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癌症有過了解的人應該都知道,癌症最典型的特點,就是它具有浸潤、轉移和擴散的能力!
很多人都錯誤的認為,癌症轉移僅僅只是在各個器官之間。
但事實上,癌細胞的侵蝕能力相當強大,它不單單會隨著血液迴圈、淋巴系統轉移到近處或遠處的器官,同時癌細胞還能侵犯患者的骨骼。一旦轉移癌病灶內的血運建立,就會形成新的骨轉移病灶。
就臨床掌握的資料來看,任何惡性腫瘤都有骨轉移的可能性,這其中最容易出現骨轉移的癌症就是
乳腺癌、肺癌、腎癌、大腸癌、胰腺癌、胃癌、卵巢癌
一類。
通常,當癌症合併骨轉移之後,往往意味著患者的病情已經進入了
中晚期、甚至是終末期階段。
那麼問題來了,癌症合併骨轉移之後,患者只能坐以待斃,等待死亡降臨嗎?
首先,不能否認的一點是,癌症合併骨轉移之後,患者的病情已經進入了
廣泛轉移和擴散期,
實現
臨床治癒的希望非常渺茫
。但這也並不是說,出現骨轉移就是宣告思想了。
事實上,
不同型別骨轉移後的生存時間都不相同
,比
如乳腺癌、前列腺癌、甲狀腺乳頭癌等惡性腫瘤
,本身發展速度比較緩慢,骨轉移之後患者
生存期達到1-2年以上也非常多見。
因此,發生骨轉移之後,存活時間的長與短,主要還是要看患者的
癌變具體部位、癌症病理型別、是多發還是單發性的骨轉移瘤
等多個方面。
即便是同一種癌症,每一位患者的存活時間長短也有巨大的差
異,常見三個容易出現骨轉移的癌變型別中,肺癌骨轉移之後,患者的中位生存期大約是
6-8個月左右
,乳腺癌約是
20個月,
前列腺癌大約是
53個月左右。
其實,骨轉移本身很少會致命,它所造成的就是
骨痛、溶骨性破壞、骨折、高鈣血癥
等問題。這些症狀會明顯影響患者自身活動、降低患者的生存質量。因此,骨轉移同樣也有相關的治療辦法,其
治療目的就是控制癌症發展、提高患者生存質量、延長生存期!
到目前為止,臨床常用到的針對骨轉移的治療主要有四大類:
1、
手術
如果患者是
單發骨轉移病灶
,且病灶繼續發展會嚴
重影響生活質量、有癱瘓的風險,
在患者身體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考慮
手術治療
,比如腰椎轉移長使用到
的椎體成形手術
、股骨轉移
區域性用鋼板固定手術、區域性骨水泥填充手術
等等,都是臨床常用的治療手段;
2、骨痛治
療
從臨床角度來說,癌痛也是癌症治療的重點,只有將疼痛止住,才能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讓患者更好的與醫生配合治療。
癌痛治療的重點就是
採取各種藥物止痛
,臨床常用到的就是
三階梯止痛法,
透過給予
非甾體類消炎藥物、弱阿片類藥物、強阿片類藥物
緩解疼痛感;
3
、放療
放療一般是針對侷限的骨轉移病灶,如果患者是廣泛多處的骨轉移,放療的意義其實並不大。在臨床看來,放療的主要作用其實就是緩解疼痛
、維持患者的基本運動功能,減少骨折出現的機率、減輕神經壓迫症狀
。
有相關的調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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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肺癌患者在放療之後,
骨轉移得到了控制,且疼痛也有所緩解;
4、全身治療
廣泛多處的骨轉移,也並不是沒有治療辦法,臨床上常應用到的
化療、靶向藥物治療、免疫治療
等,都可治療廣泛骨轉移。相對於手術、放療止痛來說,
全身治療對延長患者生存期至關重要。
最後還要提醒大家,骨轉移並不等於直接宣判死刑,即便是癌症已經無法實現臨床治癒,透過對骨轉移的治療,患者生存期也會有明顯延長,生存質量有大幅度提升。因此,骨轉移之後,患者仍然需要和醫生進行充分溝通,配合醫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