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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赫開的火鍋店,客人都要賠30萬,但是店主說:我們不會再開店了!

越來越多的明星做起了副業,有的選擇了開了火鍋店,有的選擇了開超市。陳赫開的火鍋店近幾年特別火熱,這家店是明星店,由陳赫、葉一茜和朱楨三人合夥投資成立,很多網紅到點打卡,陳赫本人也時常到店,使得火鍋店的生意越來越好。

賢合莊自2015年開業以來幾乎從未遇到過任何問題,但今年發生了一起事故,兩位客人在吃火鍋時因天花板突然墜落而受傷。據報道,火鍋店願意承擔約4萬元的醫療費用,但客人提出了三十萬元的賠償要求,雖然後來改為七八萬元的賠償,但這部分店主也表示他們負擔不起。

七八萬的賠償合理嗎據報道,這對夫婦點了火鍋,還沒開吃,天花板掉了下來,部分砸到了女客人的頭和手,一部分掉進了火鍋湯裡,火鍋直接被打翻了,濺出的湯汁對兩人不同程度地被燙傷。

事故發生後,火鍋店負責人和兩位客人五次到醫院,醫療費用超過一萬元。經理還說,他願意再付三萬元來解決這個問題,一共四萬元。起初,客人要三十萬元,然後改口要七八萬元,不能接受四萬元的賠償。如果店裡不同意,他們打算請求法律援助。

這起事件發生在3月份,直到最近才被曝光。可以看出,雙方也在私下尋求解決辦法,畢竟,這件事對陳赫等公眾人物的影響是不好的。後來,這件事曝光了,這也表明店家不同意客人七八萬元賠償的要求,客人才透露了這件事。新聞上了熱搜後,火鍋店官方迅速發表道歉宣告,宣佈此事已私下解決,並將徹底調查改善情況。

老闆陳赫還轉發了微博,表示:再次向兩位顧客深表歉意,全面排查整改,安全問題絕不姑息!宣告很快就發表了,雖然不知道到底給了傷者多少錢,但既然客人們都同意了,這就意味著他們已經達到了要求。

所以問題是,為什麼一開始你不同意呢?任何人都必須清楚,在這件事上起決定性作用的是輿論的引導。陳赫作為一位公眾人物,明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重要性。與負面新聞相比,十來萬元根本不是問題。比起十來萬元請水軍的做法還是好很多的。

其實火鍋店雖然是陳赫的品牌,但不是直接隸屬於他,每家店都有一個獨立的店長,也就是說,店長應該對這件事負主要責任。正如想象的那樣,是店長一直在與顧客溝通,考慮到收支平衡,經營這家店,他可能付不起這筆錢,所以他不能接受顧客的要求。

但是,隨著事情越來越大,陳赫不得不出面,即使是他親自想出了十萬,只要他能迅速解決問題,把影響降到最低,就不算虧。對此大家是怎樣看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