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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守寡之後,不能改嫁,她們靠什麼來維持生活!

在古代封建社會執行男尊女卑的思想下,大多數女人遵循著“一女不嫁二夫”的思想,那麼在她們守寡之後,不能改嫁的情況下,她們靠什麼來維持生活呢?今天就由小編來說說。

一、紡織

守寡婦女依靠自己生產,維持家庭生存下去的主要途徑是紡織。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希圖創造一個作為政府堅實基礎的、強大的、以自耕農為主體的小農社會”,非常重視桑、棉、麻的種植,史載“太祖初立國即下令,凡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到了明代中後期,政府繼續提倡紡紗織布。

中國紡織業歷史悠久,漢唐已以東方絲國聞名於世。進入封建社會後期的明代,絲紡織生產已形成著名的產區,如山西的潞綢、漳州的天鵝絨、四川蜀錦、山東柞綢、廣東的光緞,雲緞等都是著名的產品。江南的蘇杭絲織業更是興盛,萬曆年間已形成居民多以絲織為生的局面。

棉花的種植,宋元時代,只是在南方的區域性,到了明代已遍及全國各地,並且由於北方地廣人稀,氣候宜於種棉,河南、河北成了棉花的主要產地,成為棉紡織技術較高的長江三角洲的原料供給中心,可以說“到了仰其利的程度”。

紡織業發展極大地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且傳統社會中,一般女子均具備“婦功”,紡織是女性必備的一項基本技能。按《禮記·內則》所述,“女子十年不出……訓學女事,以共衣服”,這裡的女事即姆教婉娩,麻絲織紉之類的教習,這對於失去丈夫的寡婦來說,成為其守節維持生存的一個重要手段。

當時,許多寡婦就是靠紡織來生存。無論是上層的家庭,還是處於底層的節婦,都會依靠紡織生活,紡織成為明代節婦首選的職業之一。在失去男性勞動力的家庭中,往往是寡婦紡織獨立支援生計。

據李伯重先生研究,節婦從事紡織維持生計是有可能的。明清“家庭婦女勞動日收入約相當於農夫的80?換言之,如果一個農婦一年從事紡織為200日,那麼她的收入約合5。6石,夠1。5個人吃一年;如果她紡織265日,那麼她的收入約合7。4石,夠2個人吃一年;如果她紡織360日,淨收入為10。1石米,夠2。8個人吃一年。因此,農婦從事棉紡織生產,養活自己全然沒有問題,此外再養活一到兩人,也是做得到的。”

如李氏,王永任妻,“任早亡,遺三幼孤,家貧以紡織供舅姑”,“與永任在日無異,終舅姑之世無缺焉。”當然,我們也應看到,在明代,尤其是中後期,紡織品市場價格競爭激烈,為了生存,寡婦們只好將自己的產品低價出售以換取必須的生活用品,這就造成部分守寡婦女生活每況愈下。

二、女紅

女紅是守寡婦女們謀生的又一重要手段。有的孀婦甚至僅靠做女紅為生。如林氏,“舉人蔣龍妻,龍計偕卒,氏無子,姑老,藉女紅以養”。再如,隆慶年間,陳黃氏,丈夫死,她“矢志孀守,執女紅以自給,藜羹含糗,甘貧教子”。

當然,也有僅靠女紅難以為生,輔助以其他手段的。河北水平府的節孝婦王氏,“惟以針、紡織,自持始終”。江西贛州庠生鍾大芳妻張氏,“夫亡孤幼,矢志苦守,日資女紅自活,不繼以蔬果充之”。

三、靠遺產過日子

如果有兒子,而且孩子也大了,那麼遺產肯定是要被兒子繼承的,那麼這時候就會選擇跟著兒子一起過,畢竟也是孩子他娘。

如果沒有兒子,但是婆家或者孃家的實力比較雄厚的話,那也不必為生活擔憂,依然可以從容生活。

還有就是兒子還小,婆家實力可以,那麼這時候自己是可以當家的。《紅樓夢》中李紈的丈夫賈珠死後,不僅生活無憂,每年還有不少的生活補助,平日除了撫養兒子,也就讀書,遊園寫字,打趣,日子過得美滋滋。

如果兒子小或者沒有兒子,這種情況就悲劇了,是要吃絕戶的,因為那個時候女人沒有繼承權,所以會有外人來搶財產。很多這種情況的女人最後不得不上街乞討,比較典型的例子,魯迅筆下的祥林嫂就是這樣的情況。

