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歷史

【文物資訊】兩部委發文要求各地 遏制濫建山寨文物

為維護文物真實性和歷史文化遺產尊嚴,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釋出關於堅決遏制濫建山寨文物之風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文物、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守土盡責,發現問題敢於發聲,推動相關部門加強源頭管理,及時叫停可能造成醜化、異化文物的專案,堅決遏制濫建山寨文物之風。

近年來,山寨文物成為一些地方吸引眼球、招攬遊客的方式。比如去年9月,某景區一段“山寨長城”影片走紅網路,引發熱議,儘管景區稱之為“觀光長廊”,但從網傳影片來看,這個所謂的“觀光長廊”,與北京八達嶺長城外觀極為相似,明顯就是“山寨長城”。在我國,被山寨的又何止長城哉?山寨天安門、山寨兵馬俑、山寨埃及金字塔……可謂是不勝列舉。

以山寨文物吸引眼球、招攬遊客,無非是為發展地方旅遊業,拉動經濟增長。然而從絕大多數山寨文物的實際經營狀況來看,其熱度基本只是曇花一現,由於造價高昂,反而帶來巨大的浪費,而且破壞當地原有的自然與文化風貌。從文物角度來說,有形無魂的假文物,傳播的是失真資訊,甚至涉嫌醜化、異化真文物,訛傳歷史文化,干擾歷史文化傳播,誤導公眾的歷史文化認知,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的尊嚴,甚至影響國家文化和旅遊形象。

正基於此,早有聲音提出質疑:在嚴打假冒偽劣商品的語境之下,山寨文物也是程度不同的假冒偽劣商品,卻在高調地出現與生存,這是很奇怪的事情,應該好好管一管了。2011年1月27日,國家文物局釋出《文物複製拓印管理辦法》指出,複製、拓印文物,應當依法履行審批手續。未依法區分等級的文物不得複製、拓印。但據報道,目前出現的山寨文物大都回避對文物的“複製”“復建”,而以影視城、旅遊專案,甚至辦公樓、防火工程等名目仿製仿建。

可見,剎住濫建山寨文物之風,需多部門協作。此番是文旅部和國家文物局聯手發通知,要求各地文物、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守土盡責,堅決遏制濫建山寨文物之風。這是開展部門協作、完善相關制度的舉措,如果實施到位,盲目對文物予以“複製”“復建”,或以影視城、旅遊專案名義建山寨文物,就會受到一定製約。當然,這一行動如果能囊括更多部門,把以辦公樓、防火工程等名目仿製仿建文物的行為也予以攔截,就更為理想了。

這些年,山寨文物之所以頻現,主要原因之一正在於我國法律未對此劃出清晰紅線,形成有效約束,讓一些地方的山寨文物在“是否違法”“是否侵權”的爭議中壯大成勢。要讓剎住濫建山寨文物之風更有力,亟待完善文物保護法、智慧財產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明確把建設山寨文物納入法律規制的範圍,明確文物復建仿建的主體、範圍、種類、標準、形式和程式等,從而為相關部門執法、被侵權的文物保護機構維權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