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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奇女子,一生未生育,卻被父親送到異鄉,最後結局卻令人唏噓!

封建時代是男權社會,婦女的權利受到了種種約束,一般情況下既不能參加政治活動,也不能當家作主,甚至連拋頭露面也被視為失德。不過每個朝代總是有一些不平凡的女人,她們或染指國器,或捍衛正義,亦或被時人稱為奇女子。

據清人筆記《印雪軒隨筆》的記載,清嘉慶年間就有這樣一位奇女子,可惜的是這位奇女子並沒有留下姓名和具體的出生地。

嘉慶年間,河南某縣縣令因政績不俗被提撥為知州,這縣令有一位女兒十分聰穎,她幼年便一直被父親帶在身邊讀書習字。可是時間一久,父親發現女兒不僅在讀書上很有天分,尤其對衙門內的刑名錢穀(即官府的日常事務)及文書案牘極感興趣,稍長時,她對本縣的財賦收入、人丁錢糧無不精通。縣令對女兒十分疼愛,但也略有遺憾,心想如果是個兒子就更好了。

等到父親去世時,他的兒子也考上了功名並授予直隸某縣縣令,她也跟著哥哥到了直隸任上。在數年時間裡,她為哥哥出謀劃策,解決了不少難題,甚至到了一天不能離開的地步。可是,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女大當嫁”,就算妹妹再有才學,終究是要嫁人的。

然而哥哥卻頗為自私,始終沒讓妹妹出嫁,生怕少了個這個智囊。當時,她已經有三十二歲,這個年齡放在清代,絕對是超齡剩女了。為了博得妹妹開心,哥哥經常派人到江南一帶為她購買精美的首飾用品,每到她生日,也會請來戲班慶祝。

可是她卻覺得不開心,家中的乳母對她說:“你哥哥對你這麼好,怎麼老是不高興呢?”她長嘆說:“你想想看,我如今都三十多歲了,可是到現在過生日還在孃家,你說我如何能高興起來呢?”哥哥其實打心裡還是心疼妹妹的,自從聽她說過這句話後,便知道再也不能留妹妹在家了,於是決定為她選得佳婿。

說來也巧,有一個商人透過捐納得了一個知縣實缺,而且就在哥哥的臨縣,此人早已聽聞她的大名,於是慕名上門提親,哥哥徵求了她的意見後,便答應了這門親事。

成親後,她又幫助丈夫處理衙門中的事務,而且還經常與上司的夫人們來往。久而久之,那些知府、道員乃至巡撫的家眷都和她建立了很好的感情。閒來之時,她又研習醫術,只要是那個貴夫人生了病,一經她手,無不藥到病除。正是有了她的幫助,丈夫任滿三年便被升為知州。

不過,他們結婚多年一直沒有生育兒女,為此,知州就納了四房妾,她對丈夫說:“衙門裡的事情你放心,我都能給你處理好,現在最重要的是要延續家裡的香火,其餘的事你不用問。”不過她也提出了條件,每個月三十天,四個小妾佔二十天,而她要佔十天。

由於她是正妻又是丈夫的賢內助,四個小妾見她如同僕人一般尊敬。雖說她是知州夫人,可是按照大清制度,她卻不能坐堂,因此,每每有訴訟案件,她都在堂後指揮丈夫,並專派兩個隨從及時遞交文書以便處理公事。知州任上數年,因她的輔佐,治內秩序井然,百姓安居樂業。

三年後,知州升任知府,大家都為這事高興,可唯獨她悶悶不樂,丈夫詢問緣由,她說:“府有表率之任,非如州之易為,我能輔佐你治理一個州縣,卻不能輔佐你治理一個府,而你自己的能力也清楚,更不能勝任知府一職。我們家雖然不算鉅富,但衣食可以無憂,與其貪戀官位,最終可能落得家破人亡,不如乘現在辭官歸隱。”

丈夫知道自己有多少斤兩,也覺得夫人說得有理,於是便以重病為由向朝廷請辭並獲准。離任之時,她將府中所有文牘案卷整理停當,交給繼任者,新任知府以及眾多師爺們對她佩服不已,紛紛誇讚並一時傳為美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