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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以辦精品案撬動能動監督落地落實

原標題:浙江杭州:以辦精品案撬動能動監督落地落實

圖①:富陽區檢察院檢察官檢視非羈押數字監控系統。

圖②:杭州市檢察院開辦“實案實訓”大課堂,圍繞“出庭公訴技能實訓”這一主題,結合具體案例展開辯論。

圖③:拱墅區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為各方搭建“一站式”溝通的橋樑。

率先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支援“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誹謗案”被害人自訴轉公訴、依法對盛春平正當防衛案作出不起訴決定……近年來,浙江省杭州市檢察機關強化精品意識,狠抓案件質量,辦出了多起典型案例。自2018年以來,杭州市檢察機關所辦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分別有6件、36件。

精品案例是折射檢察業務水平的“鏡子”,是檢驗案件質量的“標尺”。身處省會城市,面對案件量大,新型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多的挑戰,如何辦出有杭檢辨識度的精品案例成為關鍵。“杭州檢察在精細化上下功夫,在常態化上做文章,從案件到案例,持續‘典’亮杭州檢察辦案‘精’名片。”杭州市檢察院檢察長葉偉忠介紹說。

慧眼識案

實現案件辦理與案例總結動態融合

今年6月1日下午,杭州市兩級檢察院刑事檢察干警進行了一場“頭腦風暴”。全國檢察業務專家、杭州市富陽區檢察院檢察長桑濤以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精心講解“刑事訴訟證據收集審查判斷中的若干問題”。

這是杭州市檢察院打造“實案實訓”特色教育培訓品牌的一個縮影,透過實案、實人、實景,以“檢察官教檢察官”的形式開展“一案一剖析”,強化精品意識。

據介紹,經過兩年多的實踐,“實案實訓”已實現“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全覆蓋,並在不斷創新中。2020年,杭州市檢察院又創設全市兩級檢察院檢委會同堂學習機制,重點圍繞精品案例提煉,邀請承辦檢察官及相關人員以“案例教學”“研討教學”等方式進行交流,增強案例意識,提升案例挖掘水平。現在,該院又推出“真人真案真訓”模式,把法庭搬上課堂,由檢察官圍繞焦點問題展開辯論,並邀請檢察業務專家、優秀公訴人進行點評。

“光有意識還不夠,想要種出‘金種子’,就離不開‘好土地’的強力加持。”杭州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早在2018年,杭州市檢察院就出臺精品案例培育“十條意見”,提出從因案制宜、精細化辦案和加強總結轉化等方面入手,以“求極致”的工匠精神,打造融貫“四大檢察”的“杭標規範”體系,實現案件辦理與案例發掘動態融合。

由此,杭州檢察精品案例發掘駛入了“快車道”。以刑事檢察為例,杭州市檢察院在提升公訴質效“二十條意見”中規定,透過提前介入案件、層級稽核指導和簡案快辦、繁案精辦等舉措,加強辦案質量和效率的管理,並將質效管控貫穿提前介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辦案全流程,實現檢察辦案與案例總結相融、共促。

“杭州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僅經過四年多時間的探索,就有11件典型案例被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這是最好的證明。”杭州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副主任畢克來感慨地說。

精雕細琢

推動訴源治理彰顯案例價值

全國首例組織“刷單炒信”案、全國首例打碼撞庫案、全國首例微信解封案……杭州作為“網際網路之都”,網路犯罪新案件層出不窮。為精準打擊網路犯罪,杭州市檢察院在全市抽調業務能手,專門組建了一支集結全市辦案精英的“特種部隊”,透過搭建外部專家“智庫”、加強檢警聯動等形式,集中力量破解網路犯罪的專業化難題。

在辦理一起微信解封案時,“特種部隊”成員之一的檢察官潘穎穎就碰到了“難題”:微信解封並不是司法解釋裡明列的行為,能否認定為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嚴厲打擊微信解封等黑灰產業,對切斷整個犯罪鏈條、從源頭上打擊上下游網路詐騙犯罪意義重大。”“特種部隊”其他成員第一時間給出了答案。在檢察機關的指控下,高某、張某因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獲刑。

不止於網路犯罪案件,杭州市檢察院在辦理案件中,還積極主動從辦案中發現問題及管理漏洞,透過制發檢察建議,促進訴源治理。此外,該院更是透過辦理個案,“引爆”類案監督效應,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2021年1月,杭州市檢察院在全市檢察機關部署開展資訊無障礙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聚焦出行、辦事、文化娛樂等涉及殘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高頻事項和服務場景中存在的資訊無障礙環境建設違法問題,對此開展重點監督。

2021年5月,浙江省檢察機關督促規範無障礙環境建設行政公益訴訟系列案入選最高檢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截至今年3月,該專項行動共查明涉及6個區、縣(市)的涉案違法點16處,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8件,涉及殘疾人停車優惠無法適用,景點、核酸檢測點拒收現金等違法情形;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8件,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職,多維度助推資訊無障礙環境建設。

