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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齡剩女,在古代是不可能存在的,看看各個朝代官府是如何逼婚的

古代對於解決光棍問題那是暴力又直接,大齡剩女,不存在的,你不嫁,不但父母有罪,國家也會幫你指定物件,不趕快挑,國家指定給你的那可都是從相親市場釘子戶裡找出的,那問題要多突出有多突出,所以適婚女孩子早早嫁人就對了。

三妻四妾,霸佔社會過多資源,搶佔平民娶老婆的權利,那也是想多了,三妻四妾的條件那是非常非常苛刻的。

我們具體談談古代對光棍的呵護與厚愛;

一:女子年滿15歲屬於大齡剩女,超過17歲懲罰尤其嚴格,不但要罰父母稅收,甚至父母還要坐牢。

且國家直接指定分配物件,當然,那時分配就是解決討不到老婆的邊緣男子了,要麼長得奇醜,要麼家庭特別貧寒,還有就是嚴重殘疾,所以女孩到了年齡就談婚論嫁。

南北朝15歲女子不嫁人,父母坐牢。

漢代女子15歲不嫁人,唐代女子13歲不嫁人,父母要額外再繳納人頭稅。

西晉女子17歲不嫁人,國家指配婚姻。

《晉書·武帝紀》:“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紅樓夢中,裡面丫頭年紀大了也是拉出去配人,比如彩霞就配了旺兒的兒子,但這傢伙不成器,在外頭吃酒賭錢,無所不至。而且容顏醜陋,既反映當時現實,又揭示女子指配婚姻不由自己做主的不幸。

如《金瓶梅》中潘金蓮指配給武大郎,《紅樓夢》中多姑娘指配給鮑二家的,

不談女性人品,僅僅談容顏、美貌身材那完全屬於鮮花插牛糞了,這就是指配的男子。

狂賭濫嫖,容貌醜陋,沒關係,大齡女孩子國家會給你包分配的。

而皇宮就顯得比較殘忍了,剝削女子所有剩餘價值,漢代要年滿30才能出宮,清代一般年過25歲才能出宮,而這樣的年紀在當時屬於超級剩女,在婚姻市場上幾乎完全沒有歸屬,

所以,這一點對宮女來說不但沒有體現關懷,也展現了皇權的冰冷,但畢竟是出來了,在婚姻市場儘管受冷落,但也能解決部分光棍的問題。

而,讓所有適齡女子都能找到物件,杜絕女子不嫁,是最主要緩解光棍危機的有效手段。

二、寡婦再嫁現象非常普遍,甚至有女子丈夫死了五個,嫁了六次,改嫁五次

這也是在極力減少光棍多餘現象的有效手段,當男人戰死、病死、或因其他原因死去後,女性是允許再嫁的。

漢朝:《孔雀東南飛》裡劉蘭芝和身為府吏的焦仲卿離婚,回家後太守縣令來求婚絡繹不絕。

《漢書·陳平傳》:“盧牖富人張負,有女孫,五嫁夫輒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最後,改嫁給了張平

一個女子改嫁次數達到五次,寡婦改嫁都屬於常規操作了

唐朝:太平公主先嫁薛家,後嫁武家

宋朝:陸游與表妹唐婉從小青梅竹馬後來結尾夫妻,但唐婉不能生育被陸游母親拆散後,後來唐婉不是又找了趙士程嗎?

多年陸游唐婉再次相遇才有了悽婉動人的《釵頭鳳》。

紅酥手,黃縢酒,滿城春色宮牆柳。東風惡,歡情薄。一懷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

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浥鮫綃透。桃花落,閒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託。莫、莫、莫!

李清照和趙明誠前期恩愛,晚年李清照不也寡婦再嫁了張汝舟嗎?

清朝:紅樓夢中尤老孃甚至帶著兩個女兒改嫁。

蔡文姬、卓文君哪個不是寡婦改嫁呢?所以當時寡婦再嫁很常見很寬鬆,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苛刻

當時人就是最大的資源,而女性如果不改嫁的話,那光棍過多,而農業社會人是最大的生產力,所以國家必定要傾盡全力解決光棍危機的。

在清朝的時候,政府還設定了“官媒”。

那時許多寡婦在丈夫去世之後生活難以為繼,生存困難,不讓再嫁他們境遇非常悽慘。官府就出面幫他們指配給光棍,所以,政府對寡婦再嫁不是默許,而是直接推動的。

三、三妻四妾,更是國家極力禁止的事,想要實現這樣的條件非常非常難

從元代開始,一夫一妻才是主流,想要娶妻必須男子年過四十且沒有子嗣才可以。

所以平民想要娶妻,很大原因是不行,或者是身體不正常。不行你還娶什麼妾呀,

當然,這樣的規定對平民有用,如果你是親王、有功臣、或是有功名,那多娶幾個妾還是允許的。

天子不能比,諸侯一聘九女,諸侯可以娶9個。多乎哉,不多也。

漢代: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百姓沒有功名,沒有建功立業,那就老老實實“庶人一夫一婦”畢竟你多娶一個,光棍就多一個,這點國家控制還是非常嚴厲的。

在明朝的時候,朱元璋還限制了皇室成員的納妾數量,如果皇室成員沒有約束可以肆意納妾的話,那光棍危機將越發的嚴重,所以,這對於光棍問題的緩解是有積極意義的。

所以,古代對於光棍的問題國家出臺了很多規定,但,並不是以人為本,他們這樣做的目的,還是為了穩固自己的統治,實現人口的壯大,擴大解放生產力,至於女子指配物件幸不幸福,女子過小結婚好不好,則不是他們關心的問題,畢竟,他們關注的不是光棍問題,而是光棍能不能繁衍後代的問題,他們關注的不是光棍的情感、愛情問題,而是人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