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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衛作為雍正的心腹大臣,在乾隆年生活如何?

“李衛才猷幹練,實心辦事,宣力封疆,無少瞻顧,畿輔重地,正資料理……今聞溘逝,深為悼念。”,這是乾隆在聞聽李衛死後給予的評價,從這段評價可以看出,在乾隆一朝李衛依然受到重用,作為三朝元老的他依然在乾隆朝混的如魚得水。

雍正十三年(1735年),執掌大清已十三年的雍正皇帝在紫禁城的寢宮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隨著雍正的駕崩,大清也迎來了第六位皇帝-乾隆。而在雍正朝受盡恩寵的李衛,也開始了迎來了自己的第三任主子。

按理說“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的皇帝登基,整個朝堂勢必會迎來一次大換血。但是這似乎與李衛無關,此時的李衛不但依然在“天下第一督”的直隸總督位置上坐著,而且還被乾隆皇帝任命兼管直隸總河事務、裁營田觀察使。

而在乾隆元年(1736年)李衛也因在裁營田的事務中處理得當(他在裁營田的時候提議將營田交由通永、霸易、天津、清河和大名五道同意管理,藉此不但讓朝廷的軍糧陡增,朝堂的投入也可減少。),被乾隆嘉獎。同時李衛對於這件事的處理,也讓乾隆越發的欣賞,並逐漸倚為重臣。

也因此李衛直隸總督的位置也並沒有因換新君的關係變的岌岌可危,反而是越發的穩固。而在乾隆二年(1737年),李衛又幹出了一件大事。當年因誠親王府護衛庫克在安州與地方百姓爭奪淤地一事,並導致多名百姓或死或傷。此時最終讓李衛得知,李衛深知此時百姓並無過錯,所以最終並不顧這位庫克是不是誠親王的人,上奏朝廷將其知罪。後乾隆皇帝贊其秉公執法,剛正不阿,賜其四團龍補服。

乾隆三年(1738年)李衛在治理河道之時,又發現當時疏浚總河的河道總督朱藻貪汙。而隨後在更為深入的調查中,李衛又發現朱藻的弟弟朱蘅在地方上也是胡作非為,魚肉百姓,並時常藉著其哥哥朱藻的權勢威脅地方官,干預地方事務。所以李衛並再次上書乾隆希望治他們的罪,最終朱藻被奪官,朱蘅被依法治罪。

但是正當乾隆欲再次重賞,並想讓他兼管更多事務的時候。在1738年12月份李衛卻突染重病,雖乾隆曾連續數日讓皇宮的御醫前去診治,但是卻無濟於事。最終在12月3日縱橫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二十餘年的李衛在自己的府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享年五十一歲。死後,乾隆皇帝以總督之禮將其下葬,並賜諡號“敏達”,敏捷而通達曰“敏達”。

縱觀李衛的一生,他雖並不是透過正規的科舉考試而入仕的,而是透過買官的方法來獲得一官半職的。但是他卻並未向大多數的買官者一樣,一當上官就魚肉百姓,貪贓枉法。相反他為官一生做到了廉潔奉公,不畏權貴,事事為天下的黎民百姓著想,可謂是一位“清官”。

而且李衛的辦事能力也極強,在任一方都能將地方上治理的井井有條,遇事也都能秉公執法。比如在康熙年間他任戶部郎中,管理戶部銀庫的時候,某個親王的下屬想對收繳的白銀每千兩加收十兩來做庫平銀,但是這種做法顯然不符合規矩。

所以李衛就時常勸阻這位下屬不用這麼做,但是都不聽,最終沒辦法李衛就想到一個辦法,那就是在銀庫的走廊上寫上了一塊“某王贏錢”的字牌,然後再下面還寫著某某王贏了多少錢。最終因李衛將這件事弄的世人皆知,無奈那個王爺只得停止徵收。

可以說就是因為李衛這種不畏強權,不徇私枉法的做法最終讓他得以在雍正、乾隆兩朝被重用,並直至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