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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宋朝女性地位低下,丈夫死後為他守節,結果從此從此一輩子都要守寡

在父系社會中,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很低的,尤其是在程朱理學大為傳播的宋代之後,各種對女性的苛待和要求更加嚴格和殘酷。女性不僅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去裹小腳,還要在丈夫死後為他守節,有的女人十幾歲就死了丈夫,結果從此之後一輩子都要守寡。什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類的話全都出現了,人們對她們荒廢一生的獎勵就是幾塊破石頭堆成的貞潔牌坊。

而浸豬籠之類的刑法也層出不窮,極盡想象力,道學先生往往都是最荒淫的那一個,他們曾經想出過一項專門針對女性的刑罰:裸刑。讓她們不著一物的在街上走,人們在旁圍觀,這無疑是對女性的最大羞辱,而能想出這種方法的人很難是什麼君子,他們一定是眼睛瞪得最圓的那一位,背後的陰暗心理和卑鄙動機實在值得推敲一番。

被處以裸刑的女性當然很多了,但其中就不乏一些不害怕這種刑罰的人,這三人在歷史上都是很有名的人物。其中第一位就是邱二孃,邱二孃是清咸豐時期的一位起義軍領袖,在那時名氣很大,但被自己的手下出賣,慘遭抓捕。在牢獄內,她受盡折磨,被判死刑之前就被折磨得已經不成人形了。死亡對她成了一種解脫,她先是被剝去衣服,在大街上游行,然後又被凌遲處死。期間她一直毫不屈服畏懼,那年她才22歲。

第二位是廖觀音,她也是一位清朝起義軍的女性領袖,她比邱二孃還剛烈,儘管被判死刑,在大街上游行,但她一路上大罵不止,讓許多男子也自愧不如,那年她才17歲。

最後一位是隋末的陳碩貞,她不滿隋煬帝暴政揭竿而起,號稱文佳皇帝,後來卻不幸落敗,被抓後,士卒當場對其實施凌辱,據記載,當是她緊盯著那人的眼睛,目光灼人。

說到底,這些對女性的羞辱本是就是以男尊女卑的思想為背景的,沒有人會認為男性光著身子被拉去遊街是什麼羞辱,但對女性來說卻是赤裸裸的羞恥,憑什麼?他們還是把女性給物化了,並且他們還認為裸刑會讓她們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