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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媽逼三個女兒誰養娘,一個要給她存7萬8存摺,一個要4萬. . .

“女兒,我住你這裡不走了”“7萬8存摺和4萬現金拿來養老”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三個女兒誰養娘

父母生育了三個女兒,大女兒是招贅的,所以兩老一直跟大女兒住一起,把大女兒當兒子,另外兩個女兒都是嫁出去的,幾個月前,老父親去世了,老母親心底一下空落落的。

外加老母親跟大女婿一直有些矛盾,所以就不想跟大女兒住一起了,二女兒聽說母親在大姐家住的不好,晚上擔心的睡不著,就挑了個時間把母親接到了自己家住。

這樣住了一個多月,老母親突然對二女兒說:

“女兒,我住你這裡不走了,

死也死在這裡”,二女兒也同意,但考慮到母親以後看病要錢,說:

“7萬8存摺和4萬現金拿來養老”

,而這筆錢都在大姐那裡,大姐會拿出來嗎?

情感調解

二女兒告訴調解員:“我大姐夫對我爸不好,我爸在世的時候,在家裡咳嗽,大姐夫就很嫌棄,讓他去外面咳嗽,我爸路都走不動,還讓他出去,嫌棄我爸髒。”

“我大姐對我也有些意見,以前我媽住在我大姐那裡,我去看我媽,我媽就跟我說我一去看她,我大姐就給她兩三天的臉色看,現在我媽在我家住了一個多月了,她不想再回我大姐那裡住,我想去我大姐那裡拿點我母親的衣服,大姐都不讓!”

同二女兒瞭解了情況,調解員隨著二女兒回到了家裡,老母親看到調解員,很高興,她說自己接下去就住在二女兒家裡不走了,二女兒家裡熱鬧,她住的開心,大女兒家裡冷冰冰的,老伴在世的時候,還有人陪她聊天,老伴走了幾個月,沒人跟她說話。

三女兒也對調解員說:“母親住在大姐家,我也不放心,晚上也睡不著,住在我二姐這,晚上我能睡著了。”

但二女兒提到一點:“媽住在我這,一分錢沒有,勞保卡還是去年拿來的,我媽以後要看病,也要錢,我的想法是母親住在我這,錢也要拿過來,給媽養老。”

調解員問:“你媽媽還有什麼錢?”

二女兒說:“媽媽有7萬8的存摺,還有4萬塊的現金,都裝在一個包裡,被大姐拿去了,我媽媽77歲了,村裡拆遷,母親和父親各有5萬塊,也被大姐拿去了,因為大姐是戶主。”

那麼關於這筆錢,大姐是否會拿出呢?調解員驅車來到了大姐家,在地下車庫剛好碰到了大姐和大姐夫,面對二妹的指控,大姐表示自己對母親的心天地可鑑,就是母親去二妹家住了一個多月,所以想法改變了。

一行人來到了大姐家裡,大姐表示:“爸媽跟我住了三十多年了,我已經退休了,平時在家都是我燒飯給我媽吃,我性格就是有點大咧咧的”,大姐帶著調解員看了老母親的房間:“通風都很好的,以前爹也住這,我爹在世時坐輪椅,那時她們不來照顧?現在來了”。

經過一番調解,大姐同意拿些衣服,先讓母親去二妹家住一段時間,自己會時常去看望,但大姐夫突然跟大姐咬了幾句耳朵,大姐夫的意思是老母親只能住在自己這裡,不能去二妹家住。

調解員開解一番,決定現在還是尊重老母親的意思,先在二女兒那裡住一段時間,期間大姐可以去看望老母親,最終,雙方採納了調解員的建議。

過了一個星期,調解員做了回訪,二女兒表示大姐這段時間經常來看望母親,並承諾彌補先前的不足,更好的照顧母親,一家人的隔閡逐漸消除,第二次回訪時,老母親已經跟著大女兒回到了大女兒家裡,二女兒表示她時常給母親打電話,母親說現在大女兒照顧的很好。

情感點評

總歸是姐妹,能一起贍養老母親,讓母親有個舒適溫馨的晚年,這是我們想看到的結果,大女兒照顧老母親三十多年,生活上有小摩擦是肯定的,但是知錯能改,經過一番調解後認識到不足,更好的照顧老人,也是件好事。

都說養兒防老,其實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只有把孩子的品德教好了,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防老,缺德的孩子,只會無底線的啃老和坑爹。

從調解中來看,這三個女兒,心腸都還不壞,老母親能回到大女兒家生活,有個安詳的晚年,對三個女兒都好,畢竟大女兒是招贅的,其他兩個女兒是嫁出去的,跟大女兒住是最好的。

老父親走了幾個月,時間不長,老母親心裡肯定會很難受,去二女兒家裡過渡幾個月,免得在大女兒家裡睹物思人,老人的這種心情我們也要理解,現在回到了大女兒家,大女兒多陪母親說說話,儘快的讓母親感受到家庭的溫馨,讓母親走出這個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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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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