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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住了前妻房子23年,中風後想復婚請保姆3千,工資全給你

前夫住了前妻房子23年,中風後想復婚:請保姆3千,工資全給你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中風的前夫

夫妻倆離婚已經23年了,兩人離婚的原因是妻子當初婚外有人,離婚是妻子提出來的,可後來兩人離婚後,前妻婚外的那個物件也沒娶她,23年下來,前妻和前夫都沒有再婚。

數年前,前夫中風,身體不大好,前妻搬到家裡照顧前夫飲食起居,有次前夫在家裡熬藥,前妻聞到味道,就隨口問了句是不是在燉豬蹄?結果前夫大動肝火,對前妻動了手,前妻一怒之下,不再管前夫。

四個月過去,前夫一直也很懊悔,尤其是中風後,他生活不能自理,前妻走後,也只能自己洗衣服,如今中風後的前夫想復婚,喊話前妻:“請保姆還要3千塊,這錢還不如給你,只要你來照顧我,我的工資全給你”。

前夫告訴調解員:“我前妻要是跟我復婚是最好的,要是不復婚,她回來照顧我,睡在門邊上的小閣樓上,幫我洗衣服做飯,我的工資都給我前妻也沒問題。”

調解員看了下前夫所說的小閣樓,環境極差,空氣極度不流通,範圍很狹窄,人躺下去了連頭也抬不起來,很難想象有誰願意住在這種地方。

可聯絡了老人兒子後,兒子告訴調解員:“我母親已經在那套房子的小閣樓上住了10年,照顧我父親,我父親這個人就是太自私了,只站在自己角度上考慮問題!”

調解員大驚失色,詢問前夫是否有這回事?前夫表示前妻確實在閣樓上住了十年,但是隻是幫他洗衣服之類的,很多事情還是他自己做的。

透過交流,調解員瞭解到,前夫現在住的房子也是前妻的,原因是前夫的房子出租了,租金給了兒子,前妻為了兒子考慮,把自己的房子給了前夫住。

兒子對調解員說:“我母親就是心善,他動手打我母親不是一次兩次了,我爺爺之前就經常打我奶奶,我媽搬出去住後,我就給我媽租房子了,我現在就是希望我父親能去養老院住!”

父親聽到這點,勃然變色,堅決反對:“我不去養老院住!還是讓你媽住過來照顧我!”

調解員單獨和老父親交流了一陣,老父親想法有些動搖,隨後兒子進來說:“你現在住在7樓,每天下樓都困難,還不如去住養老院,也不用你掏錢,那套房子的租金如果不夠,剩下我來貼。”

兒子都這麼說了,老父親終於表示同意,但提了一個要求:“養老院我要一個人住一個房間,不跟別人一起住!”

調解員表示:“如果要單獨住一個房間,包間,個別養老院可能不會允許,讓你兒子儘可能給你挑符合你要求的養老院,如果費用太高,你也要拿出一部分。”

父親表示同意,說自己還有三十多萬存款,用光就用光了。

情感點評

離婚23年,無論是從法理上,還是情理上,實際上前妻都已經沒有義務再去照顧前夫,但這麼多年下來,前妻不僅將自己的房子給前夫居住,還不計前嫌在前夫中風後,不計回報的照顧了前夫十年。

住在那麼狹窄的小閣樓十年,我覺得常人都無法接受,但前妻卻硬生生住了十年,若不是前夫動手,恐怕前妻還會繼續照顧前夫,從這一點上,我覺得這個前妻的心腸是好的。

正如調解員和兒子說的那樣,大伯其實有些自私,還不是一般的自私,他說對前妻還有感情,希望前妻再回來照顧自己,實際上我覺得大伯其實就是缺個保姆,但又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而且前妻之前照顧的也比較妥當,所以希望前妻回來。

調解中,父親也說了,兒子一個禮拜來兩次,會帶些餃子之類的來看望他,說明兒子還是孝順的,並且,據這個大伯說,他在前妻之前,還有段婚姻,還有個女兒,但是女兒的電話都打不通。

所以現在兒子願意承擔主要贍養義務,老伯其實該心懷感恩的,這麼大年紀了,最重要的是健康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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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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