稅率,光個稅就要178萬,難道員工拿著400萬回去,自己再去稅務局繳稅嗎?發了400萬的獎金,拿到手卻只剩一半了,另一半拿去交稅了。這個對員工來說會不會感覺到嘴邊的鴨子,飛了?當然我這僅僅是從新聞報道出來的部分內容去猜想。關於個稅的內容,我們下次再討論,今天我想跟大家聊聊,對於員工的獎勵的兩種常見形式——一次性獎金和漲薪。

正值寒假當中,很多學生對寒假是既盼望又牴觸,盼望寒假迎來春節有紅包收,牴觸寒假因為有大量的寒假作業要做。一部分同學做寒假作業喜歡一鼓作氣,放假前幾天全部做完,一部分同學則是謹遵教誨,每天僅完成當天的作業。寒假作業是痛苦的,有的人願意痛苦集中爆發一次做完,有的人願意細水長流,痛著痛著就無感了。寒假作業的痛苦可以這樣,那麼領到手的薪水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呢?同樣的100萬獎勵,可以一次性領到手,也可以分攤到每個月中,以漲薪的形式領到。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呢?

正如圖片一樣,一次性獎金很有衝擊力,看著一摞一摞的RMB,嘴角不自覺上揚,獲獎人開心,沒獲獎的也暗自鼓勁,期待明年也可以上臺領獎。但是這份開心可以維持多久呢?1天?1個月?還是一年?星期一拿到獎金開心,星期二開心,星期三一般,星期四就感覺像平時一樣,內心毫無波瀾。如果這份獎勵不能年年持續,或者明年的獎金不如今年的,還能開心嗎?正如郭德綱相聲裡說,心情不好,好幾百塊錢買張票聽相聲,2個小時的演出捧腹大笑,心情頓時好轉,但是你要是看著這幾百塊錢,自己哈哈大笑2個小時,這個毛病幾百塊錢治不好。那如果分次加薪呢,加薪的幅度一定要謹慎考慮,對於一個月薪5000的人,每月加薪500元,一年總計6000元,只比月薪多了1000元,這個時候還是考慮一次性獎金比較好。

那麼到底應該選擇何種方式獎勵員工,這個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適合的才是最優的方案。這裡提示幾個關鍵點,幫助企業找到適合的獎金髮放解決方案:

(1)企業規模和盈利情況,腳踏實地,著眼當下,一定要在能力範圍內製定獎勵政策,一味畫餅只會讓員工失去鬥志;

(2)員工對目前薪資水平的滿意程度,如果員工對當前薪資水平比較滿意,那麼發放一次性獎金更具誘惑力,如果員工對當前薪資有很大不滿,那麼漲薪更能激勵;

(3)獲獎人的比例,要注意衡量測算,發放獎金的很大作用是激勵那些沒獲獎的員工,來年努力工作,創造價值,爭取獲獎,一旦獲獎人比例太低,容易讓人失去努力的動力,反而不能發揮獎金的激勵作用,不能更大範圍提升士氣;

(4)獎金金額和漲薪幅度,無論是哪種形式的獎金,都要考慮接受一方的實際情況,比如漲薪1000元,對於月薪3萬元的銷售主管,不值一提,但是對於月薪6000元的銷售經理則更具誘惑。

(5)獎金或漲薪依據客觀公正,雖然企業一直要求薪資保密,但是難保會有不透風的牆或者私交很好的員工之間討論,再者,古語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經營者發放獎金是為了獎勵員工,讓員工開心,但如果在制定政策時未能做出公正判斷,失了人心,就會造成,獎金髮出去了,卻並沒有讓員工心懷感恩,反而做出離職的決定。

獎金髮放不是老闆一個人說了算的,人力、財務、業務都要參與,發多少、怎麼發、個稅怎麼交、發放依據從何而來,都是問題。依靠人的判斷往往容易出現主觀失衡,唯有依賴客觀資料,方可做出對大家公平的判斷。資料從哪來呢?財務,請注意,這裡說的資料來源於財務,並不是所有與資料有關的問題都要找財務,李小亞老師多次在課堂上提到因果思維,業務是因,財務是果,種下蘋果,不可能長出香蕉,想要財務資料準確,業務一定要提供第一手準確的資料,想要財務合理籌劃,一定要在業務發生前邀請財務參與,在業務之前進行籌劃,業務發生之後就只能看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