畫龍點睛

提煉典型要素強化示範引領

2020年,“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誹謗案”發生後,在最高檢和浙江省檢察院的指導下,杭州市檢察機關快速反應,積極作為,以“柔性”檢察建議推動“剛性”監督實效落地,入選最高檢第三十四批指導性案例、“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例”等。

在該案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積極傳導“以人民為中心”“雙贏多贏共贏”“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等理念,突出檢察官在打造精品案例中的主導作用,在提前介入、審查起訴、案件審理等各個訴訟階段都密切關注法律政策、價值導向、社情民意等因素,既響應了民法典中人格權保護的新要求,也喚醒了刑法中關於誹謗的“沉睡條款”。

近年來,杭州市檢察院注重從精品案例中提煉典型要素,提高精品案例的可複製、可推廣性,以精品案例撬動檢察能動監督落實落地。

為有效解決未成年人案件線索隱蔽性強、證據收集難等現實問題,杭州市檢察機關首創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制度,後該制度被寫入未成年人保護法。其中該市檢察機關透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發現並辦理的陸某強制猥褻案、李某猥褻兒童案等案件,為辦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供了指引。

同時,杭州市檢察機關用心做好運用精品案例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後半篇”文章,積極構建檢察業務、資訊、宣傳、調研“一盤棋”大格局——常態化開展案例編撰、評選工作,持續輸出杭檢案例“白皮書”;定期彙編各類精品案例,完善精品案例資源庫;在“杭州檢察”官方微信上推出《說案》《法律風險》《大資料案例》等精品案例系列欄目,講述杭州檢察好故事。

“從案件到案例,是辦案理念的提升,也是辦案質效的躍升,更是辦案求極致的導向引領!”葉偉忠表示,下一步,杭州市檢察機關將繼續深挖案件富礦,推進精品案例在“量”上持續上升,在“質”上不斷突破,推動高質量法律監督,為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賦能助跑。

拱墅:“一站式”溝通促成爭議實質性化解

“如果沒有檢察機關,我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住上新房。”近日,當談起這起歷經4年的案件,心結終於消解的倪某哽咽地說。因為較好地推動了行政爭議化解,倪某訴浙江省文物局政府資訊公開檢察監督案入選最高檢“檢察為民辦實事”——行政檢察與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2017年,因村裡要進行農房改造,倪某被安置到附近地塊。2018年,該地塊被認定為有千年歷史的章安故城遺址,需及時開發保護,倪某的安置房建設被叫停。於是,倪某向浙江省文物局申請政府資訊公開。因對公開資訊內容存疑,倪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因超過起訴期限,被法院裁定駁回起訴,後其申請再審亦被駁回。

2020年11月,倪某向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申請監督。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法院以超過起訴期限為由駁回起訴並無不當,遂依法作出不支援監督申請決定。

不支援監督申請並不是終點。“倪某一家因安置房未能落實,多年蝸居在破舊的老房中,我們必須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拱墅區檢察院決定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併成立辦案小組。

透過調查取證,傾聽當事人訴求,走訪相關行政機關,辦案小組明確了倪某的實質訴求在於“儘早落實安置建房”和“要求政府對遺址考古工作及用途作出說明”。

為了有效化解矛盾,2021年3月,拱墅區檢察院召開了公開聽證會,為各方搭建“一站式”溝通的橋樑。聽證會上,文物部門對遺址開發情況和後續規劃作了說明,在倪某充分表達訴求後,相關行政機關也承諾將加快推進異地安置工作。

最終,爭議各方就問題解決方案達成一致,倪某當場表示息訴罷訪。聽證會後,辦案小組協調當地街道為倪某辦理安置建房審批手續,並監督發放異地安置補償款。

【典型意義】 該案中,檢察機關不是簡單地以不支援監督申請決定結案,而是從當事人實質訴求出發開展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把為民實事辦好、好事辦實。在召開公開聽證會時,檢察官多維度開展釋法說理和普法宣傳,助推案結事了政和。

西湖:申請強制執行後冒出個租賃合同

“多虧檢察院為我撐腰,維護了我的合法權益。”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的胡某終於露出笑顏。

2011年11月,胡某借給董某800萬元,董某以房產抵押,並於同年12月進行了抵押登記。借款到期後,董某遲遲不還款,胡某遂將其起訴至法院。隨後,胡某根據法院判決申請強制執行,希望就抵押房產優先受償自己的債權。

就在這時,毛某向法院出具了一份和董某租賃該抵押房產長達20年的合同,以及一次性支付400萬元租金的收條。據此,執行法官對該抵押房產進行帶租拍賣,結果三次流拍後被低價變賣。胡某認為該租賃合同有問題,遂於2020年6月向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申請監督。