四、耕種

明代時期女性也有像男子一樣下田耕作的。傳統社會所提倡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種理想而已,實際生活中,人們並不完全遵守,現實生活往往使人們背離無力的教條。尤其是在江南,婦女從事田間勞作,並不是個別事例,而是蔚然成俗,“其四鄉,儉且勤,婦女皆天足,從事田畝,雜男子力作,樵漁蠶收,拿舟擔物,凡男子所有事,皆優為之”。

李伯重在分析明清江南農家婦女勞動問題時指出:“在明代後期以前,以‘夫婦並作’為代表的男女同工模式仍然佔有重要地位。一直到了清代中期,以‘男耕女織’為典型形式的男女分工,才真正得到充分的發展。”

在有些地區甚至“男人不勤農業,而專業耕事責之婦人”,“鄉婦耕田者,則絞裙扎褲,儼然男子狀”,女性耕種時的穿著裝束完全男性化。

在這樣的環境下,一些失去丈夫的女性,再加上天災人禍等因素的影響,迫使她們不得不下田勞動,從而打破了女性“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主內觀念。如臨淮詹奎妻周氏,丈夫死後家道衰落,“田地荒,氏率童僕布種,以供衣食,奉養太祖母及姑”,詹家一門三個寡婦的生活維持就靠詹周氏率領家中僮僕耕種勞作。

當然,傳統社會中,在農田耕作上,節婦往往無法完全頂替男子的位置,有些節婦僅靠土地難以為計,因而多兼有紡織。如江西贛縣的劉謝氏,年二十七歲守寡,“遺腹生祿,舅姑衰老,家無餘資,僅存田五畝,謝紡織供具。”還有“徐氏,上三都民郭盟妻,夫亡時年十九,紡織種植,恪守婦道。”

五、靠政府補貼

政府會對那些特別守貞潔的寡婦立貞節牌坊,對這些人是有一定的獎勵的,除了給她們一定獎勵外,還會免除一些苛捐雜稅。類似於現在的貧困戶或者低保戶,給她們一定的物質幫助,用來維持生活。

六、經商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也迅速發展,尤其中後期的江南地區。如《杭州府志》中“杭民半多商賈”,何良俊《四友齋叢說》雲“正德以前,百姓十一在官,十九在田……今去農而改業為工商者,三倍於商矣”。

在如此眾多的經商大軍中,同樣活躍者寡婦的身影。她們有的做些小買賣,如泗州生員袁睿妻劉氏二十歲守寡,“上有孀姑,下無子女,家更貧乏,止有家僮一人,與同磨面,作豆腐為生”。六安州何獻文妻李氏24歲守節,不久唯一的兒子也死了,她無依無靠,只得在“屋角片畦雜植時卉,令老婢操入市,皆曰此何節婦家嫗也,竟買之,日得數十錢餬口”。

也有部分堅忍而又有能力的寡婦經商規模較大,甚至實踐了振興家業的期許。如《顧祖母朱孺人墓誌銘》所載朱孺人,“年方三十有四,扶襯以歸,執喪哀毀,矢志彌篤,孤燈隻影,茹孽啖火者六十餘年,扶衰拯墜,充拓家業,資雄於鄉,乃創田宅,以贍族貧。”

經商不僅拓展了家業,“扶衰拯墜”,還救濟了族中貧者。在這些沒有男性勞動力的家庭中,寡婦成了家庭經濟的支柱,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創造者,在個體家庭的維持與發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積家而成國,家恆男婦半”,常態下,夫婦各盡其職,共同經營家庭生活,喪偶後,寡婦隻身負重勉力為家,生活的重荷擠壓著堅忍背後的脆弱。

雖然寡婦盡其所力,採取多種營生手段,能夠以自己的辛勤勞動維持家庭基本生活,但在傳統農業社會,對大多數守節寡婦來說,生活仍然困苦艱辛,她們不得不透過依靠他人的幫助生存下去。寡婦主要依靠夫家的親友,有時也依靠孃家人。如蕭東山妻徐氏26歲夫歿,“家甚貧,依母氏,傭繡紡織,苦苦三十四年”。

再如“禹州生員李紹妻,紹故遺子洞二歲,氏撫孤依父馬愷佐以針自給,六十餘年,壽八十五卒。”

寡婦門前是非多,這是一群比較特殊敏感的人群,人們總是帶著有色眼鏡看待她們,她們不僅要忍受精神上的,物質上的,生理上的煎熬,還要忍受一些莫須有的流言蜚語。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本不易,特別在死了丈夫之後,維持生計的同時還要忍受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真的比常人要付出更多,尤其是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下,更是不易。

對此你有何不同的見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