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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發文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中醫

近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健全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拓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建設,強化中醫醫師配備,加強中醫藥健康宣教,要求每個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範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

《若干措施》明確,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條件,強化中醫醫師配備,每個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推進“旗艦國醫堂”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國醫堂設定中醫康復診室和康復治療區。加強國醫堂健康資訊平臺拓展建設,豐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國醫堂健康資訊服務種類,推進基層國醫堂在縣域醫共體內實現資訊共享和遠端支援。

《若干措施》提出,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提升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中藥飲片、中醫非藥物療法診療能力,擴大中醫藥服務規模。加強中西醫協同,在基層機構逐步推廣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打造中西醫結合團隊,開展中西醫聯合診療,打造中西醫協同“旗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大適宜技術推廣力度,每個縣建設一箇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依託縣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5年內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3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範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加強中醫藥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推進基層簽約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中醫能力建設。

《若干措施》明確,擴大基層中醫藥人才有效供給,加強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每個工作室培養至少2名鄉鎮衛生院繼承人,定期到鄉鎮衛生院開展巡診帶教工作。最佳化基層中醫藥人才使用途徑,在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中積極招收中醫醫師。完善基層中醫藥人才評價標準,凡在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中醫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相應專業的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基層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的論文、科研和職稱外語不作要求,重點評價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

《若干措施》還對中醫藥健康宣教、組織保障等作出了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