經查,檢察官發現該租賃合同簽訂於2011年4月1日,實際支付租金卻在2012年3月29日,且一次性支付20年租金400萬元,明顯不符合常理。透過進一步調查銀行交易記錄等,檢察官發現400萬元租金的轉賬記錄備註竟是“貨款”,且在轉賬後有疑似定期支付利息的記錄,同時還發現執行法官未經案外人異議程式就確認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違反法定程式。

西湖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執行法官可能涉嫌犯罪,遂將線索上報至杭州市檢察院。兩級檢察院聯動,民事檢察和刑事偵查跨部門融合辦案,最終查實毛某與董某的租賃合同是惡意串通偽造,執行法官違法予以確認導致胡某遭受重大損失,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今年2月,董某和毛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獲刑,兩名執行法官也被追究法律責任。

截至目前,董某、毛某已退賠胡某82萬元,涉案房產由善意承租人購買,相應款項也已全額支付給胡某。今年4月,該案被最高檢選為典型案例予以釋出。

【典型意義】 該案中,檢察機關同步推進審查、調查和偵查工作,嚴肅追究被執行人及案外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同時多部門聯動,促成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確保辦案“三個效果”有機統一。

餘杭:辦理“隔空”猥褻案推動網際網路行業治理

一起刑事案件,推動網際網路企業對其提供的網路產品和服務進行自查與整改,主動解決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

事情緣於2019年發生的一起猥褻兒童案。當時被告人誘使一名不滿10歲的女童拍攝裸照和影片,對女童進行“隔空”猥褻。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對被告人手機進行檢查後,發現還有其他被害女童。

經調查,這些女童和被告人都使用了某短影片App,而被告人正是利用軟體的推送和私信等功能,逐步騙取孩子們的信任,最終透過網路對她們進行侵害。

“這些孩子為什麼能成功註冊App?家長為什麼被矇在鼓裡?孩子們的資訊為何會被推送?”面對一連串疑問,辦案檢察官意識到,對涉案App的監管可能存在漏洞,遂將這條公益訴訟線索逐級上報至最高檢。在最高檢的指導下,杭州市檢察機關充分徵求、吸納各方意見,以該案作為突破口,積極穩妥開展民事公益訴訟,推動網路運營商、網際網路企業完善行業規範,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個人資訊的網路保護。

2021年3月,餘杭區檢察院訴某短影片公司侵犯兒童個人資訊民事公益訴訟案,經法院出具調解書後結案。該公司對檢察機關提出的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訴求均無異議,並已對存在問題開展全面整改。該案系民法典實施及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後,檢察機關針對“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第一案。今年3月,該案入選最高檢第三十五批指導性案例。

截至目前,涉案公司已作出36大項、70餘小項整改,如重點落實“監護人明示同意”規則,制定單獨的兒童個人資訊保護規則、使用者協議,建立推送涉未成年人內容獨立演算法等機制。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以辦理該案作為突破口,積極穩妥開展民事公益訴訟,推動網路運營商、網際網路企業完善行業規範,承擔好社會責任,切實加強了對兒童個人資訊的網路保護。

富陽:0571開頭的電話詐騙不再猖獗

“當接到0571區號開頭的電話時,我壓根沒想到是詐騙電話,更何況對方還能說出我的真實資訊。”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的張先生向記者談起了被騙經歷。

經查,2021年6月,曾某受上家指示,與他人租用富陽區的一處民房,以從事網路直播的名義,申請辦理了60個固定電話號碼,並安裝了電話轉換機。隨後,短短4天時間,有30餘人因接到偽裝成0571區號開頭的電話而被騙,100餘萬元落入不法分子的口袋。

富陽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透過全面查閱案卷資料,提出應將該案定性改為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並引導公安機關明確後續的偵查方向。

在審查批捕階段,檢察官綜合曾某的犯罪情節,對其社會危險性進行評估,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在曾某取保候審期間,該院又依託杭州創新開發的非羈押數字監控系統,實現對異地非羈押人員曾某的實時監管。

“不捕”不等於“不訴”。該案移送富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檢察官認為,對於辦理固定電話號碼並轉化為當地區號實施電信詐騙的犯罪手法,應當及時予以刑事打擊。2021年11月,富陽區檢察院對曾某提起公訴。最終,曾某因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辦案中,檢察官發現當地電信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遂向電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促進風險防範。今年1月,該案被最高檢選為辦理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案件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

【典型意義】 在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關聯犯罪中,檢察機關準確把握依法從嚴和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之間的關係,做到寬嚴有度、寬嚴相濟,同時順應數字化改革要求,積極運用數字化手段助力降低審前羈押率。

文稿統籌:本報記者 範躍紅 史雋 通訊員 趙雲 張永睿 王欣雨 蔡益韡 沈玲(範躍紅史雋趙雲張永睿王欣雨蔡益韡沈玲)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