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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母為何對待如花似玉的四個女孩,其中一個讓賈母無法理解,為何?

大觀園在聚齊了迎探惜釵黛湘之後,又錦上添花,一下子來了四位如花似玉的女孩。她們分別是寶釵的堂妹寶琴、李紈的堂妹李綺李紋、以及邢夫人的侄女邢岫煙。

雖然親疏有別、目的各異,籠統地說,她們都算是賈府的親戚。但是賈母對待他們的態度,卻各有區別。

首先是對寶琴。這是個非常出色的女孩子,在進入賈府的第一天,探春就在背後下了定評。除了美貌之外,她的天真、活躍,博得了賈母的巨大歡心,以至於“連園中也不命住,晚上跟著賈母一處安寢”。

李綺李紋顯然沒有那麼出色。她們的身份,更多地是李嬸的女兒,而不是獨立的女子。而李嬸也戲份不多,只有一個寡婦的身份--恰好李紈也是“年輕守節”,值得褒揚。所以強留李嬸母女住下,是變相對李紈的肯定。

邢岫煙可就沒那麼幸運了。她是邢夫人的侄女,而邢夫人平時與賈母貌合神離,又經過“鴛鴦女誓絕鴛鴦偶”事件,徹底失去婆婆的歡心。對待她的侄女,賈母勢必會“厭屋及屋”,冷淡一些。

果然,賈母甚至沒有直接跟岫煙說話,而是告訴邢夫人“你侄女兒也不必家去了,園裡住幾天,逛逛再去。”

把寶琴收為幹孫女,留李家長住,對岫煙卻只是“住幾天”,這冷暖差距,也太大了吧?雖然“神離”,但畢竟“貌合”,維持著表面上的和諧。就是訓斥邢夫人,賈母也是等著眾人都回避時,才開口指責,給這個大兒媳留有一定的餘地。這時這樣區別對待,就算賈母不怕邢夫人翻臉,難道不怕有損自己的公平大度之風嗎?

這個問題,要從邢、李、薛三家自己情況說起。

寶琴是薛家人。薛家在京中自有“買賣地土”,房舍齊全。當初薛蟠進京,就想住自己的房子。是薛姨媽為了約束兒子、給女兒良好的生活環境,才藉著賈母與賈政的挽留,長期寄住在賈府的。

寶琴的父親也曾在京中做生意,並且在京中替女兒締結了婚約,想來寶琴一房,在京中也有房舍不動產業的。

即使沒有,也可以住在薛蟠父親留下、如今在薛蟠名下的房子裡,那是伯父、堂兄,當然比賈家這拐彎親戚近得多。

但是,寶琴進京,只有兄妹兩人。寶琴肯定未成年,薛蝌年輕也很小。按照古人以結婚作為成人標誌的演算法,兄妹兩人都未成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跟著伯母住,是合理而正常的。

李紈的父親曾作過國子監祭酒。李家也是金陵名宦、詩書世家。她們在京中,肯定不會無處投奔。後文李紈曾請尤氏喝“他姨娘家送來的好茶麵子”,“他姨娘”自然是賈蘭的姨娘,是李紈的孃家姊妹,可見李家在京中還有別的親戚。

雖然有別的親戚,未必比李紈更親近。而李家寡嬸,帶著兩個女兒,沒有男子扶持。如果任由她們在外面賃屋居住,是親戚的失職。所以賈母不顧李嬸推辭,堅持留她們住下來,並沒有別的顧忌。

邢家情況則不同。邢夫人的兄弟,是夫妻帶著女兒一同進京的。他們進京的目的,就是來投奔邢夫人:“仗的是邢夫人與他們治房舍,幫盤纏”。經濟上依靠邢夫人,形式上卻是要自立門戶的。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留邢家的女兒在賈家長住,未免會有“將他家的人丟在親戚家,落人恥笑”之嫌。正如湘雲在史家諸多不快,賈母也只能接她常來常往,而不能長住(除非是很小的時候,以及史侯外遷的這段時間)。而黛玉在賈府已經住了幾年,但也只有林如海去世,才能得出“你林妹妹可在咱們家住長了”的確論。

換言之,在岫煙有父有母、準備在京定居的情況下,留岫煙在賈府長住,本身就是對邢夫人、對邢家的不尊重。賈母就是在這個大前提下,才敢於對岫煙表示隱晦的冷淡,而不失自己的風度。

事實上,邢家並不太重視自己的女兒,連邢夫人也“倒不大理論了”。所以岫煙雖然在迎春屋裡,受到丫鬟婆子的敲詐勒索,至於當掉棉衣請客的程度,也還是願意住在大觀園中。

另一方面,岫煙逐漸透過自己的人格魅力,博得了眾人的同情和友誼。王熙鳳“比別的姊妹們多疼他些”,探春也暗暗送她一個碧玉佩,即使沒有賈母的暗中授意,至少是不違背賈母意願的。

賈母在對邢家表示冷淡的尊重的同時,也透過鳳姐、探春這些小輩,暗暗對岫煙表示了關懷。與之相對的,是邢夫人邢大舅對侄女和女兒的冷漠、不在意。正是有了這些鋪墊,在薛姨媽有意求娶的時候,王熙鳳直接向賈母懇求,而賈母則大包大攬:“等我和你婆婆說了,怕他不依?”

別人家不是好住的。邢岫煙在大觀園住了多久,賈母對她的婚事就有了部分決定權。推而廣之,寶釵的婚事(即使不是嫁給寶玉),賈母也有權置喙。而黛玉等於被收養,賈母對她的婚事更有完全的決定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