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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把印尼6名未成年人判為人販子,12年後才洗清冤屈

極目新聞記者 胡莉

據《衛報》報道,12年前,6名年齡在13至17歲之間的印度尼西亞未成年人被澳大利亞政府當作成年的人販子關入監獄,如今這6名印度尼西亞人終於洗清了自己的罪名。

資料圖 。圖源:《衛報》

2009年,6名印度尼西亞男孩受高薪引誘,搭乘漁船前往另一個國家,卻在澳大利亞的水域上被攔截。這些男孩被捕後一再向政府官員和警察表明他們是未成年人,他們的年齡在13至17歲之間,按照政策他們理應被送回家。但當地警方並不相信,他們透過拍手腕X光片的方式來確定年齡。

澳洲警察透過X光片,認定這6名印度尼西亞男孩是成年人,並指控他們為人販子,將他們關進了成人監獄。

據悉,拍手腕X光片是澳洲警察常用來比對年齡的方式,法官會參考警察提供的骨齡資料來判決,但X光片未必準確。

法院表示:“如果沒有手腕X光的證據,這6個男孩不會被指控為成年人,西澳地區法院就無權審理他們的案件。”

早在2010年,一份內部移民部門簡報就警告過政府,手腕X片容易出錯,英國的一份指南就已警告不要使用這種方式來確定年齡。

被關進監獄的一名男孩指出,當年被捕時他攜帶的身份證明檔案上印著出生日期,足以證明自己還未成年。但警方和政府高階官員仍然把他們關進了監獄。

法院說:“官方承認,這次事件屬於誤判,定罪判決應予撤銷,並應作出無罪判決。”

另據美國廣播公司訊息,澳大利亞前法官凱瑟琳·布蘭森表示:“這種事如果發生在澳大利亞兒童身上,我想澳大利亞人會非常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