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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調戲婦女反被殺, 官府判女方死刑, 皇帝大怒 無罪釋放!

男子調戲婦女反被殺,官府判女方死刑,皇帝大怒:無罪釋放!

結果周得佶色膽包天,他又一次起了壞心思,第二天晚上他又趁機調戲了李何氏,一把將她死死抱住,李何氏掙脫不開,旁邊正好有一把草刀,李何氏氣惱地直接拿起草刀刺傷周得佶的胳膊和手。而這個時候,聽見動靜的李成榮也趕了過來,將周得佶制服,把他捆綁之後,打算第二天送官處理。

街坊鄰居聽到聲響之後也趕過來,對周得佶這個無賴流氓痛斥。而周得佶被罵的氣惱起來,對李何氏進行辱罵,還說見官之後要汙衊她,讓她出醜。李何氏被他兩次調戲,本來就怒火中燒,現在一聽他說這些辱罵的話,李何氏氣得當時就拿刀刺死了周得佶。

因為死了人,官府迅速把抓李何氏了起來。當時這個案子,是由四川總督初步處理,因為此前沒有任何案例可循,所以蔣攸恬就以1783年一個婦女通姦又悔過殺了姦夫的案子為參照,判了李何氏死刑。雖然李何氏一時衝動將周得佶殺死,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李何氏太冤了,罪不至死,很多人也在心裡為李何氏叫屈。

因為死刑案件都得送到朝廷去再一次稽核,當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稽核的時候,刑部人員認為蔣攸恬的處理是正確,所幸當時大理寺少卿楊懌曾站了出來,他說道,李何氏是因為被人調戲,才奮起反抗將人殺死,事出有因,不能這樣重判。

嘉慶皇帝看到了這個案件之後,對於四川總督和刑部的處理勃然大怒,還誇讚了楊懌曾,誇他比刑部等人更懂刑法。還說大理寺能夠協助刑部,補充刑部的不足。於是在嘉慶皇帝和楊懌曾的幫助下,李何氏被免除了死刑,並被無罪釋放。

而李何氏的案件,也給以後的法令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此後再有受辱的女子奮起反抗,將賊人殺死,清政府都以李何氏的案件作為參照,無罪釋放這些女子。而且刑部還將這條法令給建立了起來,並將拒姦殺人的規定寫進了《大清律例》,那就是規定如果有婦女碰到壞人侵害的時候,奮起反抗,將賊人殺死,是無罪的,可以直接釋放。可以說這一條法令保護了古代女性的權益,有著重大意義。

這裡再給大家分享另一個案例,同樣是清朝的故事,哥哥陶文鳳對弟弟陶文麟的媳婦淘丁氏垂涎已久,整天打著弟媳的心思。一天晚上,弟弟陶文麟外出辦事未歸,於是陶文鳳,一手拿刀,一手拿銀元,偷偷摸進了淘丁氏的房間,打算軟硬兼施,先是許以財物,可惜淘丁氏拒絕了大哥,不肯與之幹這種苟且之事,被拒後的陶文鳳拿出了藏在身後的尖刀,要求強行非禮。淘丁氏見刀後,擔心自己收到傷害,於是假意答應,並趁陶文鳳不注意之時,奪過尖刀,將陶文鳳砍死。後經官府查實,陶文鳳意圖非禮弟媳屬實,淘丁氏拒姦殺人成立,根據《大清律例》判處無罪釋放。看完上面這兩個案例,就明白好色之徒調戲女子反被殺時,在清朝是怎麼判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