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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喝酒找來朋友當代駕,快到家時逞強偏要自己開!結果被查醉駕並從重處罰

“您喝酒了。”7月30日19點55分,崇明區港沿公路向蟠公路路口西側,執勤交警正對一駕駛員進行吸氣式酒精測試,一番用力吹氣後,酒精測試顯示結果為262mg/100ml,這個數值驚到了在場人員。隨後,民警將駕駛員陸某帶至醫院進行血樣提取化驗,鑑定結果乙醇濃度為29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酒醒後,嫌疑人陸某如實供認了其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原來,7月30日晚,陸某約好與朋友宋某在外喝酒,到了飯店,陸某交代服務員幫助找代駕,天氣原因,代駕沒有找到。陸某想了想,打電話給自己住的很近的朋友魯某,請魯某晚上7點半到飯店代駕把他送回家,談好後,陸某與宋某放心地喝起酒來,席間兩人將白酒、黃酒、啤酒多種酒雜在一起飲用,喝的甚歡。

19點30分,魯某按時打的過去幫朋友免費做代駕,陸某坐上車後,宋某自行離開。當魯某開車來到近港沿公路向蟠公路路口時,陸某發現快到魯某家了,就執意讓魯某先下車,魯某見陸某狀態還可以,而且也快馬上到陸某家了,就下了車回家。陸某開車左轉不到100米,便碰到交警設卡檢查,被查出醉駕,該處離陸某家僅300米左右。

據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孫穎介紹,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陸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並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論在何時、何處,切勿心存僥倖,切忌酒後開車,切勿以身試法。另外,代駕人員在工作中切記將當事人安全送到家。

作者:何易

編輯:佔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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