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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一臺電視機引發的命案,可見窮人思維有多麼荒唐

上世紀八十年代,天津發生一樁命案,因為案發地點位於西郊區(今西青區),故稱“西郊血案”。又因案發地點接近藥王廟,故而又稱“藥王廟血案”。

八十年代舊照

整個案件的過程大致如下: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日晚間八點左右,西郊區村民趙寶玉在親戚家喝完酒,頂著雪花走夜路歸家途中經過獨居老漢張天曾的院門,見院門敞開,於是站住腳步朝院裡掃了一眼,只見屋門同樣開著,卻漆黑一片並未開燈。

趙寶玉覺著奇怪,心說這麼冷的天,張天曾這個老光棍子怎麼睡覺不關門呢?哎呀!別是死在屋裡吧?

出於好心,也是好奇,趙寶玉邁步進到院子裡,站在屋門外朝著裡面喊了幾嗓子。見毫無迴應,趙寶玉大著膽子進到屋裡,劃亮一根火柴,藉著亮光找到燈繩拉亮燈泡,一邊叫著張天曾的名字,一邊撩開棉門簾子進到裡屋。

進屋之後,把裡屋的燈泡也拉亮,只見張天曾矇頭睡得正酣,對於有人進屋一點反應都沒有。

趙寶玉知道張天曾有酒癮,一天不喝酒就渾身不得勁兒,故此認為張天曾喝多了酒,醉得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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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咋喝成這樣啊,還有點兒出息不?你老光棍子一個,把自個兒喝死了都沒人知道,你呀你呀,這是自個兒找倒黴啊。”開著玩笑的同時,趙寶玉一把掀開了被子。

不掀被子,尚且不知真相。掀開被子之後,頓時臉色大變,瘋一般跑到院外大聲呼叫,很快便招來了許多村民。

怎麼回事?說來好慘。趙寶玉掀開被子之後,才發現張天曾真的已經嚥了氣。就見張天曾一張老臉變得扭曲,頭上戴著棉帽子,鮮血已將棉帽子浸透,弄得滿臉都是汙血,誰看了都覺著毛骨悚然。

報警之後,辦案民警很快趕到,經仔細勘驗,認為張天曾系被人用硬物擊打頭部致死,棉帽子系死後被人戴在頭上。現場並無打鬥痕跡,只發現一根帶血的頂門槓,經鑑定證明這就是致張天曾死亡的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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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怪了,張天曾光棍漢子一個,既不是有錢人,也不是招惹是非的潑皮,怎麼有人會害他?到底圖個什麼呢?

說到這裡,需要簡單介紹一下張天曾的身世,此人說老並不老,不過五十出頭,原本是個普通的莊稼漢子,其貌不揚,也沒有一技之長,早年成過親,但一直沒有生育。婚後第三年,也不知道聽信了什麼邪說,開始什麼活計也不幹,整天除了睡覺就是喝酒,大隊對其多次批評教育,他壓根不往耳朵裡進,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任誰來勸一概不理。妻子見他毫無悔意,悲憤難禁投井自盡。沒人管著他,他反倒得意,久而久之,成了四肢不勤的懶漢,若不是生產隊顧念他以前表現良好,每月給他一點糧食幫他度日,只怕他早就餓死了。

如此拙劣的騙術,正常人最多付之一笑,然而信奉迷信者卻深信不疑,真就把這個不務正業的老光棍子當成了半仙,給米給面又給錢,張天曾這老小子把坑蒙拐騙當成了發家致富的捷徑,小日子越過越舒坦。

交代清楚張天曾的身世,就該說說案情了。兇手是誰,作案目的又是什麼,一時難以查明。詢問村民,得知張天曾自從成了“藥王使者”以後就十分有人緣兒,這個人說話胡天海地不假,但並不是混不說理得無賴,最多就是有點不務正業。平時走在街頭,甭管見了誰,都是一團和氣。他日子過好了之後,誰家要是有點難處找他借點兒錢,他只要手頭富裕,就絕對不會吝嗇,說他是個老好人吧,倒也說得過去。照理說這樣一個人不該有仇家,因此仇殺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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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仇殺,那麼會不會是謀財害命呢?

