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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公示牌是否成擺設?記者走訪成都部分河段:有河長主動打電話迴應問題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實習生 李沙 攝影報道

河長公示牌,作為“河長制”推行的一個重要舉措,往往會在上面詳細標註流域名稱、河道長度、河道起點和終點,包括各級河長以及河長職責監督電話和河流示意圖等內容,便於社會監督。

3月25日至26日,封面新聞記者連續兩天走訪了包括南河、沙河、清水河在內的部分河段,發現在這裡,河道治理初見成效,由於河水逐漸變得清澈,成群白鷺“不請自來”,在河道中覓食,而河長公示牌以及一些禁漁警示牌雖然設定在顯眼處,但是仍然有人在河邊釣魚。

有市民告訴記者,隨著成都持續推進公園城市建設,生態河湖環境在逐漸變好,他們看到了曾經的“老朋友”——白鷺的迴歸,但市民也有疑問:河長公示牌上面留下的號碼,既有座機號碼也有手機號碼,這些電話到底能否撥通?向“河長”反映問題,又能否得到解決?

走訪成都部分河段:

南河白鷺“不請自來”

3月25日上午十一時,記者來到南河草堂段,在這裡,河道清澈見底,河水並無明顯異味。在一座人行天橋附近,記者在醒目位置,找到一塊河長公示牌,內容顯示,該河段起止點為送仙橋至迎仙橋,河道長度1200米,屬於青羊區的管轄範圍。

南河邊禁漁提示標誌

公示牌上一共有8個電話,包括街道河長、社群河長、河道警長、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具體管護人員都提供了個人手機號碼,青羊區河長制辦公室提供了白天和夜間的座機電話。

在記者走訪期間,發現這一河段有成群白鷺蹁躚飛舞,而在河岸兩邊,也有不少市民以投餵糧食的方式,將小米粒放在岸邊護欄處,一些覓食鳥兒會停留其間,暗自品嚐。

記者以市民身份,依次撥打了上方預留的電話,每個電話都能撥通,且都為相應負責人。其中一名街道河長以自身“身體不適”為由,稱該問題需得進一步向上級反映,另一名社群河長在看到兩個未接電話後,主動打電話過來問詢需要反映什麼問題,並希望能夠和記者進行面談。

沙河“禁漁期”仍有人釣魚

與此同時,在沙河(崔家店橫二街中線願—老成華大道橋頭)河段,記者從成都地鐵杉板橋地鐵站D口出來,在一處橋邊顯眼處,就可以看見一個河長制公示牌,進入沙河城市公園,直行300米後右側也有一個河長制公示牌。

沙河禁漁提醒標誌

走到河邊,可以透過河水,看見河底的石塊和水藻,再往深處走去,跳蹬河3號橋位置,直線距離200米也可以看見另一個河長制公示牌。記者在公示牌上看到,牌上同樣註明了街道河長、社群河長、河道警長、生態環保局和具體管護人員的聯絡方式,

和南河所看到的場景不同,此處河段有註明成華區禁捕辦公室和河長制辦公室的電話,並且提供了“四川河湖”和“成都河湖”的官方微信二維碼。

青羊區南河河長公示牌

記者注意到,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是成都的春季禁漁期,為期四個月,將在天然水域(非人工的水庫、水塘、河流等)禁止一切捕撈垂釣活動。即便是禁漁期,但是沿著沙河河邊,仍然可以看見有不少人在釣魚。

而在杉板橋地鐵A口側的沙河城市公園範圍內,記者沿著河段行走,在入口處的生活廣場有一條印有“強化河湖長制,建設幸福河湖”字樣的橫幅,此處河段河面偶有白鷺飛過,直行500米可以看見一個微型水質自動監測站,公園盡,有一漂浮物打撈站,竹筐裡裝了不少從河面打撈起的漂浮物。

河長迴應:

全年累計巡河140天 累計巡河239公里

在南河草堂段位置,記者也與該河段社群級河長琴臺路社群黨委書記取得聯絡,在他提供的一份琴臺路社群2021年度河長制工作總結中,記者看到,南河草堂段位於草堂轄區送仙橋至迎仙橋,全長約1。6公里。

王煜淳說,自己作為草堂段南河河長,對錦江上游南河草堂段(送仙橋至迎仙橋段),全年累計巡河140天,共計巡河141次,每次巡河時間均在30分鐘以上,巡河時長76小時53分,累計巡河239公里,其中在生態環保督察期間堅持了每天巡河1次。

白鷺

河長如何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王煜淳說,他全年累計向成都e河長APP上傳的問題有56個,全部都進行了及時解決和處理。而對記者反映的該河段護欄位置,有一處救生圈出現了破損,需要修復一事,他迴應稱,將會聯絡相關部門及時進行解決。

記者注意到,河長們在巡河時段,會做到“一嗅、二看、三查”,首先是嗅聞雨篦子內是否有腥臭或刺鼻異味,檢視河道護欄、市政雨汙井蓋、雨篦子是否有破損、缺失,查垃圾收集箱及周邊是否有積存垃圾排口是否有汙水,檢視沿河街巷餐飲、洗滌等店鋪是否有亂倒亂排汙水、丟棄汙物行為,檢視禁漁期有無市民釣魚,同時檢視有無流浪乞討人員,向商鋪宣傳文明環保經營。

南河旁邊一處救生圈出現破損

與此同時,他也告訴記者,哪怕對於該河段的治理和維護初見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社群河長及段長均為兼職,平時工作繁瑣,不利於專業河長制的工作,其次是對河道水至情況掌握不夠專業和精確,社會參與程度不夠等等。

記者手記:

河長不光眼裡有河更要“心中有河”

生態文明建設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容不得半點虛假。在記者走訪過程中,我們瞭解到“河長”一人巡查的範圍和專業程度有限的問題,也希望能夠透過這樣的走訪,給河長們一些啟示。推行河長制本身是為了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在全國很多地方,都在推行了河長制,而河長公示牌是否在顯眼處設定,又是否將“河長制”的工作落到實處,往往可以在一塊牌子上找到“答案”。

當然,河長公示牌絕不只是在形式上落實“河長制”。小小的公示牌,實際上也是政務機構對外公開的一個視窗,公示牌的內容是否完備,河長的電話是否打得通,以及是否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是社會治理的一個視窗。如果“河長制”落實不力,河水的質量也將得不到保障。

而所謂河長,就是一條河的家長,好的家長肯定不光要“眼裡有河”,更得要“心裡有河”,而河長公示牌就是其中的成果體現。我們樂見更多像王煜淳這樣盡職盡責的河長的出現,但也希望河道的保護成為一個社會共治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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