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月、攬風、看山、聽湖……
這些美好的詞語
都出現在了武漢的路名中
12日獲悉
市民政局公佈了
21條道路的標準地名
快來看看
↓↓↓
這是國家新《地名管理條例》公佈後武漢釋出的標準地名通告,路名寄託對美好生活嚮往和區域發展的寓意更為強烈。
標準地名要公示
平均每月15條路擁有標準地名
標準地名是怎麼來的呢?根據《武漢市地名管理辦法》,武漢市規劃行政部門編制路名規劃,經專家諮詢論證後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後結合公眾意見修改,報市規劃委員會審查透過,並及時告知市民政部門,由市民政部門向社會公佈。
經公佈的規劃道路名稱即為標準地名。本次公佈的東湖風景區14個美好的路名都在今年3月經過公示。
記者梳理發現,公佈標準地名非常頻繁。據統計,
僅去年8-12月,民政部門就公佈了6批共75條道路的標準地名,平均1個月就有15條路擁有標準地名
,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城市發展的良好態勢。
美好的路名會越來越多
記者查詢發現,武漢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釋出的相關《通知》要求,“道路專名採詞要體現當地地理、歷史、文化和時代特徵,體現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早在2012年公佈的標準地名楚漢路、漢街、煙霞路等,煙霞路靠近沙湖,取自北京頤和園涵遠堂對聯中一句,“西嶺煙霞生袖底”,寓意沙湖波光瀲灩的景緻。本次公佈的標準地名江夏區齊心路,位於紙坊街道轄區,該道路位於齊心村附近,寓意居民齊心建設新城。
“地名是一個城市、社群或村莊的‘活化石’”,武漢民俗專家劉謙定介紹,道路命名多是約定俗成的,承載著豐富的歷史文化資訊。劉謙定說,在國家修訂後的《地名管理條例》施行的背景下,“相信今後美好的路名會越來越多”。
不規範使用標準地名
最高罰1000元
標準地名必須規範使用,違反《武漢市地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不使用標準地名或者地名書寫不規範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塗改、損壞或者擅自設定、移動、遮擋、拆除地名標誌的,由設定地名標誌的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還將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長江日報記者劉晨瑋 劉睿徹 攝影:李子云 喻志勇 何曉剛)
【來源:武漢釋出】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