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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武松無處可逃!看他賞金是多少?能讓普通人少奮鬥30年!!!

怪不得武松無處可逃!看他賞金是多少?能讓普通人少奮鬥30年!

大家在看武俠小說時,總是喜歡英雄們的快意恩仇,縱橫江湖,似乎總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根本不用考慮收入從那裡來,個個都是有錢人。特別是水滸傳中,可能因為施耐庵先生是明代人,不瞭解當初北宋物價情況,寫出關於金錢的方面有時相當離譜~~

武松在景陽岡逞英雄,藉著酒勁把老虎打死了,不僅贏得了美名,而且還獲得了不菲的賞金——銅錢一千貫。正常來說,一貫錢就是一千文銅錢,一千貫就是一百萬銅錢,不過當時的北宋,兌換率比較低,一千貫錢只能兌換七十七萬的銅錢。 一文錢是當時最小的金錢單位,當時普通人做小生意,一天收入也就是幾百文,在小酒店端盤子的小夥計也差不多兩百文錢左右。北宋當時相對和平,經濟比較繁榮,一文錢就可以在茶館裡喝一杯茶了,所謂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就是說連杯茶錢都拿不出來,的確慘了點。

因為物價不高,老百姓活的比較滋潤,10文錢就可以買到一斗的小麥,也可以在小酒店叫盤小菜,可喝酒就得掂量一下,當時酒的釀造工藝不高,都是米酒,儲存不易,所以酒水是相對貴一點,需要幾十文一斤。 當然,有一點是無論哪個年代有相似,就是地區差別。比如現在在北京買一套房子要幾百萬,而在四五線小地方買一套房子只需要幾十萬一樣。

而在北宋時期,100文在開封府只能買一支好點的毛筆,到了湖州,100文就能買到一個鐵質的香爐。 所以武松的賞金,按照平常人的標準,起碼要掙上十年,可是武松說分就分了,怪不得每個人都喜笑顏開,連連誇獎武松,不只是因為他的勇敢打虎行為,更是因為他揮金如土的大款舉動!當然後來武松被捉拿懸賞的金額更貴,足足有三千貫錢,怪不得武松無可逃可,只能投奔梁山。

要是真有人財迷心竅,幸運的捉住武松,就少奮鬥三十年啊!還有楊志,那麼走投無路,身上又沒錢,不得不把祖傳的寶刀拿出來,當街叫賣,一張口就是一千貫。普通老百姓誰會捨得拿出十年工資來呢? 這樣看來雖然有點離譜,但畢竟是小說,我們就不要在這上面較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