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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餐廳裡玩耍摔脫臼,家長索賠10萬被拒,老闆:我們不是託兒所!

孩子貪玩是一種共性,很多孩子看到遊樂設施就邁不動腳步了,非要玩玩心裡才能舒服。然而孩子在玩的時候不知道安全隱患,往往會弄傷自己。?那麼孩子在自助餐廳的遊樂設施裡摔傷該不該賠償呢?

張女士帶著?四歲的兒子到自助餐廳吃飯,孩子看到自助餐廳裡的遊樂園之後便不肯吃飯了,一定要去玩。張女士拗不過兒子。便讓兒子在遊樂園玩自己去吃飯了。可是沒一回傳來了孩子的哭聲,張女士趕緊跑過去檢視。只見孩子的手臂摔的已經脫臼,張女士趕緊把孩子送到醫院治療。

事後張女士找到餐廳要求賠償醫藥費十萬元。她認為孩子是在餐廳裡摔傷的,?就應該讓餐廳負責。要是餐廳不開放兒童樂園,就沒有摔傷的可能。而餐廳老闆覺得張女士就是無理取鬧,在孩子去玩的時候服務員已經向家屬提醒過。家屬自行照看孩子,如果出事故餐廳一概不負責任。而且這裡是餐廳不是託兒所。

最後雙方各執一詞,老闆說張女士要是覺得有理可以找法律程式。如果法院判決自己需要做出賠償,他二話不說會接受?。但是私人協商賠償的話,那就是張女士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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