警方尋著這條線重新展開偵查,從一個跟張天曾較為熟絡的村民口中得知,張天曾在出事前曾經託人買過一臺12寸的崑崙牌黑白電視機,然而這臺電視機在張天曾出事後就不見了,極有可能是兇手行兇後把電視機給拿走了。

為一臺電視機就可以結束一個人的生命,這事兒可能麼?

經過進一步調查得知,有個陌生的男子曾在張天曾的家裡出現過,那是一個二十多歲的男子,差不多一米七的個頭兒,體型較瘦,走路的姿勢讓人看著有些彆扭,似乎兩條腿不一樣長。

至於那人是誰,跟張天曾又是什麼關係,外人一概不知。那人也不經常來,偶爾有村民見過一兩回,也是在天黑了之後,因此詳細的樣貌全都說不好。

身高一米七左右,體型較瘦的男子實在太多,但兩條腿不一樣長得就比較少見了。於是警方根據這一特徵進行了排查,最終根據靜海縣公安機關提供的線索,將一個名叫張樹彬的嫌疑人抓獲,並在其家中找到一臺12寸的崑崙牌電視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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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審問人員,張樹彬神色慌張,起初咬緊牙關不肯承認自己跟張天曾之死有關,沒過多久心理防線被攻破,只好一五一十地說了實話。

他說自己因為腿腳有毛病的緣故而不能幹重活,日子過得比較苦,因此到了成婚的年齡也沒人願意嫁給他。他整天琢磨快速發家的訣竅,得知張天曾仗著“藥王使者”的身份發家致富後,於是誠心誠意去拜師,希望張天曾能夠收他為徒,帶著他一塊兒致富。

張天曾對他說,這個“買賣”一個人幹絕沒問題,但只要有第二個人進來,就會有第三個人摻和,接著就會有第四個、第五個,到那個時候,“藥王使者”的身份也就不值錢了。

他倒也很有執念,認為只要自己夠誠懇,就能打動張天曾的心,因此被拒絕了幾次後,仍舊沒有洩氣,只要借到錢,便立即買上禮品,跪在張天曾面前,懇求收他為徒。

案發那天傍晚,他頂著雪花再次來到張家,進屋之後見張天曾正在擺弄一臺電視機,他頓時來了興致,想要幫著張天曾一起擺弄。哪知剛要把手伸過去,張天曾就在他的手背上重重打一下,同時一臉蔑視地奚落他說:“這東西也是你的爪子能碰的。”

這句話讓他的自尊心深受打擊,同時也產生出不切實際的想法,他認為自己之所以討不到老婆,無外乎是一個“窮”字作怪,倘若能夠擁有一臺電視機,也許就會有女人願意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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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邪念,頓起殺機,一把抄起頂門槓,對準張天曾的頭頂砸了下去。

這一下用力十足,張天曾吭都沒吭一聲就一命嗚呼。他趕緊拿起放在炕頭的棉帽子戴在張天曾的頭上,借用棉帽子吸收血液,再將張天曾的屍體放在炕上蒙上棉被,然而從張天曾的棉衣口袋裡翻出十幾塊錢,把錢掖進自己的口袋,用大衣裹著電視劇匆匆逃走。

由於天寒地凍,加之又在下雪,他又刻意走得小路,因此一路之上他沒被任何人發現。回到家中立即把電視藏了起來,準備等到風聲消停後再亮出來顯擺一下。

說來也真是好笑,被逮捕的那天,他剛把天線杆子豎起來,還沒等調出臺來,手腕上就多了一副銬子,合著天線杆子白豎了。

說到底,此案全因一個“窮”字惹禍,一臺電視劇就可以成為殺人的源頭,可見“人窮志短”四個字絕非虛言啊。

(文中內容為津門舊案,為尊重當事人及其家屬,故此使用化名。文中配圖為上世紀八十年代舊照,只作示意圖,與文中人物並無實質性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