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歷史

農村離婚率攀高,年輕夫妻多了,農村離婚率攀高,這是怎麼回事呢?

最近幾年,隨著社會不斷髮展,農民群眾的生活方式也有了很大改變,以前靠種地為生的農村人也陸陸續續到城裡打工或經商,不少人在自己的努力奮鬥下,不僅在城裡買了房,買了車,還把家鄉的老房子翻修成樓房,以此來改善父母的居住條件。然而,就在農村發展的這些年,筆者也發現了一個問題,仔細觀察的話,現在的農村,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了,而農村的離婚率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呈直線攀高,可想而知,現在的農村離婚的年輕夫妻有多少。

在農村,以前很少有離婚的現象,老人和父母只要聽到離婚這兩個字也很反感,就算夫妻發生再大的矛盾也很少提離婚的事情,可如今,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人們的婚戀觀念也發生了轉變,金錢和物質在婚姻的分量越來越重,有些夫妻甚至還因為財產分配問題大打出手,那麼在農村,夫妻離婚的時候,財產到底是如何分配的呢?今天筆者就為大家科普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

在我國婚姻法規定中,離婚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鬧矛盾要離婚,可以根據男女平等的原則五五分配財產,只要夫妻兩人在財產分配和小孩撫養問題上沒有異議,那麼就可以直接去辦理離婚手續,但如果夫妻在財產分配方面存在分歧,就需要透過法律來分配財產,如果夫妻是訴訟離婚的話,以下五類財產都是歸個人所有,這一點大家務必清楚。

第一是“夫妻婚前購買的財產”,在農村,很多男青年在結婚前,都會想盡辦法購買一套房產,這樣也能早點找到物件結婚,另外在部分地區,有些人在談婚論嫁的時候,也會要求男方在結婚之前買車,如果這些財產都是婚前購買的,那麼夫妻離婚的時候,屬於個人所有,

第二是“夫妻各自的生活用品”,生活用品指的是一般常用的日常用品,如果是貴重的物品,不納入個人分割範圍。

第三是“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所謂父母贈予就是父母在婚前婚後幫自己的子女購買財產,比如說;男方父母在結婚後,全款幫兒子購買房產,這樣的財產是屬於父母贈予,離婚時歸男方個人所有。

第四是“工傷獲得的賠償款”,現在的農村,很多農民都是從事高危職業,也有些是從事汙染較重的職業,如果丈夫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公司按照合同的規定給予員工一筆補償,夫妻離婚的時候,涉及這類財產也是屬於個人。

第五是“雙方繼承獲得的財產”,在農村,很多父母都有自建房,而年輕人結婚後都會去城裡買房居住,假如;父母去世後,農村的自建房以及其他的財產確定為丈夫或妻子個人繼承,在遺囑上也有明確的財產繼承人,那麼夫妻離婚的時候,也屬於個人財產,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範圍。

以上就是筆者為大家科普的相關規定,你瞭解了嗎?你覺得現在的婚姻法有哪些地方需要調整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